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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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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國強是你殺的?”

  洛佩冷笑了一聲:“蕭國強是張璇殺的,不過,是我授意的。”

  我十分震驚:“為什麼?”

  “因為張璇比我厲害啊!如果我親自去的話,誰殺誰還不一定呢!”

  “我不是問這個!”我很反感洛佩用玩笑的語氣說這種事情,“我想知道,你為什麼要殺蕭國強?”

  洛佩斜眼看了看我:“真想知道?”

  “昂!”

  洛佩長嘆了一口氣:“第一個原因,蕭國強是九子的人,他是九子派來潛伏在羅銘身邊的臥底,目的是跟蹤我們找到蓋爾·迪斯。第二個原因……”

  洛佩停下腳步,欲言又止:“我需要一個替死鬼。”

  “什麼?”

  “只有他死了,真正的兇手才能活下來。”

  我狐疑地看著他:“你在保護那個兇手?”

  洛佩摘下眼鏡,眼神中依舊充滿那股神秘的自信:“真正的兇手,用羅銘的手機打出那幾通電話,目的其實是為了將另外一個人拖下水。這個人是誰並不重要,只要他是一個男人,一個身體強壯的男人,一個能讓警方產生懷疑的男人,配合‘現場發生過激烈的打鬥’這一說法,讓警方誤以為兇手是一個體格強健、與羅銘相熟的男人。”

  我驚訝道:“你的意思是,兇手其實是一個女人?”

  “難道不是嗎?”洛佩辭色鋒利地看著我。

  “盧奕、莎莎、宣靈和蘇兮……”

  洛佩慢慢地解釋道:“兇手其實並不是有計劃的殺人,她之所以會動手除掉羅銘,完全是因為一時的衝動。理由就是,兇手殺人後用來佈置現場的那條魚線是就地取材,並不是提前準備好的。此外,兇手並不知道羅銘的房間裡有刀,但是她去找羅銘的時候身上剛好帶著一把利器。”

  我心中的疑問越來越多:“按照你這種說法,兇手殺人是臨時起意的,那她又怎麼會隨身攜帶錄音筆呢?”

  洛佩笑笑:“所以啊,在整個殺人過程中,兇手從來沒有使用過錄音筆。”

  我的耐心已經快被他耗沒了:“那麼,在九點二十到九點四十這段時間內,在書房裡和羅銘說話的女人是誰?”

  “嗯,你的記性很好,還沒有忘掉這條線索。這樣吧,我先來回答你剛剛提出的那三個問題。第一,兇手站在天台上無法摸到從二樓窗戶中伸出的魚線,那麼,她是怎麼完成用魚線製造巨響的機關的呢?答案很簡單,兇手是站在書房的窗戶外面,即窗戶下方拉動的魚線。

  “第二個問題,兇手既然有時間將兇器帶離現場,又為什麼不將那支錄音筆一起處理掉,反而要將它放在真蕭國強的行李中呢?這個問題,我結合第三個問題一起回答你。首先,兇手殺人之後並沒有馬上離開現場,所以她並沒有處理掉兇器。我現在可以明確地告訴你,直到現在,殺人兇器還放在兇手身邊。其次,我剛剛已經說過,兇手從來就沒有使用過錄音筆,所以也不存在處理錄音筆這一說。至於那支錄音筆的歸屬問題,那就更簡單了,那是我為了讓大家相信殺人兇手就是蕭國強,所以才讓張璇將錄音筆放在他行李中的。”

  我倒吸了一口冷氣:“這麼說,你剛剛對大家作出的那一大段推理,全是騙人的?”

  “你才反應過來啊!”他毫不留情地白了我一眼。

  我鄙視地看著他:“阿洛,你根本就不知道殺害羅銘的兇手是誰,對嗎?”

  他又白了我一眼:“據羅莎莎所說,九點二十分的時候,書房內傳出了一個陌生女人的聲音,說話的內容與‘裝修’有關;九點四十分的時候,盧奕也說書房內有女人的聲音,不過聲音很小。那麼,問題來了,九點二十分在書房內說話的女人和九點四十分在書房內說話的女人到底是不是同一個人?如果是,那麼在這段時間內,硯居中哪個女生沒有不在場證明呢?事實上,她們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所有人幾乎都在單獨行動。這條路走不通,於是我便開始分析另外一種可能性——那兩個時間節點,在書房說話的女人並不同一個人。然而,這種假設更加難以驗證。

  “於是,本案中最有趣的一個疑點出現了:在九點二十到九點四十這段時間裡,和羅銘一同呆在書房內的女人是誰?

