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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嵐當即意識到縣主所說是真的。

於是,縣主讓人帶春嵐下去洗漱收拾整理後再來回自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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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嵐被帶下去後,清商非常好奇,但也大致意識到了,之前在賀暢之眠床上的血跡,應該正是春嵐的經血。

清商又想問縣主到底是怎麼發現這件事的,另一邊,元隨已經帶著範小娘子到了縣主府裡。

元隨沒敢做其他耽擱,當即帶著範小娘子來了縣主所在的偏廳裡拜見。

元隨在路上時便聽說了賀暢之被殺的事,他頗為吃驚,還偷偷問叫他來縣城的人,真不是縣主安排人去殺了賀暢之嗎?

縣主和元隨聊了幾句,又問範小娘子,她家裡的事處理好了嗎?

範小娘子說:“回縣主,吾父吾母得知是劉三郎將我推下河且不相救,又得知縣主召我到身邊為婢,便答應和劉家退婚。經塢主協商,我家退回劉三郎一半彩禮,剩下一半作為他謀害我的賠償,劉家答應了。”

範小娘子短短幾句話就把事情講述清楚,縣主很是滿意,讓她從此就在自己身邊學習做事,因她在家還沒有正式的名,便為她賜名範義。

“君子喻於義;宣昭義問。義是個好字,也很配你。”縣主說,“你先跟著清商學做事吧。”

範義當即拜謝,清商便讓她到身邊來,小聲對她說,以後自己就是她的老師。

範義欣喜不已,趕緊道謝。

這時候,縣主又叫她:“範義,賀暢之之死,你知道些什麼?”

作者有話說:

第15章

縣主的這種質問,很顯然是確定她是知道些什麼的,範義心神一凜,上前對縣主跪拜,在短暫地思索後,便說:“縣主,她們也都是被逼的。”

清商在縣主身邊小聲問:“縣主,您怎麼知道範義知道些什麼?”

縣主說:“賀暢之所居的別院不過是用竹籬為牆,花園又同沮河相連,且別院裡所住基本上是賀暢之的僕婢樂伎,還有幾個朋友,根本沒有什麼人算得上是部曲護衛,想來沒有辦法完全限制一個人的自由。範義雖然年歲尚小,但身手靈活,又善泅水,她在別院裡待了三日,如果她自己想回家,完全可以不聲不響地跑掉,但她竟然沒有跑,還在那裡住著,又和賀暢之的那些樂伎和婢女關係親密,可見是她自己不想離開。而如果她真的不想回家,那我讓她回家,她如何又答應了?”

縣主看著下方跪著的範義,道:“是也不是?”

範義很羞愧地道:“是這樣。”

縣主便說:“你在那裡待了三日不回家,是何原因?”

範義如今已經是縣主的婢女,知道自己撒謊是絕不行的,便愧道:“我在河流中漂流,是被賀郎君身邊的幾個姊姊下水救起,她們之後又照顧我,將自己的衣裳給我穿,為我梳頭簪發,我實在感謝她們。我也和她們講了,我必得回家,不然父母找不到我,必得擔憂著急。她們也去幫我找賀郎君說項,讓把我送回去,或者只是把我放出去也好,我自己可以回家。但賀郎君很不高興,還罵了她們。是以,我就想自己跑掉,但我自己跑掉,也必得害姊姊們受賀郎君打罵,故而心中很是不安。除此,我和她們住在一起,又發現了一些事情……”

說到這裡,範義頗為猶豫,縣主於是讓房間裡其他人都先出去,只留了範義和清商在,這才讓範義繼續講。

範義從小在鄉間長大,上樹泅水都很擅長,而且耳聰目明,加之人瘦小身姿靈活,雖然只在賀暢之的僕婢堆裡待了三天,也看到聽到了不少事。

賀棹從京城到長沙郡任職,並沒有帶著全家一起去,只帶了兩名妾室和一些僕婢,賀暢之也無意隨著父親在長沙郡長住,這次只不過是隨著父親南下遊山玩水,到長沙郡待一陣後又會回京城。

京城乃是權力中心,又是最繁華之地,只有在京城,才有更多機會,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

因此種種,賀暢之這次帶著南下的人,不過是照顧他起居的僕婢,加上他離不得的樂伎而已。

貴族蓄養樂師、樂伎乃是平常,加之賀暢之以自己的詩賦為豪,寫了詩賦便得讓歌姬來唱,讓舞姬來蹈,他自己是擅長古琴和長笛的,所以到哪裡都把樂伎帶上。

本來,賀家也帶了一些部曲護衛在身邊,但因如今南郡地面還算太平,而長沙郡則有成群匪盜,故而賀棹把部曲護衛都帶走了,賀暢之身邊沒有帶部曲護衛,且賀暢之和李文吉稱兄道弟之後,李文吉也答應之後會派兵士護送賀暢之南下去長沙郡,賀暢之便不讓過多男僕和護衛跟著自己,如此等等,讓賀暢之身邊幾乎都是女流。

