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第436頁
再說了,也不能生,那要這些女人幹什麼?
原身這麼一個十六歲的年輕小姑娘自然成了狼多肉少裡的那塊肉。
一時之間,上門說親的人把林大力家的門檻都踩爛了。
林大力從來沒這麼風光過。
他一個一個的挑,也不是真要給原身挑給好人家,就是故意拖時間,讓別人加價。
誰給的錢高,他就把閨女賣給誰。
村子裡窮,就算大家再怎麼加價,也就最多能加到四萬。
於是林大力就以四萬的價格把原身賣給了同村四十二歲的男人馬志高。
馬志高特別高興。
想不到啊,他四十二歲了,因為一直娶不到媳婦才能攢下錢還能撿個漏,撿到一個水嫩嫩的黃花大閨女。
再看看別人花五六萬從人販子那裡買來的女人,有些年紀大三十多,有些二十多的,還不是個處,就是個二手貨。
他這便宜可撿大了。
馬志高立刻就帶了酒和林大力商量結婚的事。
這原身才剛滿十六,要辦結婚證肯定是辦不下來的,但是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至少那喜蓋頭要揭一次。
他馬志高四十多了,好不容易結一次婚,怎麼著他也要風光大辦,請鄉親們過來吃頓飯,讓那幫整日裡笑話他有槍不能用的糟嘴子們看看。
“好好。”
林大力喝了嘴,滿臉酒糟紅的拉著原身,指著馬志高說:“死丫頭,你看,你老公對你多好啊,還要給你辦個婚禮呢。”
原身才十六啊,沒讀過書,偷偷看弟弟讀書,也就認識了個自己的名字。
可是這不代表她不會怕啊。
四十二歲的男人,一嘴黃牙,臉黑黑的。
原身害怕極了,她哭著給林大力跪下了,哀求他不要賣了她,她以後會努力的幹活,努力賺錢。
林大力一腳踹過去,“你老子讓你嫁,你就嫁,哪兒那麼多廢話!”
原身不願意嫁,想跑,被抓了回來,和媽媽一起關在了柴房裡。
林大力喝醉了就會進來強jian媽媽,她就在一旁看著,特別可怕。
結婚那天,原身是被綁著穿上衣服的。
她和媽媽一樣,結婚當天就被辦了。
剛結婚頭三天,馬志高除了強迫原身那件事,對她還算好,至少飯先就著她吃。
原身甚至在想,好歹能吃上口飯了,要不認命了吧。
結果當天晚上,馬志高喝醉了就開始打人,掐人。
原身被打得渾身上下沒一塊好肉。
可是能怎麼辦呢?
她已經被賣給馬志高了。
這村子裡都是光棍,大家都鐵板一心,她一跑就會被抓回來。
第106章 破碎的星光(1)
原身被馬志高打,被強jian,一直到她懷孕了。
懷孕是唯一一段她可以不被打的時光。
後來原身一舉生男。
馬志高很高興,可是養孩子要錢啊。
家裡都窮得揭不開鍋了。
馬志高自己也不想辛苦種地,就讓原身去。
原身月子都沒坐就必須揹著孩子種地。
有收成就全部被馬志高搶走。
她身上一分錢都沒有,孩子也瘦骨伶仃的。
她有時候會偷偷回家去看看媽媽,偷偷給媽媽喂點嚼碎的稻穀之類的。
那天,原身回去,發現媽媽死了。
死在黑暗的柴房裡發臭發爛。
周圍全是屎和尿。
原身哭了很久,也不敢拍門,她無處可去,只能又回到馬家。
然後她發現,她又懷孕了。
她看著馬志高那麼高興,只覺得絕望,無窮的絕望。
晚上,她在馬志高睡著了之後,給大兒子餵了最後一口米煳,出門跳井自盡了。
原身的願望很簡單,想要離開這個村子,和媽媽一起離開,讓馬志高和林大力,讓那些把她和媽媽一次又一次抓回來都人都去死,或者,乾脆讓村子裡的所有人都去死吧。
她好恨,真的好恨。
她好苦,真的好苦。
林諾算了一下時間,她現在已經滿十六了,林大力應該已經動把賣她的訊息放出去了,現在競價都開始了。
原身每天要做的事情很多。
早上五六點起床燒水做飯,然後去田裡澆水施肥。
中午繼續燒水做飯,去學校給林小俊送飯,下午去山裡撿柴再看看有沒有什麼可以吃的。
晚上做飯後,燒水打掃家裡洗所有人的衣服。
林小俊比她小三歲,今年十三,馬上中考了。
不過以林小俊那個吊車尾的成績,估摸著也考不上什麼中學。
事實上整個村子的小學條件都極度落後,這年頭中考都要考英語了,但整個村小連一個英語老師都沒有,光這一項就註定他們就算能考也考不上什麼好學校。
林諾在山裡轉悠。
山裡的木頭很多,撿回去曬乾了就可以當柴。
原身的母親被鐵鏈子鎖在柴房裡,整個就是林大力這個畜生髮洩□□的工具。
要不是原身母親生林小俊的時候傷了身子,再也生不了了,估摸著就得和村裡前年死的那個買來的媳婦一樣,一年生一個,生了七八個孩子,最後難產死了。
這個村子買賣婦女風氣這種嚴重,原身母親還上了戶口不說,那麼多被拐賣婦女生的孩子都能上戶口,這個地可能形成了產業鏈。
找不到符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