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出事了
同事押送的犯人出事了。
就在昨天,當時火車還有半個小時左右就要到龍都市了。
那犯人開始煩躁,變得不安分,知道自己犯的是命案,即使回去了,估摸著這輩子也完了,他在想辦法抓住任何的機會,看能不能逃出一線生天。
當時的火車,正在鑽一個盤山山洞,火車才通車一年多,是慢車,執行速度並不快,而且鑽的這個山洞一直都是上行,在上坡的時候,火車速度還會更慢一些。
這是他最後的逃命機會。
成功了,或許就能逃出生天,失敗了,大不了也就是最壞的結果,死。
在火車走出山洞的那一剎那,因為習慣了黑暗,突然刺眼的光亮過來,楊華的同事習慣性眯縫了眼,用手去擋照射過來的強光,這犯人用最快的速度,推開窗戶跳了出去。
周圍一片驚唿聲,坐在視窗的旅客紛紛把頭伸了出去,其中兩個女人直接就嚇哭了,大人紛紛用手捂住了孩子的眼睛。
這犯人跳出去的時候,腳被窗戶絆了一下,直接頭著地,裝在了鐵道邊上的一塊尖銳大石頭上,整個腦袋都開花了。
地上一片血腥。
火車很快就跑遠了,遠遠望過去,就只能看到一抹鮮紅,有住在附近的村民發現了出事,也跑過來瞧熱鬧。
……
這件事,在系統內引起了領導的高度重視,在押的犯人在眼皮子底下還死了,這簡直是聞所未聞,更為關鍵的是,明明是兩個人的押送,最後怎麼就變成了一個人?
當天晚上,楊華的同事就被關了禁閉,然後交代這件事的始末,一絲一毫的細節都不能錯過。
同事把責任都往自己的身上攬。
“是我的責任,楊華在發現以前追蹤的案子線索的時候,我同意了他,讓我單獨押送犯人回來,是我在押送過程中麻痺大意了,才導致犯人有了可乘之機跳窗而逃發生意外。”
原本這人犯的是命案,大機率也是死刑的,可是這種死法和最後判刑後的槍斃,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如今他這樣死去,家屬還會來找麻煩,索要賠償。
這是一場重大的責任事故。
不過責任的認定,不是誰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就是誰的責任,在領導看來,楊華擅離職守,才是造成這起嚴重事故最大的原因。
“楊華呢,楊華現在在哪裡?”
沒有人知道楊華到底在哪裡,直到他第二天中午的時候,走回以前單位的辦公大樓,這才有人匯報了上去,當即,這邊領導就打了電話過來,讓楊華立馬回去。
這件事,必須徹查到底。
這邊領導在接到電話的時候,還試圖為楊華解釋。
“楊華也是為了工作,他追蹤的這幫人確實是我們一直在追蹤還一直沒有線索的,當時的情況又沒機會上報,對,他擅作主張確實不對,但是希望能給他一個機會,另外,能不能讓楊華跟著辦完了這個案子,再回來。”
不過,對方絲毫不講情面,沒有通融的地方。
“讓他回來接受調查,立刻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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