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野人”上街
這一天起來,從早晨等到了黃昏,胖子摘了些果子充飢,但也不頂事,他畢竟不是野人,讓他一個人生活在荒山老林中,豈不要了命?可是這一天也沒人由此經過,借不到一件遮體的衣裳。
實在等不了啦,胖子圍了圈藤條,竄上枝葉,做了個簡易的小圍兜,盤在腰間,勉強遮擋一下重要部位,不是野人,現今這一身穿著卻也和野人一樣了。
胖子就穿著這一身枝葉,打小破屋出來,往外去了。
天空是昏黃的,要黑沒黑,說具體點就是,要有人遇見胖子了呢,不易看見胖子重要部位,但還是能一眼看見他光著上身,下身圍著一圈枝葉,是這樣一種光線。胖子也是羞臊,所以才特意挑這個時間點出門的。
用現在的鐘點來說,走了有這麼二十幾分鍾吧,你說三十幾分鍾也成,愛多少都行,反正就是走了這麼一小會兒,就遇見人了。
聽見馬蹄聲響,胖子扭頭看,就見一輛馬車從旁邊不遠經過。車速很快,但是車子是從胖子後邊駛向前,也就是說,胖子緊跑幾步,還是能攔住馬車的。
這是個好機會,去攔車,討一件衣服穿,走起路來就不必要這麼拘謹,總擔心下半圈的枝葉飄起來了。
無多思慮,胖子捂著襠緊跑幾步,一手遮襠,一手揮起,衝車夫喊:“勞煩大哥,停一下,停一下!”
“籲”一聲,車伕勒住了韁,車速降下來了。到了跟前,車伕甩了甩鞭子,問:“你要做什麼?”
就看這個車伕,就知道這是有錢人家。怎麼呢?這車伕一看就是練家子,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既當司機又當保鏢的。想僱一個鏢師,容易,想僱一個車伕也簡單,但是要讓一個鏢師樂意給你當車伕,這就得多花錢。
胖子恭恭敬敬彎腰鞠躬,道:“您瞧我這一身……沒別的,您給賞一件薄衣遮體。”
車伕回頭朝車輿內通報,“少爺,這有個野人,討一件衣服。您看……”
胖子明白了,這裡邊坐的是本家的少爺。這一件衣服給不給,得先徵詢少爺的意見。
車簾撩開了一角,探出一張玉面白淨的臉龐,看了一眼胖子。車簾又放下了,聽裡面說話,“嘁,妹妹,這是個瘋子。”
哦,原來車內是兄妹倆。
胖子忙解釋,“不是瘋子吶!我衣服被人搶了!”
車內少爺說:“你看看,你看看~是吧?哥哥早就告訴過你了,每個瘋子都會說自己不是瘋子!走,別搭理他!”
話音落下,車伕向前甩了甩鞭子,獵獵作響,“讓開,別擋道!”這就要走。
這幾鞭子,要是甩在身上,那就皮開肉綻啦,顯是威嚇之意。但胖子也不願放過這個好機會,咬咬牙挺直了腿,繼續請求道:“您行善積德,賞下一件薄衣吧!”
真是沒轍了,胖子只好賭一把。怎麼呢?——把這件事上升到一個積德行善的層面,有可能,人家一聽,高興,哦,就當是積德了,賞他一件吧;不過也可能,人家不愛聽,啥,我不賞給你,我就缺德了是怎麼著?打他一頓吧!
就聽車內妙齡女子的聲音說:“哥哥,就隨便給他一件吧。聽他說話,倒是市井俗人,非瘋子野人矣。”
當哥哥的不愛聽了。胖子不是說了嘛~給這麼一件衣服,積德行善,現刻再聽妹妹這麼一說,當哥哥的一想:吾妹也說該隨便給他一件,這麼說來,果真是我小氣,我缺德啦?!不由得惱羞成怒,喊道:“打將開去!”
聽車內人這個語氣,再看車伕的神情動作,再不躲,可就真要捱打了!胖子急蹬兩步,閃到了一旁。由於動作幅度太大,下面就涼颼颼的,胖子只好耷拉著腦袋半蹲下去。
馬蹄聲漸漸遠去,胖子非常失望,抬眼望向馬車。咦!有意外收穫!馬車後頭分明飄下來一件衣物!想來可能是車裡那個妹妹偷偷扔下來的。
平常見了多少華麗的衣裳胖子都沒正眼瞧過,現下可不同,胖子兩眼放光,衝那一襲衣影飛奔而去,趕在衣物落地之前,胖子一把抱住了,如獲至寶般捧著,慢慢抻出來看……眼淚差點就下來了,不是高興,是因為——這是一襲長裙!
胖子嘆口氣,哎,罷了,罷了,姑娘真是個好姑娘,就是有點天真了!扔下了這麼一件花鳥紅紗裙,這……我一個大男人怎麼穿?真是哭笑不得。
再者說了,瘦小的姑娘,跟胖子的體型相較,衣物的尺寸也完全合不上呀!胖子咂咂嘴,捧著長裙左右端詳,想辦法,看怎麼能把這裙子改成一條褲子。
手邊也沒有什麼裁剪的工具,只能是在裙子上打結係扣,裙襬打個結,衣袖口打個結,領口打個結,再摺疊起來穿叉係扣,總之胡亂一通折騰,勉勉強強算是初具褲子的雛形,穿在身上看了看,雖毫無美感可言,起碼稱得上是一條不大規則的褲子,這就不賴了!
