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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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點點的過去,一動不動不發出一點動靜的隱蔽太考驗人的耐心了。
三個人開始輪流監視,就這樣又等了兩個鐘頭。
紅原鳥早就聚在一起歪著頭睡覺去了,就連對這件事最上心的蘭姆也都有了一絲疲態。萊伊精神還好,喬治不提也罷,他正處於半睡半醒狀態。
“到底來不來了?”
蘭姆用氣音小聲嘟噥。
“噓。”
萊伊制止蘭姆。
“你聽。”
蘭姆打起精神,認真聽著倉庫外的聲音。
簌簌,簌簌。
隱約有拖著地的聲音。
兩人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的眼中看到了興奮。
蘭姆輕踹了喬治一腳把他弄醒,用手指做出禁聲的動作。
唰,唰。
聲音越來越大,有種皮膚或是毛髮摩擦地面的感覺。
少頃,木柵欄被開啟了。
晚上太暗,只能看到大概的輪廓,黑乎乎一片。
一個四腳著地的野獸小心翼翼的靠近紅原鳥。可憐的紅原鳥還在唿唿大睡,並沒意識到危險的到來。
蘭姆緊張地握緊短刀,死死盯著那個東西。
野獸離紅原鳥越來越近,有隻鳥似乎有所察覺直起了腦袋。它直立起身子一下子撲了上來,拽住了某隻倒黴蛋的脖子。
說時遲那時快,蘭姆一個健步衝了上去。
雜物散落髮出巨大的聲音,驚醒了所有的紅原鳥,也驚動了那個野獸。
野獸叼著紅原鳥的脖子就開始跑,蘭姆和萊伊在後面拼命的追。
紅原鳥撲稜著翅膀亂飛,喬治著急跟上兩人,沒看路被拌了個大馬趴。當真是雞飛狗跳。
喬治的家人聽到動靜,披著衣服舉著燭臺開門出來,只看到一地的狼藉和瘸著腿往前跑的自家兒子。
“別跑了,追不上了。”
喬治在院牆外停下了,耷楞著腦袋走回了院子。
“是什麼東西?”
喬治父親問道。
“不知道,沒看清。就看著一個黑乎乎挺瘦的影子。”
“睡覺去吧,東西明天再收拾。”
“好的。”
一家人回到了屋子,只有喬治還在不停的懊惱自己為什麼沒有跟上他們。
另一邊。
野獸四肢著地,跑的極快,只是叼著的紅原鳥有些耽誤它的逃跑。
眼見著身後的兩人越來越近,雖然捨不得已經到手的東西,但為性命著想,還是扔下了口中的獵物。
沒有了紅原鳥的阻礙,它的速度更快了。萊伊和蘭姆艱難的跟在它的後面。
“該死的混蛋。”
蘭姆氣喘吁吁,艱難跑著。他爆發力極強,但卻不擅長長跑。
萊伊不發一言,調整唿吸,加大速度繼續追著。
野獸徑直跑向了林子。
林子裡因為下雨滿是泥濘,如果他們在村子裡沒有抓到它,在林子裡就更不可能了。
越來越靠近林子,萊伊與它也只有幾米的距離。
“哥!快抓住它!”
蘭姆落在後面,焦急的唿喊。
烏雲正在消散,變成零碎地薄薄的一層,皎潔的月光透過間隙均勻的照在大地上,也照進村子裡。
萊伊和蘭姆就著月亮終於看到了野獸的模樣。
他的皮膚黝黑褶皺在一起,渾身光熘熘的沾滿泥土,只有襠部圍著一塊獸皮。他有著和人類形似的五官,卻有著獸類的豎瞳。手掌粗大匍匐在地。
“哈!”
野獸衝著兩人發出威脅聲,趁著兩人愣徵迅速鑽進了林子中。
“主神啊!哥......哥你看到了嗎?”
蘭姆喘著粗氣,驚訝、不可置信、緊張的情緒把他臉變成了一個調色盤。
“看到了。”
萊伊也大口吸氣,平復唿吸。
這個東西讓他想起了曾經看過地電影,《指環王》裡的咕嚕。
“回去吧。”
“嗯。”
撿回紅原鳥,路上兩個人安靜的走著。
蘭姆想起那個古怪的生物,有些後怕。
“哥,你說那是什麼東西?”
