書境
第81章
六十、(1)
在李奇的經驗中,如果要取得一把無法追查的槍枝,最好就是從偷槍的人那裡再把槍偷過來,或是從非法持有槍械的人那裡偷槍。如此一來,就不會惹來官方的麻煩,儘管槍被偷的人有時會報復,例如:蠟像博物館後面空地那傢伙,但這種狀況是最好搞定的。
但如果要取得四把不同款式的槍,難度就比較高了。幫一群人準備槍比較難,跟一個人時不一樣。他們要用的都是同一種彈藥,而且還要擔心槍枝狀況、如何維修,這些都是讓這件事變得更難的因素。當他在喝那天第一杯咖啡時,他大概計算一下。九毫米的派拉貝倫型子彈當然是頗受歡迎的彈藥,但在街頭流通的還有點三八、點四五、點二二、點三五七和點四〇等多種規格的子彈,各種規格還有不同變化。所以,如果有四個人持械搶劫,裡面可能只有一個是用九毫米的派拉貝倫型子彈,而且這人所用的槍也只有三分之一的機會完全無法追查。如此一來,等於要發生四十八次搶案才會有一次的用槍跟子彈都符合他們的需求。那他們今天也要犯很多次案才能弄到槍,因此變成慣犯。
接著他心想:可以直接跟盜賣軍械的軍需官洽購。陸軍的爾汶堡基地沒多遠。找海軍陸戰隊軍需官就更方便了,雖說潘德頓營比爾汶堡更遠,但那條路路況較好,搞不好比較快就到了。海軍陸戰隊全體官兵都深信,貝瑞塔M9手槍這種武器不可靠,但有些軍械士會毫不猶豫地說:你們錯了,有些是爛貨,但也有沒問題的。那些沒問題的會被偷偷賣掉,售價是一把一百元──跟新世紀乾的勾當沒兩樣。但要搞定這種交易,可能得花好幾天,甚至好幾週。因為要跟對方建立信任關係並不容易。多年前為了抓這種軍械士,他曾數度喬裝成買家。要費很大工夫,辦案績效卻不明顯。
卡拉.狄克森覺得自己的構想更好,她在吃早餐時把整個流程順了一遍。顯然她完全沒考慮去店裡用合法方式買槍的可能,她跟李奇也都不知道加州對購槍的相關規定,但他們都認為至少需要登記一些資料,要求出示身分證件,還有幾天的考慮期。所以卡拉建議開車到鄰近洛杉磯郡的區域,找個共和黨選民較多的郡,意思就是南下到橘郡。然後她建議應該找當舖,多花點法蘭西絲給的鈔票,選購那些規定比較寬鬆的槍。她覺得,因為當地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註:此修正案規定「持有和攜帶武器」是人民應有的權利。〕遵循不悖,再加上有錢能使鬼推磨,自然可以輕易得手。而且那裡可以挑的貨一定很多。
李奇沒像她那麼有信心,但還是同意了。他建議她把身上的丹寧布裝換成黑色褲裝,然後開克萊斯勒去買,別開那些快被操爛的本田。如此一來,她會比較像個關心自身安危的中產階級人士,可以降低店家心防,而且一次買一把。他可以偽裝成鄰居之類在旁邊出主意的人,藉由過去使用武器的經驗提供意見。
卡拉問:「法蘭茲他們幾個應該也是這樣吧?」
李奇說:「準備可能更周全。」
她點頭說:「這整件事他們全都清清楚楚。他們知道有哪些人,是什麼事,還有地點、原因和方式,但還是被撂倒了,到底為什麼?」
李奇說:「我不知道。」這幾天來,他一直反覆思索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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