走吧,有褲子穿了,走起來就不那麼猥瑣了,大步流星沿著車轍去。甭問啊,大少爺住的地方,必定是繁華之所——官二代富二代的,他怎麼也是回大府大院去呀,再不濟,就算這位少爺是出來遊玩的,他住的也肯定是上等的客店呀。跟著車痕去,準沒錯。
馬車早就沒影了。因為沒有下雨,車轍並不深。太陽再往下落一些,就不易看得見車痕了。胖子加快了腳步。又走了幾公里路,天就徹底黑下來了。不過正好,胖子已經能夠看到燈火了。
有句話叫“望山跑死馬”。就是我們平日裡抬頭看一看,隨處可見哪哪哪有一座山,看起來離我們不遠,好像走幾步就能到,實際上卻是,累死了一匹馬,也未必能跑到那山的山腳下。
胖子看到燈光,可是走到腿都酸了,大汗淋漓,都還沒到達。等他接近的時候,燈光都滅了。
他見到的那一片燈光,其實是“集”。
很多人說“集”相當於市場,這是個誤會。集跟現在的市場有本質的區別。市場它就是去買菜的,集可不一樣,集市本身就是由居民區和茶肆酒樓以及各類商鋪組合成的,吃、喝、玩、睡都可以,功能很齊全,以現在的觀點來看,集市應相當於商業區。
宋朝的夜市很熱鬧,基本上可以說是開創了吃夜宵的先河。一般來說,十二點就算是三更半夜的年代,人們八九點就該入睡了,但是宋朝的有錢人八九點的時候才剛出門,到夜市吃喝玩樂。
不過,別說那會兒,就是放在現代,也不是每個店鋪都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買賣做得差不多,東西都賣空了,就該打烊了。胖子到集市的時候,店家大都熄燈打烊了。
這會兒還亮著燈的,無非就三類買賣——酒肆、青樓和賭坊。就是我們的酒吧、賭場和正規不剪頭的粉燈小發廊,你看看,不管幾百年還是幾千年過去了,我們耍的還是這些東西,果真是江山易改人性難移,吃喝嫖賭的嗜好從未在任何一個朝代中斷過。
胖子到了這兒,人家該關門也都關門睡覺了,就剩這幾家亮著燈的。賭錢什麼的,胖子也不會,到酒肆裡喝幾碗酒歇一歇倒是不錯的。可是……摸摸口袋,沒有錢!何止是沒有錢,他穿著這個長裙改成的褲子,連口袋都沒有!
這下徹底慌了,腿也沒力了,順著牆邊就癱坐下去,自己抱著頭髮愁——最重要的一點,竟然被我給忽略了!天啊嚕~身無分文,我到這兒來幹嘛?
打鼻子一聞,哎呀,屋裡這個濃酒飄香吶……自個嚥唾沫,扇自己耳光。實在不行我就……像以前一樣,蹭吃蹭喝去?
又飢又渴,還特麼的沒錢!不蹭吃蹭喝,還能怎麼辦?不打緊,這事兒胖子有經驗,沒遇見劍哥之前,他就是這樣活過來的。
胖子抖擻精神,站起身來,拍了拍……拍了拍肚皮,本想整理一下衣服的,上身壓根就沒有穿衣服!
胖子悶聲用鼻子“嗯”了一聲。愛怎地怎地吧,不要慫,上!
轉過牆角,走過窗邊,打鼻子一聞,真香!幾步到了門前,跨步就邁過門檻進去。還沒開口說話呢,店夥計給擋住了。
做買賣的嘛,來者皆是客,甭管人長得啥樣,人進來了,店夥計就得客客氣氣招待著。但是看胖子這個樣子,店夥計絞盡腦汁都想不出來,這胖子身上還有哪兒能擱錢?
一看就是分文無有!
小夥計也客氣,笑盈盈的,伸手一擋胖子,說:“這位爺,您恕我眼拙!興許是狗眼看人低了,您能給我看一下那個……麼?”
那個什麼?錢唄!不好直說,小夥計拿手指比劃了一下,意思就是讓胖子亮出錢來看一眼。
胖子長年蹭吃蹭喝,他能不明白這個麼?
到了這會兒,他心裡明白,也照樣揣著明白裝煳塗,緊了緊眉頭,木訥道:“啊~你說~什麼?我進去~看看~”胖子本來就是要蹭吃蹭喝的,他可沒錢買酒,只好這麼說了。
對吧,我就進去看看,我又沒說要買酒買肉,你管我有錢沒錢?你們這買賣家的,客人進去看一眼都不行啦?
胖子眼角一掃,已經鎖定目標了——東南角那有一桌,看起來客人酒飽飯足了,正在聊閒天。就上那桌去,給人說上幾句好聽的話,討一碗酒幾片肉吃,應該不成問題!
打定主意,胖子往旁邊挪了一步,想避開店夥計往裡去。
沒想到,店夥計也緊跟著挪了一步,又給擋住了,“這位爺……小店這裡邊還有客人,您要是忘了帶錢,就改天再來吧。”
門口接待客人的店夥計吶,每天來來往往、進進出出這麼些人,他什麼樣的人沒見過?跟胖子說這幾句話,那是往好了說,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是:你個死胖子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想幹嘛,沒錢就別進來添亂,要不是還有客人在,我早就對你不客氣了!識相的趕緊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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