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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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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他不是第一次做了,此前不知道懟了多少類似的,要麼懷疑人作假,要麼指責人灌水等等。蕭碧波能夠切入的角度多了去了,手段可以說是層出不窮。

然而,讓蕭碧波沒有想到的是,這次懟了個魔都大學的學生,竟然僅靠一篇文章,直接懟上了熱搜榜第二的位置。

這讓蕭碧波的精神瞬間振奮了,從一個癩皮狗變身成為一頭嗜血的狼,伺機而動,時刻等待著新的時機再啃下一塊肉來。

這不?機會就讓他給等來了。

魔都大學的法務部寄來了一份律師函。

律師函裡,魔都大學強烈譴責了蕭碧波的這一番搬弄是非的無恥行徑,同時開誠佈公地表示了徐凌的論文沒有任何問題。

魔都要求蕭碧波立刻撤回汙衊言論,作出道歉,消除對魔都大學和徐凌同學的聲譽影響。

最後,如果蕭碧波不立刻採取如上行動,律師函裡表示出了魔都大學將會與其對簿公堂的決心。

除了律師函以外,魔都大學在圍脖和短影片平臺同時釋出了對整個事件的澄清和對蕭碧波言論的批駁。

這一系列舉動在網路上或多或少已經產生了作用,有少數頭腦比較清醒的網友已經在反思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對蕭碧波的文章也進行了再次的閱讀。

還真讓部分網友發現了蕭碧波文章裡牽強的論證邏輯。

但輿論的大勢並沒有被逆轉。

蕭碧波也沒在怕的。

律師函?

有什麼好怕的!

不就是打官司嗎?又不是第一次了!

他正等著又一輪熱度暴漲的機會呢,魔都大學的律師函就送到了手上。

蕭碧波不僅沒有害怕,反而更爽快了!

只是之前的那一篇文章,就讓他的粉絲暴漲了四十萬,從一百二十萬漲到了一百六十萬。

那抓住這一次機會,是不是可以衝兩百萬粉絲了呢?

蕭碧波無限遐想,嘴角已經咧到了耳朵根,雙手已經不由自主地爬上了鍵盤。

一個標準的吸人眼球的文章標題就已經誕生了: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讓我們認清他們的真面目》

哈哈,魔都大學,我再發一篇文章,你又如何呢?

“魔都大學對這個事件進行了澄清,言之鑿鑿地指出這位學生的論文沒有任何問題,其腔調非常官方,很容易震住我們這些普通民眾……”

“在此,我想重申一下,發表一篇物理學頂刊,是很多在自己領域鑽研多年的學者教授一輩子都可能無法完成的事情。你一個剛入學的大一本科生,你就說寫就寫了?

如果真有這樣的天才,不應該在很早以前就聲名鵲起了,怎麼會到現在才一鳴驚人?

……”

“而在學生進行學術造假後,魔都大學第一時間不是查明真相,進行處分,而是選擇包庇!

再然後用律師函的方式來恐嚇、來威脅我這個提出問題的人!讓我無比心寒的同時,我也不得不畏懼這位學生的背景。”

“如果我忤逆了某個權勢滔天的人物,我會心生惶恐,但我不會道歉,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有自己的氣節與風骨。”

“如果想讓我道歉,那就請魔都大學與那位某徐同學與我對峙,讓他們證明自己的清白。

否則,我拒不道歉!”

鍵盤被敲得噼裡啪啦地響,蕭碧波短短一個小時就寫下了洋洋灑灑幾千字。

“唿——痛快!”

點選發布!

蕭碧波活動了一下指關節,靠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眼睛緊盯著電腦螢幕,等待著這一篇文章的發酵。

呵?小樣,在網際網路上,管你什麼大學,都得給我盤著!

蕭碧波滿臉得意地想著。

並且,就這麼幾個眨眼的功夫,評論和贊就唰唰唰地冒了出來。【前排吃瓜,得勁!】

【呵呵,造假就算了,還拒不承認?這麼沒有擔當的嗎?】

【支援蕭老師,狠狠打擊這樣的學術毒瘤。】

【真的對我們的高等教育感到悲哀……】

【力挺蕭老師,現在敢說真話的人太少了!】

【……】

看著一水兒的支援他的評論和不斷增加的點贊,蕭碧波的心情瞬間就激動了起來,彷彿看到了兩百萬粉絲的目標就在不遠處對他招手。

就在這時,桌子上的電話響了。

不用看,蕭碧波也知道是什麼人打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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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等了十幾秒鐘,蕭碧波才慢騰騰地拿起電話,按下了接通。

“喂?”

“您好,這裡是魔都大學法務處。”

“呵呵,法務處啊!有何貴幹啊?”

沒想到這個蕭碧波如此囂張,法務處的工作人員瞬間氣不打一處來,但還是剋制地說道:

“蕭先生,您的言論對我校和我校學生的聲譽造成了嚴重影響,我們希望您嚴肅地對待這件事情,不要再無理取鬧,對您的行為做出道歉!”

“嚴肅?我很嚴肅啊?你們的學生造假,學校包庇,還不讓人說嗎?”

蕭碧波陰陽怪氣地說道。

“你!”工作人員徹底被激怒了,但仍然不好發作。

誰也不知道這個蕭碧波會不會又對此大做文章,說不定剛結束通話電話一篇關於學校言語威脅的文章就會被大書特書。

“那請你做好打官司的準備!”工作人員強壓著怒火。

“呵呵,要我道歉也可以,除非你們可以證明文章就是那位學生獨立寫的!”

蕭碧波竟是以一種正氣凜然的語氣說出的這句話。

能把顛倒黑白的東西說得這樣冠冕堂皇,也是沒誰了。

學校工作人員沒有回話,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任誰來看,都知道這句話是一個陷阱。

什麼叫我證明這就是我寫的?

哪怕是就在攝像頭底下寫出的整篇文章,別人該說你是作假還是可以說。

正確的是思路應該是,誰主張誰舉證。

說徐凌論文作假,那就拿出確確鑿鑿的證據。

而蕭碧波呢?

完全沒有任何的證據,一篇文章全靠嘴巴瞎扯,就到處叫囂。

儼然一副小丑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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