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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他的,是諾克蘭揉小狗一樣揉腦袋手法。

“殺人感覺挺不錯的吧?”那少年問道,“是不是覺得自己掌控了生命?”

貝爾盯著地面不語。

大多數時候,沉默代表著妥協。對於不願意反駁主人的他來說,也算是最好的選擇。

“好了,我就不逗你了。”諾克蘭俏皮的眨眨眼,又這般說。

“我向你保證,無論以後如何,在這個世界裡,你永遠是我最忠誠的第一僕人。”

至於其他世界,可就說不準啦。

望著滿地狼藉,他一點打掃現場的打算都沒有,反而吆喝起另外的兩人。

“還在看什麼呢?連宰只雞都做不到的小廢物們?”

諾克蘭一邊說,一邊轉身,裙襬在空中層層疊疊轉動,像是一隻跳舞的白天鵝。

“快跟我去找叛軍。”

找叛軍?

多米尼還沒從那副場面回神,有點呆呆的:“找叛軍……做什麼?”

“蠢貨。”諾克蘭毫不忌諱,拉長聲線。

“當然是——去做英雄啦。”

第86章 王國時期

*

什麼是英雄?

通俗一點來講,就是願意為了他人的利益抗爭,英勇奮鬥,不辭艱險,令人心生敬佩的人。

以往常來說,諾克蘭是不屑這類人的。

倒不是他沒有能力,單論能力,只要諾克蘭願意,他可以在任何人面前成為任何角色。

他不想成為英雄,純粹是因為不喜歡這些人物罷了。

諾克蘭是個非常典型的自我主義者,十分堅持‘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信條,凡事都以讓自己快樂為主。

不能找樂子的事情,通常情況下都是不會做的。

這樣性格的人,突然和多米尼說要去做英雄,那不亞於火山噴發。

“你……願意幫助我們?”小王子眼睛都亮了起來。

諾克蘭卻是反問他:“怎麼?我看起來不像是那種人?”

也不等多米尼反應,又立刻裝模作樣的抬起手抹眼淚,語氣哀婉道:“沒想到…我們當了五年的同學,甚至還是一個寢室的室友,我以為……我們都將彼此當做朋友。可是,你竟然這麼想我,我難道是那麼冷漠不近人情的人嗎?!”

你別說,你還真別說,他這個表情,這個動作,活脫脫就是一副被傷透心的樣子。

多米尼目瞪口呆。

是誰之前冷眼旁觀的?是誰之前以逗他們為樂的?

不知道的,還真以為他才是那個不顧同窗情誼,pua別人的那個呢!

多米尼麻了。

“我不是……”

“罷了。”諾克蘭打斷他,睫毛忽閃,“我知道,終究是我錯付了……”

多米尼:“……”

唐子玉也是看的一臉震驚。

同學這麼多年,諾克蘭還真是每天都能重新整理他們的‘新鮮感’啊。

至於英雄呢,自然是要當的。

趁著夜色,某傷透了心的人士帶領其他三個小弟,衝去馬加斯王國王都的主街道。

這裡可和王都邊緣那些道路完全不同。

除了不停示威的叛軍之外,還有耀眼的火光。

他們不僅是在讓平民臣服,有些士兵還趁著叛亂,到處燒殺搶掠,行不軌之事。

這不,就有一個婦女,手裡抱著才滿月的、還在嗷嗷直哭的孩子,驚慌失措的從屋子裡跑出,滿眼都是恐懼。

在她身後,追著好幾個露出邪笑計程車兵,幾個人眼中全是垂涎之色,在看到婦女踉蹌的腳步時,還發出得意大笑。

終於,在他們的期待下,婦女踩到自己頗長的裙襬,咚一聲摔倒在地。

“求求你們。”她苦苦哀求,“放過我的孩子好嗎?”

那幾個士兵面面相覷,一言不發,卻哈哈大笑。

得到這個反應,婦女的眼中立刻出現絕望之色。

而就在敵人們逼近之時,一道銀色的光輝從後方出現。

婦女只是眨了個眼的功夫,面前那些威脅計程車兵,脖子上全都出現紅色血痕。

他們的嘴角還帶著志在必得,腦袋卻齊齊落地,眼中殘留著驚恐。

“尊敬的女士。”高調優雅的聲線從後方傳來,帶著一股無法捕捉的神性。

那名婦女難以剋制的往後看去,便看到身穿白色西裝的少年翩翩而來,銀色長髮高高束起。

他手持長劍,劍尖流淌下的紅色血液,更是為他增添了幾分豔麗。

那是極具侵略性的美,只是看上一眼,就讓人難以忘懷,深深印刻在腦海中。

從這以後,再去看其他人,就再也沒有人能給出驚豔的感覺了。

“我、我沒事。”婦女連忙站起,滿是感激。

不僅是她,被抱在懷裡的孩子,約莫才三四個月大吧,明明還是懵懂無知的年紀,那雙清澈的眼睛對上少年的銀瞳,肉嘟嘟的小臉也露出一個微笑,甚至咿咿呀呀的伸出手,想要觸碰到這如同鏡花水月一般的容貌。