因為他帶的女人太多,也幾乎都是十幾二十歲,年紀最大的也不過是廚娘,他就不喜身邊有太多男僕在,石頭因為年歲還小,又長得弱小乾瘦,沒有男人樣,所以他就帶著聽差,但又因石頭和樂伎多說了些話,他就鞭笞了石頭,把人打得下不了床,還質問黃鸝是不是和石頭有一腿,又打了黃鸝,之後,他又把幾名樂伎和婢女叫到一起,詢問她們是不是和他的幾個朋友有染,又質問已經死了的紫鵑懷的孩子是誰的,如此等等。

他白日裡和朋友宴飲,晚上就折磨身邊婢女和樂伎,大家都很痛苦,幾名樂伎就商議,既然他把另外幾個樂伎送給了李文吉,她們是否可以求賀暢之此時最看重的朋友樸郎君,把她們也要過去。

縣主尚沒有什麼表示,清商倒是極為吃驚,問:“難道那個已死的紫鵑懷的孩子不是他的?不是說是他的孩子嗎?”

範義還是小女娘,說起這種事,還有些懵懂,說:“我也不知,她們是這樣講的。”

縣主說:“去把春嵐叫來。”

清商去外面,叫了人把春嵐帶來。

春嵐已經整理好自己,趕緊過來了,看到範義跪在房間裡,她一驚,快步上前,又對縣主下跪。

縣主讓清商拿了蒲團給她們坐下就行,就問紫鵑懷的孩子,到底是誰的。

春嵐不知道縣主掌握了多少資訊,再者,縣主是女人,又很和藹,她沒有多做掙扎隱瞞,講了自己所知。

她們也不知道紫鵑懷的孩子是誰的,但紫鵑說就是賀暢之的。

清商問:“那為何賀生認為不是他的呢?”

春嵐看了看還是小女孩的範義,窘迫道:“郎君以前騎馬受傷,那裡出了問題。這事外人皆不知,只有我等知道。”

清商一臉錯愕,縣主則沒表現得詫異,好像是早就知道一般。

清商不由問向主人,道:“縣主,難道您早就知道這事?”

縣主握著扇子點了點,道:“我也是猜的。他年歲不小,二十七八,娶了妻,卻沒有一個正經妾室,身邊養著這麼多女人,又不見他好男風,也沒聽說有孩子,那肯定是那方面有問題了。”

清商表情怪怪的,又嘆了一聲,她心說幸好不是縣主去看賀暢之屍身的時候,看了他那裡才知道的,那也太汙縣主眼睛了。

縣主又說:“但我也只是猜測而已,還是得讓人再去檢查確認。”

清商應縣主要求,去叫了兩名得力的嘴巴緊的男護衛,又去縣令別院再看看賀暢之的屍首,再來回報。

房間裡都是女人,清商沒什麼顧忌,當即又問春嵐,賀暢之是否完全不能人道。

春嵐頗為窘迫,說並非如此,郎君那裡受了傷,所以和正常男人不同,這讓他反而更加在意這事,頗有些不能為外人道的床上手段來折騰她們這些侍婢和樂伎,大家都很痛苦,只想逃離。

縣主皺眉道:“既然如此,那已死的紫鵑是否也一直想逃離呢?”

春嵐道:“如果能逃離,紫鵑也會想離開吧。”

縣主問:“既然如此,賀暢之把她送給了李文吉,她怎麼又不肯去?”

縣主說到她丈夫“李文吉”,語氣沒任何變化,清商偷看了縣主一眼,見縣主神色無異,便鬆了口氣。

春嵐道:“因為紫鵑懷孕了啊。”

縣主問:“她懷孕的事是何時診斷出的?當時是什麼情況,你詳細說說。”

春嵐詳細訴說了當時的事。

紫鵑被送給李文吉,李文吉是李氏宗室,當朝皇帝的侄兒,又是南郡這個連線南北東西的富庶之地的郡守,排場自是大的,所以被送給他的樂伎,第二天就被檢查了身體,醫者給紫鵑檢查後,說她已經懷孕三個多月了,自然,李文吉就把紫鵑退回了。

紫鵑回到賀暢之身邊,說孩子是賀暢之的,讓賀暢之不要把她送走,賀暢之認為那孩子不是他的,肯定是紫鵑和別人有染,當即大發雷霆,不僅把紫鵑打得流產血崩而死,他還戾氣大發,將跟著的男僕都打罵了,可見他是猜測孩子是男僕的,這也是他到當陽縣,沒有帶多少男僕,只帶了他覺得不算男人的石頭聽差的原因。

縣主若有所思地點頭,清商則問:“縣主,那紫鵑懷的孩子,會不會就是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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