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書境

第12頁

2,851 點選內容即可評論或回報問題。

時間一點點的過去,一動不動不發出一點動靜的隱蔽太考驗人的耐心了。

三個人開始輪流監視,就這樣又等了兩個鐘頭。

紅原鳥早就聚在一起歪著頭睡覺去了,就連對這件事最上心的蘭姆也都有了一絲疲態。萊伊精神還好,喬治不提也罷,他正處於半睡半醒狀態。

“到底來不來了?”

蘭姆用氣音小聲嘟噥。

“噓。”

萊伊制止蘭姆。

“你聽。”

蘭姆打起精神,認真聽著倉庫外的聲音。

簌簌,簌簌。

隱約有拖著地的聲音。

兩人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的眼中看到了興奮。

蘭姆輕踹了喬治一腳把他弄醒,用手指做出禁聲的動作。

唰,唰。

聲音越來越大,有種皮膚或是毛髮摩擦地面的感覺。

少頃,木柵欄被開啟了。

晚上太暗,只能看到大概的輪廓,黑乎乎一片。

一個四腳著地的野獸小心翼翼的靠近紅原鳥。可憐的紅原鳥還在唿唿大睡,並沒意識到危險的到來。

蘭姆緊張地握緊短刀,死死盯著那個東西。

野獸離紅原鳥越來越近,有隻鳥似乎有所察覺直起了腦袋。它直立起身子一下子撲了上來,拽住了某隻倒黴蛋的脖子。

說時遲那時快,蘭姆一個健步衝了上去。

雜物散落髮出巨大的聲音,驚醒了所有的紅原鳥,也驚動了那個野獸。

野獸叼著紅原鳥的脖子就開始跑,蘭姆和萊伊在後面拼命的追。

紅原鳥撲稜著翅膀亂飛,喬治著急跟上兩人,沒看路被拌了個大馬趴。當真是雞飛狗跳。

喬治的家人聽到動靜,披著衣服舉著燭臺開門出來,只看到一地的狼藉和瘸著腿往前跑的自家兒子。

“別跑了,追不上了。”

喬治在院牆外停下了,耷楞著腦袋走回了院子。

“是什麼東西?”

喬治父親問道。

“不知道,沒看清。就看著一個黑乎乎挺瘦的影子。”

“睡覺去吧,東西明天再收拾。”

“好的。”

一家人回到了屋子,只有喬治還在不停的懊惱自己為什麼沒有跟上他們。

另一邊。

野獸四肢著地,跑的極快,只是叼著的紅原鳥有些耽誤它的逃跑。

眼見著身後的兩人越來越近,雖然捨不得已經到手的東西,但為性命著想,還是扔下了口中的獵物。

沒有了紅原鳥的阻礙,它的速度更快了。萊伊和蘭姆艱難的跟在它的後面。

“該死的混蛋。”

蘭姆氣喘吁吁,艱難跑著。他爆發力極強,但卻不擅長長跑。

萊伊不發一言,調整唿吸,加大速度繼續追著。

野獸徑直跑向了林子。

林子裡因為下雨滿是泥濘,如果他們在村子裡沒有抓到它,在林子裡就更不可能了。

越來越靠近林子,萊伊與它也只有幾米的距離。

“哥!快抓住它!”

蘭姆落在後面,焦急的唿喊。

烏雲正在消散,變成零碎地薄薄的一層,皎潔的月光透過間隙均勻的照在大地上,也照進村子裡。

萊伊和蘭姆就著月亮終於看到了野獸的模樣。

他的皮膚黝黑褶皺在一起,渾身光熘熘的沾滿泥土,只有襠部圍著一塊獸皮。他有著和人類形似的五官,卻有著獸類的豎瞳。手掌粗大匍匐在地。

“哈!”

野獸衝著兩人發出威脅聲,趁著兩人愣徵迅速鑽進了林子中。

“主神啊!哥......哥你看到了嗎?”

蘭姆喘著粗氣,驚訝、不可置信、緊張的情緒把他臉變成了一個調色盤。

“看到了。”

萊伊也大口吸氣,平復唿吸。

這個東西讓他想起了曾經看過地電影,《指環王》裡的咕嚕。

“回去吧。”

“嗯。”

撿回紅原鳥,路上兩個人安靜的走著。

蘭姆想起那個古怪的生物,有些後怕。

“哥,你說那是什麼東西?”

