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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要相信你給我的幫助很大,不是你室友形容你的那些詞匯,你讓我在離婚後重拾一種被人愛也有人愛的狀態,讓我情緒鮮活,飽滿,豐富多彩,不管好的壞的,快樂的痛苦的,我都比之前更有能量也更期待每一天了。”

“我讀過一句話,說愛情本身無尺度,只有愛,或是不愛。後來就成了我的愛情觀,我希望也可以成為你的。我就是我,你就是你,只是兩個人相互吸引所以擁抱在一起,享用彼此的酸甜苦辣,原本的口感與質地。別弄那些虛頭巴腦的條條框框,非要什麼齊頭並進,門當戶對,我不缺這些,我不是那種拿愛情當身份加成的人,這也是我不那麼喜歡主動在外人面前提感情的部分原因,真在乎這些的話……”

岑矜抬手,摸了下那隻腕錶:“我也不會把十幾萬的手錶摘掉每天只戴這個。當然這些僅限於我,你目前還喜歡的一個女人。要有下一個也不歸我負責了。”

岑矜忽而潸然,原來她徹夜難眠就為了一大早趕過來說這些。

她本打算給李霧寫封信,讓每一句話,每一個詞都到位,用心,理性,無可挑剔,但她還是決定當面傾訴,當作給自己的考驗。

萬幸,她做到了,能好好組織語言,沒有臨陣退縮,沒有口不擇言。看來她的浪漫因子猶有餘溫,仍在閃爍。

岑矜在心裡為自己鼓掌喝彩,注視著少年明亮的雙眼:“再告訴你我19歲在幹嘛吧,我想著喝奶茶,吃零食,嘗試各種彩妝,沉迷少女日漫,而你呢,你已經在學術上小有所成,還高貴地拒絕了學校保研。如果我們同校同齡,你還會喜歡我嗎,系草哥哥。”

她一席話,以及突然的稱唿令李霧世界煥然,心潮澎湃,人懵了下,又疾疾問:“什麼?”

“什麼什麼?”

“最後四個字。”

“就聽到最後四個字?”岑矜哼一聲:“我忘了。”

一頓搓捏揉按,岑矜舉手投降,連叫三聲同樣的稱唿後,李霧才作罷,並用力擁緊她:“會,絕對會喜歡你,看到你第一眼就喜歡你。”

不管她信不信,喜歡她就是他的命。

第75章 第七十五次振翅(原來在世界眼中,他們之間)

來F大找李霧的前一晚,岑矜曾考慮過該不該繼續這段感情。

因為李霧的悲忿與傷痛也讓她困惑了,開始懷疑他們兩個到底合不合適。

結果當然是,不適合。

這是個早在開端就能預見的結論。

從所有角度,所有方面出發,她跟李霧都是不合適的。

但無法隱瞞與忽視的是,她喜歡他,他在她的生命裡埋下了許多美好的細節,或許不那麼顯著,但靜下心來挖掘,會發現到處是微閃的寶藏。

她不想草率言棄。

洗漱之後,岑矜翻箱倒櫃找出了大學時代的日記本。

那會她還喜歡用各種馬卡龍色書衣的本子,足夠少女,足夠明亮,像一個個裝著糖果的舊罐子。

19歲的時候,她也與吳復開始了一段曖昧關係。字裡行間都是濃烈如詩歌的少女情懷,會因為對方一個眼神小鹿亂撞,會對所有接近他的女生酸巴巴評頭論足,吳復與她傾訴的隻言片語都像是往她身體裡投了一枚草莓味的泡騰片,她能在一種粉色的,肆湧的光暈裡活過一整天。

再後來,在一起了,日記內容就更不堪入目,癲狂,肉麻,要死要活,患得患失,還不時當許願池一樣祈禱,我要跟他生生世世在一起,他是最好的最值得愛的人。

她深陷其中,為了跟吳覆在一起,她完全不聽父母規勸,並接受了他們給自己安排的出國考驗,回國後義無反顧地選擇去吳復就職的公司,擠入他的部門哪怕她不是那麼喜歡。她為了她想要的“愛”披荊斬棘,甘當身穿盔甲的公主,只為與自己理想中的王子走向童話中的標準大結局。

闔上日記後,岑矜終於知道李霧為何給她一種難以割離的既視感了。

原來他就是那時候的她。

把愛情當人生主旋律的她,他的純淨,迷茫,直率,愚鈍,柔軟,尖刻,溫馴,勇勐,他的稚子之心,都是曾經的岑矜。

岑矜問自己,後悔嗎?

未必。

只是那時並沒有人告訴她,指點她,她就像陌生女人來信裡的孩子,一頭栽進她的命運,就像跌進一個深淵。

所以她不想重蹈覆轍。

不能讓李霧重蹈覆轍。

他是她的愛人,也是她心目中最乾淨美好的少年,她不能放任自流。

至少,如果這段感情走不到最後,在他今後想起時,岑矜也不該是個反面教材,讓他悔不當初,銜悲茹恨。

再者,大一那一年的教訓還不夠嗎,拖拖拉拉,婆婆媽媽,就因為微不足道的誤會。

所以她第二天就來找他,併為此提前佈置了一些誘人的陷阱。

來之前,岑矜心裡是沒底的,畢竟少年走的異常決然,喊都喊不住。

但進展遠比她預想中順利多了,她也因此確定,李霧跟她一樣,是紙老虎,是會開花的仙人掌。

她想對他說的那些話,也是想對十九歲的自己說的。

厭棄這種高純度也高濃度的愛,就等同於在厭棄當初的自己。

岑矜做不到,至少目前絕對不行。

好在她說出來了,他也聽進去了。當少年在她懷裡安心入夢的時候,她也終於能平靜地閉上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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