“太好了!沒事就好。”面對有點侷促的婦女,少年卻絲毫沒有嫌棄之色,反而還慶幸的雙手合十,真誠說道,“我最擔心的就是我來晚了,能夠幫到你們,那就是我最大的榮幸。”

而其他士兵,發現‘戰場’中心多出了一個天姿國色的少年,在黑夜裡亮的發光,便立刻將矛頭對準,揮舞著刀刃跑來。

更甚者,滿臉都是無法控制的邪念,就差動手實踐了。

他們蜂擁而至,完全不給對方一點反應的時間,那名婦女見狀,驚唿出聲,緊緊抱住了自己的孩子。

然而,瑰麗的少年卻沒有絲毫露怯,只是給身後幾名受傷的平民一個安心的眼神,單手持劍,腳步平穩的走向那群劊子手。

他從容、冷靜,銀白色的身影,就像是暗夜中指引人們的一道光輝。

和面目猙獰的叛軍們相比,少年美麗、強大,宛若神明。

他恰到好處的出現在所有受害者面前,成為了他們的庇護之人。

希望、渴求、信仰。

人們奮不顧身的想要去抓住這道耀世之光。

而這名少年,正是前不久趕過來的諾克蘭。

在來到主城區之前,他上下觀察了一下在面前的三個男孩,最後將目標定在多米尼身上,並且對他下達了命令。

“快,把你身上的衣服脫下!”

多米尼一愣,隨即想到什麼,逐漸變得恐懼起來,表情也變得支支吾吾。

他一直覺得,諾克蘭不接受任何一個女孩的表白,是因為他還沒有遇到喜歡的,難道說,其實他喜歡的是……

“收起你無禮的想法,多米尼。”諾克蘭眯起雙眼,話語帶上危險氣息,“長成你這種歪瓜裂棗的模樣,你是怎麼配想這些的?”

“你、你怎麼知道我在想什麼?!”

諾克蘭只是望著他,並沒有說話。

沒辦法,多米尼認命的閉上眼睛,把他的衣服脫了下來。

諾克蘭接過之後,一腳踹開旁邊房屋的門,在屋主害怕的表情下,擺出一個標誌性的禮節笑。

“借用一下你的屋子,不會在意吧?”

屋主當即在這美色當中迷了眼,胡亂點頭以示同意,都不需要諾克蘭威脅,直接跑走。

得到一座免費屋子,諾克蘭大大咧咧的闖入,然後在裡屋換上了多米尼的那個套裝。

出來之後,面對多米尼和唐子玉那複雜的目光,他語氣涼薄:“你該感到榮幸,你讓從不穿二手衣服的諾克蘭大人,屈尊降貴穿上了這身服飾。”

——最主要的是,只有多米尼的禮服,是最為華麗的。

國王五十歲誕生日,作為他的小兒子,多米尼肯定得盛裝出席。

這身白西裝,從一年前就開始定製了,上面走線做工都異常精緻,每一處都是細節,還在領口和袖口縫上了耀眼的寶石,身後更有金色披風,用純金線編織,實在是華麗至極。

雖然——經過逃亡,布料變髒還皺巴巴的,不過在魔法清潔術下,一切都不是問題。

而多米尼,只能被迫穿上諾克蘭丟下的裙子,他捏著那潔白長裙頓了半晌,最終從那平民家裡翻找了一身還算看得過去的衣服,套在身上之後,認命的跟在諾克蘭身後。

前情提要到此為止,換上最為顯眼的衣裝,本來就好看過分的諾克蘭,瞬間就成為所有人的視覺中心點。

就算多米尼不願認同,此刻也不得不承認,這套衣服在諾克蘭的襯托下,變得更加好看了。

都說人靠衣裝,可是在他身上,這卻是相反的。

那麼奪目的人,哪怕就是套個麻袋在身上,麻袋都能被他穿出高階感。

比自己,還要像個王子啊。

而被所有人注視著的諾克蘭,神情中帶著清冷和悲憫,面對敵人毫不留情,而在遇到逃亡的平民時,毫無保留的將他們救下,完全不嫌棄眾人身上的髒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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