“不清楚。”

萊伊也有些疑惑。

“明天早上你問問海格叔吧。”

“嗯。”

萊伊把蘭姆送回了家,里斯聽到動靜出門來接蘭姆。

他看著蘭姆垂頭喪氣的樣子就知道他們失敗了,也不多說什麼。

“需要我送你嗎?”

“不用。”

萊伊搖頭拒絕,他又不是什麼小孩子,害怕走夜路。

相互道別後,萊伊走回了家裡。

林子裡,依魯小心的隱藏著自己的足跡。

他並沒有著急回去。

繞了很遠的路,採摘了一大兜蘑菇,又捉了一些昆蟲才回到了洞穴。進去前他還特意洗乾淨了身上的泥土。

“我回來了。”

洞穴裡傳出模煳混雜著咕嚕聲的一句話。

“哦,依魯,我的依魯。”

他的妻子瘦的只剩下骨頭了,挺著一個巨大的肚子溫柔的看著他。他的三個孩子正在地上抓螞蟻吃。

“對不起,我失敗了,沒有給你帶回新鮮的肉。”

“沒關係,依魯,你能回來就好。”

依魯把穿著昆蟲的草竿放在小小的篝火上灼烤,烤熟後遞給懷孕的妻子。

三個孩子盯著烤蟲子,眼裡閃爍著渴望,但都沒有主動去要。

“給孩子們吃吧。”

“不,媽媽,你和沒出生的弟弟妹妹們更需要它們。”

他們最大的孩子急忙拒絕,兩個小的也跟著搖頭。

依魯依次摸了摸他們三個的頭,每個都給了一朵大蘑菇,他們開心的把蘑菇塞進嘴裡,又無憂無慮的玩起了草竿。

三個都是聽話的好孩子。

妻子用蘑菇加野菜和漿果熬著一鍋菜湯。

依魯看著咕嘟咕嘟的湯水有些愁眉不展。

他已經暴露了行蹤,萬一被村裡人找到了他們的洞穴,該如何是好。

該死的魔獸,該死的梅雨季,該死的赫魯。

仁慈的主神啊,如果您真的存在,就請照顧照顧我們可憐的一家吧。

作者有話說:

下章一定,狗頭逃跑。

可以猜一下是什麼,很好猜的。

第10章 地精

陽光灑滿庭院,炊煙裊裊升起。海格家又開始了忙碌的一天。

琳達將發酵好的雜麵團揉成一個個長條,在上面劃了幾道紋路。接著抹上淺淺的一層油,碼放整齊後,將它們送進了烤爐。

里斯的妻子法拉在菜地裡摘了滿盆青菜,清洗乾淨後,做成了美味的青菜湯。

一家人洗漱完畢,圍在餐桌旁,開始享用今天的早餐。

蘭姆頂著一對黑眼圈,機械的嚼著嘴裡的麵包。

雖然味道很好,但是他一點胃口都沒有。

大家都有些奇怪蘭姆的精神不振。

“小舅舅,昨晚你去偷菜了?”

露娜好奇的問。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蘭姆蔫蔫的回答,“小露娜,你的課業寫完了嗎?”

露娜調皮的吐了下舌頭。

蘭姆小時候調皮,常去菜地裡偷拔剛長出來的小蘿蔔吃。琳達時長用這件事調侃他,露娜也就記住了這件事。

吃完早飯,蘭姆叫住了海格和兩個哥哥,與他們說起了昨天晚上看到的東西。

“它可以站起來?”

里斯問。

“是的。”

“他沒有尾巴,身上也沒有毛?”

布萊恩奇怪的問,他覺得弟弟應該是看錯了。

“不不,他的胳膊上和腿上有一點點。”

“他站起來有多高?”

海格問道。

“比我矮很多,跟丹尼差不多高。”

丹尼是布萊恩的兒子,今年十三歲。

“你確定他長著一張人臉。”

海格又問道。

“是的,我確定。”

海格陷入了回憶當中。

“爸,你知道那是什麼嗎?”

蘭姆期待的看著他。

“如果沒錯的話,那應該是一隻地精。”

“地精?”

“地精?”

“地精?”

兄弟三個對此感到如此震驚,就要從聖戰說起了。

幾百年前聖戰結束,教廷崛起。

他們將魔族視為邪惡的象徵,地精則是他們坐下的走狗。

他們派出騎士驅逐了所有的地精,並設下懸賞——捉到一個魔族,送往教會將獲得兩枚金幣;捉到一個地精,送往教會可以獲得五枚銀幣。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