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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子和小吃店都是原身父親一個人掙下來的,憑什麼全給了原身和她媽兩個外人?

必須重新分。

他們要佔大頭。

那年,原身五歲,眼睜睜的看著曾經和善的姑姑大伯二伯爺爺奶奶在父親的靈堂前鬧。

他們抓住躺著父親的棺材,揚言不給錢,不允許上靈車。

原身抱著父親的遺照。

媽媽推搡中跌坐在地上,一個勁兒的哭。

現場請來幫忙抬棺的人,殯儀館的人全部站在一旁看熱鬧。

原身怒了。

該分的都分了。

憑什麼欺負人?

他們怎麼能這麼欺負人?

原身將遺照放下,衝了過去,對著姑姑大伯二伯又踢又咬。

但她只是一個五歲的孩子啊。

小胳膊小腿哪裡打得過大人?

混亂中,原身不知道被誰打了一巴掌,半邊臉都木了。

原身倒在地上,委屈傷心難過一瞬間全都湧上心頭,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就要落下來,一抬頭瞥見癱坐在地上柔柔弱弱哭著的媽媽,抹了把眼淚,不哭了。

她不能哭。

爸爸沒了,這個家只有她和媽媽了。

她要保護媽媽。

後來,為了保住家裡的房子和小吃店,原身媽媽將所有的賠償金和補償款都給了出去。

連政府批下來的喪葬費和退的養老保險都全給了爺爺奶奶姑姑伯伯們。

那天,媽媽將最後一筆款項轉給了爺爺奶奶。

終於,已經在骨灰盒裡待了一個月的爸爸能下葬了。

那天,原身在爸爸的墓碑前站了很久。

她發誓,以後絕對不會再讓人欺負她和媽媽。

從此,原身從心裡和爸爸那邊的親戚斷了個乾淨。

原身的媽媽是個勤勞的人。

雖然軟弱,柔弱,沒有主見,但是是個勤勞的人。

原身的爸爸去世後,原身的媽媽開始經營起了小吃店,她起早貪黑的做燒餅,手抓餅,千層餅。

早餐,午餐,晚餐。

從早上四五點起床一路幹到晚上十一點過才肯收攤。

按理說,這樣起早貪黑的幹,又沒有租金的煩惱,原身媽媽手藝也還可以,至少能達到行業一般水平,她們母女倆過得應該不錯。

然而並沒有。

哪怕原身每天放學,每個週末,每個夜晚都幫著媽媽做生意,她們的日子仍舊過得很清貧,有些時候甚至沒錢吃飯。

因為原身媽媽是一個心軟又柔弱的人。

她總是可憐別人,將自己店裡的東西送給那些看起來可憐無助的人。

又在面對那些在店裡找茬的人的時候,立不起來,不敢反抗,不敢要帳,導致店裡賒帳的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甚至能佔到每個月營業額的一半。

然後爺爺奶奶那邊還要找原身媽媽要贍養費。原身媽媽又覺得那畢竟是公公婆婆,是原身的爺爺奶奶,她應該替死去的丈夫承擔起贍養義務,不能背上不孝的罵名。於是每個月又要偷偷給錢給爺爺奶奶。

十歲,原身終於受不了了,和媽媽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她拿著記帳本,逃課,一個接著一個的去要債。

不給錢,她就跟著他們。

跟著那些牛高馬大的男人。

跟著那些流裡流氣的小混混。

跟著那些健步如飛的三姑六婆。

她跟在他們後面,不斷的重複:“叔叔阿姨婆婆,還錢,還錢,還錢。”

她抓著他們的衣袖,哪怕被推倒了一次又一次,手腳都摔出了血,仍舊死不撒手。

不還錢,誰也不準跑。

終於,憑著一股執拗,原身要回來了一大半的錢。

這樣的經歷貫穿了原身的整個童年,少年。

這讓她知道,人骨子裡都是犯賤的。

你越是讓著人家,人家就對你越狠,你越是不好惹,人家反而越是不敢惹你。

所以,要狠,要拼命,要像菜市場的大媽們一樣敢豁出去不要臉的撒潑,別人才能怕你,才不敢欺負你。

漸漸的,原身變成了一個潑辣,得理不饒人,一開口就是刀子,控制慾強的人。

她能為了兩毛錢站在菜市場裡和小販對罵半個多小時,也能在爺爺奶奶又過來要生活費時,將他們的事蹟如祥林嫂一樣講給每個路過的人聽,她就不信,都這樣了,那邊的親戚還敢來要錢。

一來二去,倒是真的沒人敢惹原身了。

但是,原身要想結婚也難了。

周圍的人全都怕了原身那張嘴,怕了她的性子了,誰敢給她介紹物件?誰敢跟她做親家?

更何況,原身高中畢業就沒讀書了。

沒文化,長相普通,嘴巴毒,性格潑辣,睚眥必報,尖酸刻薄。

這些貼在原身身上的標籤沒一個好的。

原身二十五了,媽媽著急她結婚,她也著急結婚。

原身的思想其實很傳統。

她想結婚,找個和她爸爸一樣會疼人的男人,生一個孩子,然後把孩子養大,送去讀書。

別像她一樣,為了回家守住家裡的小吃店。

為了幫媽媽。

為了讓家裡不至於吃不起飯,早早的就輟學了。

沒讀大學是她一輩子的遺憾。

同小區的鄰居,家裡的親戚,認識的人都指望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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