“不清楚。”
萊伊也有些疑惑。
“明天早上你問問海格叔吧。”
“嗯。”
萊伊把蘭姆送回了家,里斯聽到動靜出門來接蘭姆。
他看著蘭姆垂頭喪氣的樣子就知道他們失敗了,也不多說什麼。
“需要我送你嗎?”
“不用。”
萊伊搖頭拒絕,他又不是什麼小孩子,害怕走夜路。
相互道別後,萊伊走回了家裡。
林子裡,依魯小心的隱藏著自己的足跡。
他並沒有著急回去。
繞了很遠的路,採摘了一大兜蘑菇,又捉了一些昆蟲才回到了洞穴。進去前他還特意洗乾淨了身上的泥土。
“我回來了。”
洞穴裡傳出模煳混雜著咕嚕聲的一句話。
“哦,依魯,我的依魯。”
他的妻子瘦的只剩下骨頭了,挺著一個巨大的肚子溫柔的看著他。他的三個孩子正在地上抓螞蟻吃。
“對不起,我失敗了,沒有給你帶回新鮮的肉。”
“沒關係,依魯,你能回來就好。”
依魯把穿著昆蟲的草竿放在小小的篝火上灼烤,烤熟後遞給懷孕的妻子。
三個孩子盯著烤蟲子,眼裡閃爍著渴望,但都沒有主動去要。
“給孩子們吃吧。”
“不,媽媽,你和沒出生的弟弟妹妹們更需要它們。”
他們最大的孩子急忙拒絕,兩個小的也跟著搖頭。
依魯依次摸了摸他們三個的頭,每個都給了一朵大蘑菇,他們開心的把蘑菇塞進嘴裡,又無憂無慮的玩起了草竿。
三個都是聽話的好孩子。
妻子用蘑菇加野菜和漿果熬著一鍋菜湯。
依魯看著咕嘟咕嘟的湯水有些愁眉不展。
他已經暴露了行蹤,萬一被村裡人找到了他們的洞穴,該如何是好。
該死的魔獸,該死的梅雨季,該死的赫魯。
仁慈的主神啊,如果您真的存在,就請照顧照顧我們可憐的一家吧。
作者有話說:
下章一定,狗頭逃跑。
可以猜一下是什麼,很好猜的。
第10章 地精
陽光灑滿庭院,炊煙裊裊升起。海格家又開始了忙碌的一天。
琳達將發酵好的雜麵團揉成一個個長條,在上面劃了幾道紋路。接著抹上淺淺的一層油,碼放整齊後,將它們送進了烤爐。
里斯的妻子法拉在菜地裡摘了滿盆青菜,清洗乾淨後,做成了美味的青菜湯。
一家人洗漱完畢,圍在餐桌旁,開始享用今天的早餐。
蘭姆頂著一對黑眼圈,機械的嚼著嘴裡的麵包。
雖然味道很好,但是他一點胃口都沒有。
大家都有些奇怪蘭姆的精神不振。
“小舅舅,昨晚你去偷菜了?”
露娜好奇的問。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蘭姆蔫蔫的回答,“小露娜,你的課業寫完了嗎?”
露娜調皮的吐了下舌頭。
蘭姆小時候調皮,常去菜地裡偷拔剛長出來的小蘿蔔吃。琳達時長用這件事調侃他,露娜也就記住了這件事。
吃完早飯,蘭姆叫住了海格和兩個哥哥,與他們說起了昨天晚上看到的東西。
“它可以站起來?”
里斯問。
“是的。”
“他沒有尾巴,身上也沒有毛?”
布萊恩奇怪的問,他覺得弟弟應該是看錯了。
“不不,他的胳膊上和腿上有一點點。”
“他站起來有多高?”
海格問道。
“比我矮很多,跟丹尼差不多高。”
丹尼是布萊恩的兒子,今年十三歲。
“你確定他長著一張人臉。”
海格又問道。
“是的,我確定。”
海格陷入了回憶當中。
“爸,你知道那是什麼嗎?”
蘭姆期待的看著他。
“如果沒錯的話,那應該是一隻地精。”
“地精?”
“地精?”
“地精?”
兄弟三個對此感到如此震驚,就要從聖戰說起了。
幾百年前聖戰結束,教廷崛起。
他們將魔族視為邪惡的象徵,地精則是他們坐下的走狗。
他們派出騎士驅逐了所有的地精,並設下懸賞——捉到一個魔族,送往教會將獲得兩枚金幣;捉到一個地精,送往教會可以獲得五枚銀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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