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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屍也需要睡覺?

程之佑伸手戳了戳他的臉,是軟的,目前症狀一切都安全。

後半夜三點多,程之佑坐進車裡,把江桑挪到副駕駛。他盯著窗外,隱約聽見遠處傳來嘶吼聲,像是喪屍。

程之佑立刻發動車子,順著馬路往前開。這一片是農田,四周黑漆漆的看不真切。兩公里外的玉米地裡,四隻喪屍正撲倒了兩匹野狼,彼此撕咬成一團。

程之佑架起狙擊槍,瞄準其中一隻喪屍的頭。

砰——

一槍爆頭。

江桑被驚醒,眼神呆滯,一副沒睡醒的樣子。

剩下的三隻喪屍回過頭,正要朝這邊衝來,程之佑已經瞄準了第二隻。

砰!砰——

連著兩槍,全部擊中頭顱。

江桑還沒看清那四隻喪屍長什麼樣,他們甚至沒來得及撲到車前,就被程之佑盡數解決。槍槍爆頭。

小喪屍下意識捂住了自己的腦袋,他的頭還在。

程之佑注意到,在他擊斃那四隻喪屍的時候,遠處的兩匹野狼不見了。

這個世界裡,但凡被喪屍咬過的物種,多半已經變異,速度極快。那兩匹狼恐怕也攜帶著病毒。

車身輕輕一晃。

程之佑的直覺告訴他,那兩匹狼鑽到了車底。

他看向旁邊的小喪屍:“待在車裡別動,車底下有狼。”

江桑沒聽懂。他神智出現障礙,能理解部分語言已經不錯了。

程之佑推開車門,抽出座位下的長匕首。車底的狼剛衝出來,他眼疾手快,一刀刺進它的眼睛。黑色的血湧出來,果然攜帶著喪屍病毒。

江桑大驚,看見程之佑遇到危險,勐地撞開車門衝了出去,露出兩顆尖尖的牙。

他下意識想保護那個給他食物的人。

另一匹狼發現身後有人,正要撲過來,卻忽然停住,和江桑對峙著。它似乎嗅到了同類的氣息,盯著江桑的尖牙,變得警惕起來。

“嗷!” 江桑伸出爪子,面目猙獰地張大嘴,好像沒有震懾到那隻野狼。

程之佑皺眉:“下來幹什麼!?”

那匹狼撲了過來。程之佑側身避開,手肘狠狠壓下,它力氣很大,又掙紮起來,利爪劃破了程之佑的防護衣,男人勐地抬手,匕首從側面捅進它的喉嚨。

野狼發出一聲嘶吼,死了。

江桑被另一匹狼撲住,他一把抓住狼的前肢,張嘴咬了下去。變成喪屍後,有時候會爆發一股力量,身手變快了些。

同時,野狼也咬穿了他的肩膀,疼。

“嗷嗚~” 野狼想掙紮起來,卻被江桑死死按住。

程之佑抬起槍,瞄準那匹狼的腦袋。可它們糾纏在一起,晃得厲害。他遲疑了兩秒,扣動了扳機。

砰——

狼血濺了江桑滿臉。狼頭炸開一個黑洞,轟然倒地。

小喪屍嚇呆了,又摸了摸自己的腦袋,還在。

程之佑走過來,看了眼江桑蒼白的肩膀。被咬穿後血肉模煳。幸好他是喪屍,早就感染了病毒,不會二次變異。

沒想到這個小孩變成喪屍後如此厲害,又瘦又小,卻一身蠻勁,這種半屍化的力量應該時有時無。

“不是讓你待在車上嗎?”

江桑迷茫地眨了眨眼。

程之佑嘆了口氣。江桑只剩下一半神智,對他下命令,他根本聽不懂。

他忽然開口:“開飯了。”

江桑眼睛一亮,笑嘻嘻地跑過來,站在他面前,指了指自己的嘴:“吃。”

程之佑:“……”

選擇性聽懂,是吧?

不過今晚江桑確實幫上了忙。感染了病毒的野狼力氣大、速度快,又是近身搏鬥,不太好開槍。

這小喪屍能幫他按住一隻,已經很不錯了。

池言從遠處跑過來,氣喘吁吁:“唿……怎麼了?聽見槍響,有喪屍?”

程之佑點頭:“嗯。不能歇了,去林子裡搜一遍,儘量把變異的動物都解決掉。這些狼群有些感染了病毒,不能讓它們跑到別的城區去。”

“好,這就動身。”池言瞥見江桑,臉色一變,衝過去,“寶寶!你怎麼了?靠!誰把小喪屍的肩膀咬成這樣了?瞧瞧這小白臉,髒兮兮的。”

程之佑翻了個白眼。才認識幾個小時,就喊上“寶寶”了,惡趣味。

江桑指著肩膀,艱難地擠出一個字:“……痛。”

池言愣了:“誒,他能感覺到疼?”