  “我首先排除了盧奕。因為,窗戶和魚線的細節都是她主動提出來的。如果她是殺人兇手的話,絕不會將這兩個只有她一個人注意到的致命細節告訴我們。同時,我也排除了莎莎和宣靈,因為她們都沒有機會在你們第一次進入現場之前銷燬相關證據。就這樣,女孩們的嫌疑就都被排除了。

  “於是,我再次將目光聚焦在硯居的男人們身上。羅伊、張餘歌、蕭國強,在他們三個人當中,只有後兩個人有機會在第一次進入書房的時候關閉窗戶,所以,我就將關注點放在了餘歌和蕭國強身上。然而,分析後的結果令人失望。張餘歌從九點半開始就一直呆在硯居外,這一點從他切實看到那幾個進出人員的細節中可以得到證實;至於蕭國強,那天晚上他乘車離開了硯居,直到十點鐘左右才回來,這一點從張餘歌的證詞中也可以得到證實;最後一個,羅伊。他的不在場證明就更明顯了!蘇兮和宣靈兩個女孩都能為他作證,他那天晚上一直待在涼亭裡。

  “就這樣,在殺人時間方面,所有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於是,我再一次問了自己這個問題:在九點二十分到九點四十分這段時間裡,和羅銘一同呆在書房裡的人究竟是誰?終於,我作出了一個最神奇,同時也是最大膽的一個假設——在那個時間段內,根本就沒有人和羅銘待在一起!”

  他說的有些渴了,但是身邊沒有帶酒,於是我就把自己包裡唯一一瓶水遞給了他。

  喝完水後,他繼續說道:“帶著這個假設,我作出了另外一種推論:兇手並不是沒有使用錄音裝置,只是我們都沒有想到;兇手並沒有處理掉殺人兇器,而是在案發後一直將偽裝好的兇器帶在身邊……呃,我換一種說法:兇手使用的錄音裝置和殺人兇器就是她平時隨身攜帶的東西,因此,即使她在案發後當著大家的面將這些東西拿在手裡,也不會引起別的人懷疑!

  “別分心,別質疑,跟上我的思路,兇手的模樣已經慢慢成型了,她的殺人動機也在漸漸浮出水面!”

  他頓了頓,深吸了一口氣。

  “於是,我便開始在記憶中尋找令這個推論成立的證據。終於,我發現了一個至關重要的細節……不!應該說是整個案子的核心!”

  “是什麼?”我問。

  “被兇手拿走的手機!”

  他向四周望了望,確認我們身邊沒有人在偷聽:“你想一想,兇手為什麼要切下死者的右手拇指帶走?”

  “當然是為了解開羅銘的手機螢幕啊……”此刻,我終於反應過來,“哦!哦哦!我知道了!如果兇手一直待在房間裡的話,他抓著羅銘的手指就能解開手機螢幕,而他將死者的手指切下帶走這一行為,卻恰恰給我們傳遞了相反一個資訊:他是在別的地方用羅銘的手機再給其他人打電話的!也就是說,兇手當時真的不在案發現場!”

  “正確答案!”他打了一個響指,“不過,這還不是案子的重點!”

  “所以重點到底是什麼啊?”我被他說的有些不耐煩了。

  “最關鍵的部分在於——‘兇手拿走了死者的手機’這一行為!

  “剛開始我只是簡單的認為,兇手拿走死者的手機,目的是為了冒充死者打電話,讓我們誤判死者的死亡時間;之後我又認為,兇手拿走死者的手機,是為了給外面的人打電話,讓他們來到硯居以達到擾亂警方視線的目的。然而,經過反覆、仔細、嚴謹地推敲,我才終於明白,兇手拿走死者手機最大的目的!”

  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靜靜地等他說出那個答案。

  “兇手之所以要拿走死者的手機,最大的目的就是——她要將自己的手機留在案發現場!案發後,她又在書房內單獨待了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她將書房的窗戶關上,將羅銘的手機與放在辦公桌上的自己的手機進行對換,將被我們認為‘離開時拿走的書房鑰匙’插在了書房的門後。到這裡為止,所以線索就可以集中起來了。怎麼,還沒有想到?”

  他又停頓了一下。

  “當你將兇手的所有特徵拼,全部拼湊起來之後,就會發現,所有線索,都毫無異議地指向了同一個人——一個在書櫃倒塌時站在書房窗外的人;一個不知道餘歌姓張的人;一個帶著兇器離開書房卻不會引起注意的人;一個從來沒有離開過硯居的人;一個有機會用手機錄下自己與羅銘對話的人;一個在案發後單獨在書房中待了一小會兒的人;一個有著充分的殺人動機卻沒有引起注意的人;事實上,那個人就是你!

  “林雨涵,你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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