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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是男主忙於事業,各種不回家;她覺得自己受到了冷待,各種作妖。

等男主事業有成,不再怕家裡挾制,她也不負眾望,成功把自己作成了萬人嫌。不僅給男主下/藥,還三天兩頭跑去男主的公司鬧,說男主公司裡有狐狸精。

結局自然是男主忍無可忍,一紙離婚協議,娶了比她家世好比她溫柔善良的女主。兩人幸福恩愛攜手一生,成了圈內有名的模範夫妻,至於她……

林喬沒看過原書,也不是很清楚。

她只知道以自己如今的處境,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找男主結婚。

她要人身自由,男主要事業自由,他們各取所需,完全可以合作共贏,做上一段時間的假夫妻。書裡原主作成那樣,男主還是給了一大筆贍養費,也不像說不通道理的人。

想著,汽車已經晃晃悠悠進了城。

透過落滿灰塵的車窗,林喬看到了鱗次櫛比的平房小院,倒和她記憶中高樓林立的燕都大相徑庭。直到車子在南樓附近停下,她才從那些青磚綠瓦的四合院中找到些熟悉的影子。

很多東西好友沒和她細講,原身卻多少有些記憶。

林家跟男主家老一輩就有交情,既是戰友,也算是同鄉。只不過一個性格老實木訥,大字不識一籮筐,解放後直接回鄉種田了,一個始終身居高位。

這樣懸殊巨大的兩戶人家,如果沒有那個救命之恩,是不可能結親的。

大概林家也知道這一點,一直沒怎麼提過這件事。直到原主奶奶病重,原主在這世上再無人庇佑,老太太才在臨終前拿出幾封信,讓她有難處就來燕都找季家人。

林喬照著地址找過去,發現這季家的門楣還不是一般的高。

內城中心前後兩進的四合院,保留完好的門當與戶對。光這架勢就能嚇走不少人了,尤其是林家這種農村人,也難怪離得並不遠,兩家卻始終沒什麼實質性的往來。

林喬沒有貿然上前,先從黃帆布軍書包裡拿出一張照片。

這是兩家定親後,季家隨信送過來的,原書男主的照片。上面的小少年不過七八歲的年紀,穿著襯衫馬甲,脖子上還繫著個領結,就是看起來不太高興,眉頭緊緊皺著。

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少年身後的背景。

這張照片就是在季家門口拍的,林喬反覆對比細節,確認自己真沒找錯,這才上前敲門。

出來開門的是個中年女人,袖子高高挽著,帶有薄繭的手上還殘留著水漬,應該是保姆一類的。

聽說她要拜訪季老爺子,對方謹慎地打量了下她,並沒有說話。

林喬也不意外,一來她太年輕了,還是個生模子;二來穿得也不好,衣服褲子全是老款式,唯一沒打補丁的是鞋,還是男孩子才會穿的解放鞋,怎麼也不像是能和季家有往來的。

對方沒有直接趕她走,已經算有禮貌的了。

林喬從包裡拿出一封信,“麻煩同志進去問一聲,就說我是季春明老先生戰友林昌的孫女,不信您可以看這個。”

中年保姆將信將疑,但還是擦擦手接過來,讓她在門外稍等,拿著信進去了。

不多會兒對方又折返,將信還給她,只是態度突然變得有些生硬,“同志你找錯了。”

“找錯了?”林喬拿著信愣了下。

對方似乎並不願意和她多說,匆匆點了點頭,就要關門進院。

林喬看著,不由眯了眯眼,“不是我找錯了,是有人不願意見我吧?”

雖然信上寫的就是這個地址,大門的樣式也和照片上吻合。但兩家來往不多,最後一封信還是十多年前的,要是季家在這期間搬走了,說她找錯地方了倒也不是沒有可能。

可她要是真找錯了地方,對方直接說就是,幹嘛還拿著信進去一趟?

而且要是這唯一的地址是錯的,書中原主又是怎麼嫁給的男主?

果然對方聞言,眼神心虛地閃了閃。

還真是有人故意讓她這麼說的……

林喬既覺在意料之中,又有些想不明白。

書裡男主既然能娶原主,還是迫於壓力不得不娶,季家人肯定是極力贊成履行婚約的,至少季家的當家人贊成。按理說她都把信拿出來了,對方不該不承認才是。

“是季春明老先生讓您這麼說的,還是……”

林喬還想試探兩句,剛剛合緊的大門突然開啟,露出一張雖有歲月痕跡但依舊白淨柔美的臉。

女人身形纖細,綢緞襯衫袖口處還露出半截精巧的女士腕錶,姿態得體停在門檻內,“不是說了找錯了嗎?怎麼還在門口嚷嚷?以後再有這種情況,直接打發走就是。”

說話聲音動聽,甚至堪稱溫柔,可神態語氣裡全是高高在上。

她甚至特地囑咐那保姆,“也不用難為她,估計家裡實在過不下去了,才想來攀關係。”

比起直截了當的鄙薄,這種看似溫和的施捨更加傷人。要換了一般小姑娘,要麼被比得自慚形穢,一句話也說不出口,要麼氣性大一點,惱羞成怒轉身便走。

林喬卻只是笑了笑,“既然說攀關係,看來我沒找錯地方。”

女人沒想到她是這種反應,神色一噎。接著連話都不想說了,轉頭對保姆道:“動作快一點,這附近都住著誰你也知道,別沒完沒了的,影響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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