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合作的方法
姚遠嘗試著猜測:“所以……你們原本的社群是內訌了?汪勇新主動去了第4社群。
“結果反而是他帶的第4社群作為主體社群保留下來,進入第二階段?”
林思之想了一下這種說辭倒也沒什麼太大的問題,於是點頭說道:“差不多。”
盧秉鈞和姚遠都沒有再多問,因為他們已經意識到這件事情背後肯定比想象中要復雜。
像這種級別的玩家一旦在社群內待得不舒服,只有兩種可能,要麼奪權要麼直接走,現在看來汪勇新似乎是後者。
但其中具體的細節就不好多問了,畢竟想要獲取這種資訊肯定不是沒有代價的,要用特定的資訊去交換。
如果林思之不願意主動提及,那也最好不要追問。
林思之繼續說道:“正如之前的推測,在最開始看到兩人提交的證物之後,我就初步確認了兩點:“第一,證物很可能是他們自己定製的,證物的細節是遊戲策略的一部分;
“第二,唐青會積極地發起進攻,而進攻的目標只能是我;汪勇新的策略偏防守,但也不可能是純粹的防守。
“因為以我對汪勇新的理解,他在這場遊戲中的目標,絕不可能僅僅是活著回去那麼簡單,一定想要賺大量的簽證時間。
“而這筆簽證時間,要麼從我身上來,要麼從唐青身上來。“至於馮宇光,他在唐青和汪勇新眼裡都是可以隨時順手收拾掉的死人,無需在意。
“所以,不論汪勇新和我之前是否認識,在這場遊戲中的最佳策略都會是兩頭押注。
“毫無保留地站在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在最後關頭被反水背刺。”
秦誠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有道理。
“這聽起來有點像是監獄工廠最後的那個囚徒困境。
“假設汪勇新一開始就完全站在唐青的一方,那麼主動權就在唐青手中。
“到時候林律師肯定會採用主動防守的策略,你們三個人分馮宇光的簽證時間肯定是不能滿意的。“即便僥倖擊敗了林律師,唐青也隨時有可能反水。
“雖然兩個人都掌握著提交證據的權力,按照常理來說沒必要拼個魚死網破,但在特定時機背叛,收益還是遠大於風險。
“如果唐青突然在最後一輪拿出了汪勇新的罪證,那就是唐青一人獨吃三人的簽證時間。
“這個誘惑太大了。
“可如果汪勇新最後一輪也拿出唐青的罪證,又可能搞出全滅的結局。
“所以,對汪勇新來說最好的策略是:他透過各種證據來自保,撇清關係,減少風險,同時讓你和唐青都覺得他是個可爭取的合作物件,不給你們創造反水背刺他的機會。“最後不管是誰勝出,他都會是贏家。
“總之……最優策略就是現在的狀態了。
“他拿出的證據,要同時符合三點:
“第一是儘可能與自己無關,規避風險;
“第二是看起來符合唐青的推理,讓唐青放鬆警惕;
“第三是在證據中埋下有利於你的細節,給你留下翻盤的空間,提升你和唐青博弈的強度,這樣你們就都沒辦法再抽出精力去對付他。
“不管你能不能用這些細節翻盤,最後他都會贏。
“也正是因為他的這種策略十分可靠,而且你們互相認識,很清楚彼此的性格和遊戲風格,所以才能順暢地達成這種合作。”
林思之贊許地點了點頭:
“我在最開始提出的殉情假設,並不僅僅是先禮後兵。
“按照遊戲規則,如果四名演員一致認定這就是真相,那麼演員觀眾的票數就能直接達到60票結束遊戲,即便不夠,也可以用其他社群的個別玩家來補。
“而且,如果能在第一輪就結束遊戲的話,觀眾對於演員扮演的角色是否有罪的判斷也會被收窄。“就拿馮宇光來說,如果他在最初就帶同社群玩家毫無保留地支援殉情的可能性分析,並確定為真相,那麼觀眾其實很難找到要投他有罪」的理由。“因為那時汪勇新還沒有拿出任何藥物,絕大多數關鍵證物和證言也沒有被查驗為真。
“觀眾很難說服自己醫生直接參與到這次的犯罪中,那就只能投支援票。
“但拖到第三次休庭之後,殉情才被確定為真相,這件事情就變得復雜了,馮宇光的表現和藥物作為證物的客觀存在,破壞了原本的安全線。
“一旦觀眾發現怎麼投都可以,那他們就一定都會投反對」,這是遊戲規則決定的。”
林思之稍微頓了頓:“但除了這兩種目的之外,其實我還有另外的目的。
“也就是回應汪勇新給出的幾種可能性,並和他簡單地對一下思路,提出一個明確的方向。這樣一來,他更好用後續的證據和我打配合。
“我在最初提出的是殉情,最後達成的也是殉情」,這並非巧合,而是我們兩人刻意推動的結果。
“雖然我們看不到提出證據的具體規則,但我猜大概是這樣的:
“唐青和汪勇新在各自的休息室中,可以透過特定的機器來定製證據,他們要描述這個道具的具體形象,同時為這個道具設定真實資訊和可查驗資訊。
“這裡最有代表性的證據就是那張獅王卡」。
“汪勇新在設定它的時候,明顯是參照了現實中的原型,在造型上有所接近,但又不完全一致。“設定的真實資訊是:這張卡和現實中的獅王卡一致,必須有很高的資金門檻才能獲得。但是,他沒有設定這張卡到底是不是廢卡。
“而他設定的可查驗資訊是:此卡為某頂級賭場對資深賭客發放。故意隱瞞了關鍵資訊。
“只有這樣設計,才能達成特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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