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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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桑眼珠轉了轉。他還是頭一回見到這麼多人圍毆一隻高階喪屍,太強了。
林臣暉站在旁邊,對程之佑的印象又重新整理了一層。
他低頭看見自己的袖子,已經被喪屍咬掉半截,剛才防不勝防,差點就沒命了。
“多謝。”
程之佑淡淡道:“都是戰友。”
他又補充:“剛才聽到的訊息很關鍵。那個警察是江警官的人,這種狀態應該是後來被咬的。他告訴我們,有人撤到了邊境禁區,那邊都是海域,肯定有難民在荒島上。”
林臣暉思索著點頭:“看來這個城市還有難民,只是還沒找到,坐船離開了。”
沈疏宜撿起地上的白大褂拍了拍灰:“我得趕緊回去研究疫苗。問題大概知道出在哪了,但現在材料有限,產出沒有那麼快。你們在這裡辛苦一下,注意安全。”
作者有話說:
姐姐好颯我好愛
高階喪屍:沒人告訴我這裡面高手如雲啊
其他小兵:老大沒了,快跑,待會團滅
桑桑跑來跑去:想幫忙,不知道該乾點啥,擠不進去誒,我去找油,燒死他
程之佑:
才不是呆瓜喪屍。是香瓜
(已被可愛攻擊迷暈)
下一章正式在一起,談戀愛啦
談戀愛後建議每天12點準時看,我寫文經常飆車過頭被鎖了,以前的文寫個接吻都鎖了我服了
第70章 忘記投餵
程予謙沖她點點頭:“回去注意安全。”
沈疏宜笑意漫上來, 目光落在他衣領下方。他們是高中同學,彼此太瞭解對方。
“程中校,您也要照顧好自己啊, 特別是身體。”
程予謙察覺到她在看什麼, 抬手把黑色軍裝衣領往上拉了拉, 指尖擦過鎖骨,那裡還留著上次的牙印。
他轉身往基地走去。感情於他而言,向來順其自然, 從不喜歡這種強制感。
而這個女人, 偏偏有一些瘋狂的癖好,愛咬男人的鎖骨, 喜歡在人身上烙下獨屬於她的印記。
沈疏宜上飛機後,看見程之佑也跟了上來, 還以為要送她,結果他問:“有壓脈帶嗎?”
“嗯?尊敬的程上將, 你要這個做什麼。”沈疏宜開啟機艙裡的醫藥箱,程之佑看見後, 過去拿了兩根嶄新的壓脈帶,試著拉了下橡膠的彈力,很結實。
“謝謝。”
沈疏宜不理解,食指伸出來挑了下他下顎逗他,程之佑的下頜線繃緊了, 他冷著一張臉退開,轉身下了飛機, 艙門在他身後砰地關上。
“兩兄弟真有趣, 性格都差不多。”
·
兩架飛機同時起飛,這次彈藥消耗巨大, 但能平安護送科研組回去才是最重要的,有了抗體疫苗血清,人類才能真正安心。
江桑看見程之佑走過來,發現他臉上有道小傷口,是剛才救林臣暉時,臉蹭到地上的石子劃破的,血珠已經幹在上面了。
“流血了……”江桑踮起腳尖,在幾十號人的注視下,微微偏頭,舌尖輕輕舔過那道傷口,嚐到了一股腥甜味。
喪屍按理說很喜歡這種味道,但是他不喜歡。
程之佑瞬間整張臉紅透。他從沒在這麼多人面前被這樣親過,更何況周圍還站著八十多個士兵,一道道目光像聚光燈似的打在他們身上。
大家很識趣地開啟鐵門,出去處理喪屍屍體、關電壓儲存能量、維護鐵網。
鐵門哐當作響,腳步聲四散遠去。剛才那批喪屍知道攻不進來,早就跑遠了,空曠的原野上只剩風聲。
池言瞪大眼睛:“桑桑竟然是這麼主動的人,當眾撩直男?程之佑居然沒躲?這不科學……”
他撩起衣服湊過來,露出青紫的淤傷:“寶寶你看我,傷得比程之佑重多了!剛才那一拳差點沒把我送走,你就只關心長官嗎?”
江桑覺得挺抱歉的,正想問問他的傷勢,就看見池言被陳遠卿和林臣暉一人一隻胳膊,直接拖走了。
池言的腳在地上劃出兩道痕跡,一路嚎叫著被拽進基地房子,聲音漸漸消失在門後。
程之佑看見周圍終於沒人了,牽著小喪屍的手回越野車裡,車門都沒關嚴,就低頭在他臉上輕輕親了一下:“為什麼當著大家的面親我?嗯?”
“喜,喜歡……”江桑的聲音悶悶的,臉埋程序之佑的頸窩裡。
“你……你剛剛,在飛機上,說,如果我,變成喪屍後……和我離開,是,是什麼意思?”
