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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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莉的心臟跳得更快了,她本想抽出手,試探一下他的反應。
但不知是否她最近對他忽冷忽熱有些過頭,她剛想抽手,他就反手扣住她的手腕,粗暴地往前一拽。
這突如其來的勐烈動作,令她頭皮微麻。
就像第一次跟他見面一樣,薄莉完全無法預測他的下一步動作。
埃裡克一根一根掰開她的手指,仔細嗅聞了一遍她的手指,從指尖到指縫,連手腕都沒有放過。
有那麼幾秒鐘,薄莉以為他會低頭吻上去——而不僅僅是吻她的手指。
然而片刻後,他開口第一句話卻是:“為什麼不動。”
薄莉眨了下眼睫毛:“……因為我不知道你想幹什麼。”
“是麼。”他看著她,突然拔出匕首,將冰冷的刀鋒抵在她的手指上,“我以為你知道我想幹什麼。”
刀鋒的寒意,迅速令她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卻不是因為恐懼。
他想要殺死她時,並不是這種反應,也不是這樣的語氣。
現在,他無論是眼神還是動作,都帶著一種詭異的激烈性,不像是要殺她,更像是被一種奇特的憤怒席捲了。
這是她想看到的。
這些天,她時而對他視而不見,跟其他人相談甚歡,時而只能看到他,彷彿他才是她最信任的人,就是為了激起他的探究欲。
逼他更進一步。
雖然結果有些出人意料——她沒想到他會將刀鋒貼上她的手指,但想到他又不是正常人,也就釋然了。
薄莉:“那你要殺了我嗎?”
“你覺得呢。”
他的視線壓在她的身上,差點讓她背嵴一麻,一個沒站穩,撞上他手上的刀子。
下一刻,埃裡克的膝蓋往上一頂,架住她癱軟的身體。
“站穩。”他冷漠地命令道。
要不是瞭解他的性格,薄莉幾乎要以為他看穿了她的性癖,在用這種充滿侵略性的言行引誘她。
“你到底要幹什麼?”薄莉移開視線,眉頭微皺,強裝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我回來是為了換衣服去慶功宴。你要是不想殺我,就放我離開。”
埃裡克看著她,像是要用視線塞住她的口,讓她無法說話。
又開始了。
她最近總是這樣,忽冷忽熱。
明明上一刻,她還在朝他微笑,淺褐色的瞳仁明媚清澈,彷彿只能看到他。
但下一刻,她聽見裡弗斯的聲音,就將他撇在一邊,去跟裡弗斯商討案件去了。
這讓他的胸腔感到一陣可怕的痙攣,不舒服極了。
然而,這只是開始。
在此之前,他一直抑制著自己的好奇心,無論薄莉做什麼,都不會去探究深層次原因。
薄莉設計鬼屋,無論是形式還是商業模式,都非常新穎。
她對於法律的認知,也遠超普通人——對大多數人來說,碰到搶劫或盜竊,都不一定會報警,她卻已經學會了鑽法律的空子。
甚至找到一位律師,無償為自己打工。
其實,她從未掩飾過自己的過人之處。
克萊蒙是一個膽小、短視、意志力極其薄弱的人。
如果不是被栽贓偷金懷錶,埃裡克可能都沒有注意到,有克萊蒙這樣一個人。
他甚至沒有給克萊蒙下達心理暗示,只是看了她兩眼,她就嚇得面如土色,一個勁兒地打哆嗦。
然而,僅僅一個晚上的時間,克萊蒙就像變了個人似的,神色從容、鎮定,甚至想要救他。
他跟蹤她,用刀鋒敲她的牙齒,她也只是出了一些冷汗,沒有像之前那樣嚇得魂不附體。
她甚至想要拉攏他,跟他另組一個馬戲團。
不知出於什麼原因,他沒有拒絕。
一路上,他明知道她身上處處是疑點,但從未想過深究——不管她是什麼來歷,有何目的,都無法對他造成威脅。
她的生死,在他的一念之間。
假如她真的不懷好意,他可以直接殺了她。
誰知到後來,居然會下不了手。
更讓他沒想到的是,他不可避免地對她產生了好奇——她的言語,她的行為,她的想法,她的真實身份。
她是一個非常隨性的人,但那種隨性,並非後天造就,似乎生來便是如此。
她的笑聲,眼神,走路姿勢,談吐舉止,跟周圍人毫無相似之處——彷彿有一個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的靈魂,鑽進了這具身體裡。
美國的法制並不健全,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亡命徒逍遙法外,郊外攔路打劫的強盜比比皆是。
普通民眾遭遇誹謗,只會自認倒黴。
她的眼中卻閃爍著饒有興趣的光芒,彷彿之前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以法為據已是本能。
但有時候,她又顯得很無知,不懂如何接近馬匹,不懂如何用槍,不懂如何生火。
最古怪的是,她知道什麼是照相機,也知道什麼是照片。
但鎂光燈點燃的那一刻,發出劇烈燃燒的嘶嘶聲響,她卻倏地睜大眼睛,瞳孔微擴,被嚇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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