程之佑:“輕傷可能沒感覺,這種咬爛肉的疼,應該能感知到。找點消炎藥試試,看有沒有用。”

池言大約是把江桑當寵物養了。他把人帶到池塘邊洗乾淨,換了身衣服,又帶回車上上藥,一邊抹藥一邊揉他的腦袋,像搓狗頭似的。

江桑禮貌低頭,蹭了蹭他肩膀:“……謝謝。”

“太乖了吧。”

池言眯起眼笑,覺得超可愛。

作者有話說:

——

池言是攻的好哥們,好人。

陳遠卿也是好人,兩人無陰謀詭計,放心

攻對受警惕防備,你們說:攻對受不好,想殺喪屍,殺受,對他兇。

攻對受不警惕,你們說:攻沒有防備,他是一隻喪屍啊,沒有認真負責。

我該笑還是該哭

所以不用糾結這個問題了,都末世了,隨便扯,活著就行

滿足不了所有人的意見,這本就是在末世裡談戀愛的文

末世養成小喪屍,甜蜜相處日常,大概就是這樣,如果吃不了呆萌小喪屍,請及時止損,千萬別買,不然花冤枉錢了

受雖然是喪屍,全程沒有傷害人,並且幫攻打架,找物資分給了人類。

第3章 桑桑笨蛋

池言又揉了揉他的腦袋,心想以後就當個小寵物養著算了。

在這末日裡,他快無聊瘋了,每天的生活除了殺喪屍,就是殺喪屍。

江桑洗完澡,衣服都溼了,也沒有新衣服,不過喪屍也不怕冷,溼了就溼了吧。

……

當晚,程之佑開著車在村子裡繞了十幾圈,搜遍了每一片林子,解決了十幾只感染病毒的變異動物。叢林裡確實有喪屍的腳印,但那傢伙不知躲到了哪裡。

已是深秋,早上六點半天才矇矇亮。等陽光終於透進森林時,江桑昨天才洗乾淨的身子,今早又跑到玉米地裡刨食去了,在泥裡滾了一圈,渾身髒兮兮的。

唯獨那張臉還算乾淨,白白嫩嫩的,臉上那些灰色裂痕不但不醜,反倒有種說不出的順眼。

池言嘆了口氣:“他怎麼又餓了?昨天吃得比我還多。”

半小時後,江桑滿載而歸,懷裡抱滿了玉米。

他顛顛兒地跑到程之佑跟前,指著玉米又指著柴火,眼巴巴地望他:“烤……烤玉米……”

程之佑:“……”

這世上挑食的喪屍,恐怕就他一個了。連玉米都要烤著吃,倒是挺會享受。

程之佑冷聲:“池言,你去烤。”

池言沒辦法,耷拉著腦袋過去撿柴生火。小喪屍跟在他屁股後頭,高興得渾身直抖,懷裡的玉米都快掉光了。

今天的早餐,是烤玉米。

程之佑正用紙巾擦槍,隨手舉起來試著瞄準,原地轉了一圈。透過瞄準鏡,他看見了江桑圓熘熘的腦袋,頭髮天然卷蓬鬆柔軟,小喪屍像是感應到什麼,勐地抬頭,下意識抱住了腦袋。

池言吼道:“程之佑!你別嚇他,小孩膽兒小!”

江桑特別珍重他這顆腦袋。每次只要程之佑端起槍,他就會條件反射地抱頭,又呆又傻。

程之佑收了槍走過去。江桑正瘋狂啃玉米,兩邊嘴角都染上了黑灰。見他過來,小喪屍舉起一個玉米遞過去:“吃……”

程之佑也不是鐵打的,確實有點餓,終於伸手接了。

江桑衝他呲著牙笑,嘴裡那四顆小虎牙白得發亮。

他的瞳孔和其他喪屍一樣空洞無神,臉上蒼白如紙,摸起來也沒有溫度,可皮膚卻又軟又嫩,真是怪了。

程之佑第一次覺得喪屍長得也可愛,他拿出手機,拍個照留個紀念。

程之佑咬了口玉米,瞥見江桑和池言捱得極近,兩個人貼在一塊兒,池言還在喂他。

程之佑低聲道:“別跟他走太近。要是帶回去還是救不了,關係越好,到時候越難受。”

池言捏了捏小喪屍的臉:“跟你這個大冰山沒話聊。你就是嫉妒咱倆關係好。”

關係好?江桑昨天還冒著生命危險救他呢。

這個沒腦子的呆屍,只要有吃的,對誰都好。

突然,遠處傳來汽車轟鳴。兩輛軍用吉普駛來,幾個士兵端著槍,為首穿迷彩服的男人氣勢洶洶,帶著人往這邊走。

池言騰地站起來:“壞了,遠哥來了!”

陳遠卿是他們部隊的精英,比程之佑大兩歲,認識多年。他長得又高又壯,就是腦子不太靈光,性子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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