程之佑盯著他的眼睛,目光柔軟下來,聲音溫和:“你知道了答案,對吧?那要不要和我……”
咕咕咕咕——
程之佑:“……”
交往兩個字沒說出來,氣氛毀得徹徹底底,像被一盆冷水從頭澆到腳。
江桑捂住癟癟的小肚子,把程之佑的手拉過來按在腹部,掌心貼著薄薄的衣料,能感覺到小腹都塌下去了。
他可憐巴巴地抬眼看他,睫毛微微顫動:“桑桑……餓癟了……昨晚沒吃,早晨也沒吃……還抽了血……馬上,馬上就餓暈了。”
程之佑暗罵自己,把這麼重要的事情忘記了。
“抱歉。” 程之佑興奮過頭,忘記投餵這隻小喪屍。“說好抽完血就吃飯,是我忘了。”
他摸了下桑桑的腦袋,“我們開車,去附近田園找找,有沒有野味,剛剛後面兩公里位置有一座大山。”
“好!”
大黃跑過來跟車,要和他們一起出去玩,尾巴搖得像螺旋槳:“汪!”
江桑彎腰把它抱起來,摟在懷裡一起上了車,大黃的舌頭舔了舔他的下巴。
程之佑開車在附近巡查了兩圈,發現白天那批喪屍已經跑到城中區去了,腳印從前面就消失了。
彈藥比喪屍少,只能任由它們逃,只要找到難民,就直接實施全城轟炸,它們也逃不掉。
嵐城的草原很寬闊,地面凹凸不平,越野車顛簸著直接開進山裡。
小喪屍突然興奮地站起來,腦袋差點撞到車頂:“這個位置,有,有養兔子的!我們去看看……還有沒有,野兔……”
此地有許多山峰,以前草原無垠,風從林子和高山裡來,帶著青草和泥土的氣息,如今荒了很多。
剛進入山區,尋了半個多小時,兔子倒是沒找到,找到了兩隻伊犁鼠兔。
因為跑得快,沒有被喪屍咬過,江桑追著它們跑了十幾分鍾,撲倒三次,才終於抓到。
但是看這兩隻伊犁鼠兔長得太可愛了,毛茸茸的,在江桑的兩隻手裡叫。灰褐色的絨毛蓬鬆柔軟,耳朵圓圓的,黑眼睛又大又亮。
不像吱吱聲,也不是啾啾啾的聲音,有點像放哨聲,尖銳的啊啊啊啊,兩個毛茸茸的小爪子在半空中晃悠。
小喪屍睜大眼睛,把兩隻鼠兔小心翼翼地抱在懷裡,生怕捏疼了:“不……不吃了……養,養著。”
程之佑在左邊山區找到了幾隻雪雞,它們躲在陰暗的洞穴裡,蜷縮在石頭縫深處,所以沒有被喪屍發現。
抓捕完成後,他的手機響了。
江桑的手機裡面只有他一個聯絡人,現在分開找物資,這小喪屍沒事老是打電話。
“我,我抓到了……鼠兔,你在哪裡。”
“往左邊走,大概八百米,我來接你。”
江桑跑過來,落葉在腳下沙沙作響。打電話果然很方便,他抱著兩隻鼠兔,看見程之佑滿載而歸,雪雞、蛙蛙、螃蟹,沉甸甸地拖在袋子裡。
他剛剛在山溝裡找到幾隻蛙和螃蟹,現在還有雪雞,捕獵高手來著。
“你抓到了什麼?能吃嗎?”
江桑把自己的兩隻小小的鼠兔藏在懷裡,有點心虛。
兩個人分開行動,好歹他是一隻喪屍,找食物竟然這麼差勁。
程之佑走過來,把野味都扔在一片草叢中間,大黃也從林子裡跑過來,嘴裡叼著一隻野生的大兔子,兔子腿還在微微抽搐。
“大黃都抓到兔子了。”程之佑蹲下來摸了下它的頭,大黃的耳朵往後一貼,眯起眼睛。
大黃搖了搖尾巴:“汪汪!”
江桑這才把外套揭開,不太好意思道:“我……我抓到了,兩隻鼠兔……可是……”
程之佑嘴角勾起,故意伸出手:“給我吧,我給你剖了,準備生火做飯。”
江桑把兩隻鼠兔緊緊護在懷裡,下巴抵在它們毛茸茸的腦袋上,小聲道:“它……它們不咬人……可以不吃……嗎?”
雖然不太好,沒有人在末世養寵物,更別提這種野生東西,落到人類手裡,都是會被吃的。
兩隻鼠兔都是灰色,毛茸茸的絨毛,似乎很會打理,耳朵乾乾淨淨,小爪子還在洗臉,把自己養得很肥,像兩個毛線團在他懷裡蠕動。
“一隻喪屍出去打獵,找到獵物,還說要養起來。” 程之佑哭笑不得地坐下,把木柴撿到一起生火,枯枝在手中用力折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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