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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們不是今年才大學畢業嗎,第三人稱男朋友大學期間就結婚了?轉帳兩年的話,結婚時間是大三或者是大二?]

第三人稱看到這條彈幕,忽然問道:“對啊,大學期間我們一直在一起,他是什麼時候和那個女人結婚的?”

柯學掐指一算,很快說出了答案:“你大二那個國慶,他說自己奶奶生病了要回去照顧老人,其實是去相親了。”

“幾個月後過年期間,兩人舉辦了婚禮。”

第三人稱呵呵一笑,“難怪那年他回家過年我們視訊通話時,我在他背後的牆上看到了一個喜字,原來是他自己的婚禮。”

當時第三人稱沒多想,以為是李志在參加其他人的婚禮,沒想到證據都擺在她眼前了,她還傻乎乎的沒發現。

[啊?年齡對不上吧?一般大學生22歲才畢業,我國法律規定男22女20才可以領證,他是怎麼20就領證的。]

柯學:“他們兩個是校友,不過不是同一屆的。”

[……我真傻,真的。]

[對啊,女生只說他們在大學時在一起了,沒說是哪個人大學時,是我們下意識以為兩個人是同一屆了。]

第三人稱男朋友李志家裡是農村山區的,當地包辦婚姻盛行,很多男的到了年紀就結婚生子外出打工,女方則帶著孩子在家照公婆。

李志作為村裡唯一一個考上名牌大學的大學生,他父母還是很有面子的。

隨著時間流逝,和李志年紀同歲的人他在外面打工賺錢,回家娶妻生子了,李志還在上學,平時不往家裡寄錢還需要問他們要生活費,李志父母心裡雖然有些不舒服,但還可以安慰自己,他們兒子以後是要賺大錢的,現在學習都是為了以後做鋪墊。

但是在看到自己身邊的同齡人都抱了孫子,還有兒媳婦伺候時,李志父母心中不平衡了,明明他們兒子才是村裡最有出息的人,為什麼他們的生活還不如其他人?

於是李志父母便要求李志在村裡結婚,孫子不孫子的他們不在乎,但是必須有一個勤勞能幹的兒媳婦。

至於萬一李志在城裡的物件?先不說他們還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以後不一定結婚,就算是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啊,他們兒子以後是註定要娶大老闆女兒的。

螢幕前眾人大為震撼。

[6啊,我以為我男朋友三天不聯絡在外面談了個新女朋友就夠速度了,沒想到還有過年不見面就抽空結了婚的。]

[誰說村裡人保守的,他們玩起來簡直是萬花筒啊!]

[前妻實慘。]

***

次日,第三人稱準備和渣男李志分手前,猶豫了下,決定先和李志前妻溝通一下。

畢竟要找李志對質,手裡的資訊越多越好,她也想知道,李志能過分到哪種地步。

至於第三人稱為什麼會有李志前妻的聯絡方式,第三人稱也覺得很意外,當初她和李志父母見面,得知兩位老人還住在村子裡後,便勸李志把父母接來城裡住,只不過被三個人拒絕了。

李志的理由是自己的工資還不足以支撐一家在城裡生活,兩位老人也解釋自己一輩子生活在村裡,暫時不想離開,當然等李志和第三人稱結婚後,會過來幫忙照顧孩子。

第三人稱聽罷便決定平時多給兩位老人買些東西,而李志父母網購地址資訊上的聯絡方式便是李志前妻的。

之前不知道前妻身份時,第三人稱覺得經常拜託對方拿快遞很不好意思,因此給對方寄了不少禮物。現在想想,人家就是一家人,麻煩什麼麻煩?

女人看到來自陌生又熟悉城市的手機號時,就知道對方是誰。

接通電話後,不等第三人稱開口,女人便將自己和李志之間發生的事說了出來。

簡而言之就是,李志父母催婚,李志也被催的不耐煩了,就和女人見了一面。見面後雙方都對彼此很滿意,就同意了這樁婚事。

女人覺得李志是村子裡唯一一個考上名牌大學的人,未來不說前途無限,肯定比在村子裡好,所以連彩禮都沒要。婚後,女人也像村子裡其他女人一樣,生孩子、帶孩子,在村子裡照顧公公婆婆。

至於離婚,是女人提的,因為她在一次機會下偶然得知李志在城裡還有一個女朋友,而且是畢業就準備結婚的那種。

當時女人懵了,那她算什麼?免費保姆?

女人剛得知這件事的時候,也想過要討回公道,畢竟他們是一個村子的,李志總歸要管自己的父母了,但是討回公道後呢,她還要繼續和李志保持婚姻關係嗎?

想明白後,女人乾脆利落提了離婚,只不過要求孩子必須判給自己,而且李志每個月必須按時給撫養費。

雖然李志父母不願意失去這個免費保姆,但李志這個時候已經畢業了,為了不耽誤下段婚姻,兩人很快就離婚了。

李志和李志父母都沒想過要賴掉每個月3000的撫養費,畢竟再怎麼說那兩個孩子也是他的兒子。

第三人稱有些意外:“我們不是情敵關係嗎,你為什麼願意告訴我這些?”

“就當是這麼多年你送禮物給我的報酬吧。”女人淡淡道。

這也是當初女人下定決心離婚的關鍵。

丈夫出門在外,連送給自己的禮物都是別的女生準備的。

而且李志竟然還敢恬不知恥說禮物都是自己精挑細選的,這樣的人就算以後有出息了,也是個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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