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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就不可能了?我爸就打過我,往死裡打的那種,然後罰跪,讓我跪一夜。】

【前不久那個被父母綁起來,餓死的五歲小男孩,你們忘了?前面還對著謝鶴青要打要殺,現在一看告他們,你們態度就一百八十度轉變了?】

【不是態度轉變,是一碼事歸一碼事。】

【QNMLGJB】

……

林諾退出影片。

未成年啊。

父母啊。

太難太難了。

輿論是把雙刃劍,能幫人也能殺人。

林諾看向窗外,明月之下,樹影婆娑,有涼風吹過。

秋天了。

樹木開始枯黃。

林諾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看到的新聞,女孩打工十年的工資交給父母存著,父母卻把錢給弟弟買了房子。

深夜,女孩坐在街頭撕心裂肺的哭著。

評論區熱評第一是,既然父母把錢給了弟弟買房,那情分就斷了,從此以後一刀兩斷,永不再見。

這就算是大家能想到最好的處理方式了。

可是為什麼呢?

憑什麼呢?

打工十年的錢,憑什麼被父母強買強賣?

女孩憑什麼就同意把十年的錢拿來買斷法律上根本買不斷的親情?

為什麼不能報警打官司要回來?

第一次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她還小,高中一年級。

那時候就是氣。

切!

如果是她,她絕對要打官司報警拿回來。

父母老了,要養老,等老了再說。

反正現在不賣。

後來長大了,見得多了,才發現太難了。

報警,警察只能調解。

這是家事,是民事,又不是刑事案件,難道抓他們坐牢嗎?

父母咬死不還,能怎麼樣呢?

何況輿論主流仍舊是父母過錯再大,我們遠離就好,談到報復,就會覺得你太過分了。

好歹父母也生養了你這麼多年,遠離不就好了嗎?

有什麼必要下手這麼狠嗎?

就算起訴,也只能起訴父母還錢,父母沒錢,難道把父母變成失信人嗎?對女孩的父母而言有損失嗎?因為父母是親人影響的反而是身為女兒的女孩自己。

那個深夜歇斯底里痛哭女孩是成年人已經這麼難了,何況謝惜靈一個未成年人。

未成年之前,她的一切都是和父母繫結的。

就像政審,就像撫養費。

就像原身和林承。

林諾收回視線。

林超俊故意傷人罪死不悔改,判了三年。

如果這個時間點,原身回來了。

林超俊出獄的時候,原身也才十二歲。

她好像明白為什麼任務一直沒結束了。

原身想像個人一樣活著。

像個獨立的人。

但只要她未成年,她的一切就都是和林超俊繫結的,就始終要掌控在別人手裡,就始終不是有獨立且完成的行為能力的人。

像個人一樣。

原身想成為的應該是一個是獨立,自由,穩定,可以自己決定自己命運,掌控自己生活,且不被家人殘害的人。

那麼,任務就至少要等到原身,十八歲。

十八歲,成年了。

不是未成年人。

至少她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民事行為了。

“唉……”

林諾嘆了一口氣,“996,我們去抽謝父一頓出出氣吧。”

“……”

996:“宿主,你這個世界好像格外暴力。”

林諾一個眼刀殺過來,彷彿在問:“你還有臉提?”

996默默閉上了嘴。

它想起來了。

宿主穿越過來第一時間就被馮立鵑抽了一巴掌。

這換了誰能忍啊。

996決定為自己贖罪,於是說道:“宿主,走吧,我們現在就去把謝父狠狠的抽一頓。”

林諾:“……”

996這孩子啊,一點原則都沒有。

就在林諾思考要怎麼狠狠抽謝父一頓的時候,手機彈窗彈了個新聞出來。

上次那位談及自己為什麼是獨身主義者的女明星許璐,發了一條長文,詳細訴說了自己小時候的故事用來聲援謝惜靈。

許璐說小時候,爸爸在外人面前是溫文儒雅的大學教授,但是在家裡和外面卻完全不一樣,在外面,爸爸對每個人都很溫柔,可是一回到家,一點點稍微不合他的意思,他就會打人。

一開始,她和媽媽總在反思,是不是她們沒做好,所以爸爸才總是生氣。

例如有一次,爸爸回家,媽媽將一直熱著的土豆燒雞端了出來,爸爸嚐了一口就扔掉了筷子,質問媽媽鹽放那麼多是不是想鹹死他。

爸爸說他每天在外面辛苦工作養家,結果媽媽連做飯這種小事都做不好。

然後爸爸拿凳子砸斷了媽媽的一條腿。

她哭著出去求爸爸,也被爸爸打成了腦震盪。

後來媽媽被打到半身不遂。

她也在長期的被毆打中明白,爸爸打她和媽媽,僅僅是打而已,是因為她和媽媽弱小,沒有反抗的能力。

但是他們卑劣,所以總會找許多借口,好讓自己的行為看起來有理有據。

例如,水太燙了,飯太鹹了,地沒有拖乾淨,考試沒有雙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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