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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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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那個電視臺文藝總監被你狠狠敲上一把,也是活該!只是那個被他酒駕撞死的人,死的有點兒冤!他們家的人,從始至終,都沒找到撞死他的兇手,得到應有的賠償,讓兇手一直逍遙法外!另外,從一定意義上說,他是替你死掉的。他死了,你活了。那天,他沒死,你可能就死了?這事聽著怎麼感覺有點兒神神叨叨的!”郭志堅又一次感嘆道。

“因為這事發生的太奇異了,所以,後來我就信神了。見廟就去拜,見神像,就去上香。從那以後,我就感覺自己無論做什麼事,都特別順當。和以前相比,簡直是水火兩重天。”張歡的情緒似乎並沒受到郭志堅那番話的影響,繼續沉靜在自己的敘述中。

“你是怎麼敲詐他的?是要了一筆錢嗎?”郭志堅想知道更多的細節,便接著追問道。

“對!我最初就是跟他要錢!因為我那時最缺的就是錢。可是,在得到十萬的封口費以後不久,我就後悔了。”張歡重新點燃一根菸。

“感覺要的少了?”

“對!你想想,那時候我是一貧如洗呀!敲詐別人的事,又是第一次幹!感覺十萬塊錢,就是個天文數字了。當初,向他要十萬錢時,我還擔心是不是要的多了,怕他不肯給我。我還想呢,如果他不肯給我,我就把數目降到五萬!沒想到,他跟我討價還價了幾句,見我口氣強硬,便答應了。”

“十萬塊錢,對他那樣的人來說,只不過是九牛一毛!”郭志堅接道。

“拿到十萬塊錢以後,我立刻就從野狼樂隊辭職了!辭職的那天,我高興極了!在那個鬼地方,我受了多少氣!這回終於叫我揚眉吐氣了一把!我原本想拿那十萬塊錢做資本,做點兒什麼事。可到真正要做的時候,才發現什麼事也幹不成。”

“你那時打算做什麼呢?”

“當然是開飯館了。從小家裡窮,我最嚮往的事情就是,哪天能舒舒服服地坐在一家大飯館裡,想怎麼吃,就怎麼吃。所以,一直以來,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能開一家自己的飯館。那樣,我不僅可以想怎麼吃,就怎麼吃;還可以想吃多少天,就吃多少天。可是,當我真正要把開飯館的夢想,付諸實施的時候,才發現,那點兒錢,離我當初想要的生活,還相差十萬八千里呢!”

“十萬塊錢,開家小飯館,應該還是夠的吧?”

“十萬塊錢,開家小飯館,自然是夠了。可是,等我準備開小飯館的時候,手裡的錢只剩下五萬了。”

“那五萬哪去了?”

“都怪我,剛拿到那麼多錢!太高興了。就想拿這些錢好好享受享受。於是,我就回去帶著我媽出門旅遊了一趟。全國各地,我聽說過的好地方,都去看了。這一趟轉下來,就把四萬多花進去了。當時,一路走,我腦子裡還一路想著回來開飯館的事,花錢儘量省著,沒想到,還是花了那麼多!等回到家,我就捉摸,這錢真是不耐花!四萬多花掉了,還有好些想去的地方沒去呢!到那時,我才知道,十萬塊錢,根本就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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