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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和挑釁差不多的話宛如火上澆油,仇恨值拉滿,圍著的幾個男孩看不下去了,“打我兄弟,找死呢!”

“喂喂喂!你們幾個!在幹什麼呢!”水果店老闆趕快上前制止,“有事情不能好好說嗎,打什麼架!”

就短短的一會兒時間,警察開車趕到了,來的是個熟人。

聶警官隔著車窗看到一群鼻青臉腫的小孩圍在一起打架,他急忙下車,“前面的!不準再打了!全部停下!”

男孩們哪裡見過這種陣勢,看樣子肯定得進派出所,他們心裡一慌,兄弟也顧不上了,人作鳥獸散,兩三個人跑得沒影了。

只剩下一個覺得拋下自己同伴太不講義氣,沒跑,伸手把地上一身灰的男孩拉了起來,口中罵道,“該出手時不出手,最後竟然還丟下我們跑了,×的回去就和他們絕交!”

絕交成沒成功不知道,但在場三個人被聶警官一窩端進了公安局。

水果店老闆見事情終於告一段落,安心地回店裡休息。

*

“姓名?”

“森芒。”

“為什麼打架?”

“他們打我,所以我打回去了。”

“家裡人電話多少?”

森芒不說話。

聶警官抬頭看著面前小孩被打青半邊的臉,終於想起來在哪裡見過,“你是森老師家的孩子。”

森芒摸著自己手臂上的淤青,語氣悶悶的,“不要告訴外公。”

“他是你的監護人,有權利和義務知道這件事情。”聶警官絲毫沒有因為認識森芒而對他從寬處理的想法,“與其想隱瞞這件事,不如下次在和別人發生衝突的時候用溫和的方式解決,而不是打架。”

“去那邊的接待室寫一份400字的檢討書,筆和紙裡面都有,邊寫邊反省自己今天的所作所為。”聶警官指了指右側的房間,冷酷地說,“待會我會通知森老師過來。”

坐在長椅上的兩個男孩看到森芒這種待遇忍不住發出嘲笑聲。

“笑什麼。”聶警官一視同仁,“待會你們也要寫。”

“叫什麼名字?”

“杜彭宇。”

“齊烽。”

“參與打架一共有多少人?”

“六個。”

“你們都是同學嗎?”

“對。”

“為什麼打架?”

當事人杜彭宇生氣地砸了兩下桌面,“警察叔叔,全是他的錯!你不知道他有多過分!”

“之前我們幾個朋友看到他一個人在公園玩,身邊有幾隻狗,我們想和他的狗一起玩,結果他不但不給,還抓了一條蛇放在我的脖子上!”

“這是人乾的事嗎!不給就不給,用得著使這種卑鄙的招數嗎!我打他是完全合理的!我無罪!”

聶警官拿一次性水杯接了杯溫水遞了過去,示意男孩消消氣,問旁邊的人,“那你呢,你今天為什麼打架?”

“他被人欺負,我作為哥們當然要幫他。”

“暴力解決矛盾是最笨的辦法。”聶警官不認可地搖頭,“你們家長電話多少?”

兩個男孩不甘不願地報出了自己父母的號碼。

齊烽不死心,“警察叔叔,我媽來的時候能和她說我是見義勇為受的傷嗎,不然回家之後她肯定會揍我一頓。”

聶警官繼續搖頭,“不能,我會如實和你的監護人說明情況,不過我可以建議你媽媽不要使用棍棒教育來教育你。”

“可是這件事對於我來說真的是路見不平助人為樂啊。”齊烽很委屈。

“馬克思說過,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動時,他才能對他的這些行為負完全責任。”聶警官教育面前年紀還小的孩子,“打架鬥毆是違法行為,當你幫助別人,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還有你。”聶警官轉頭對另一個看上去最狼狽的男孩進行思想教育,“無論怎麼說打架都是不對的,解決矛盾的辦法有無數種,最不應該使用的就是暴力。”

“能讓那混蛋吃到苦頭,我這點傷值了。” 杜彭宇意志不動搖,“警察叔叔你不用再說了,我可以去寫檢討書,但決不認錯。”

聶警官講理講不通,決定直接講法條,他遞過去一本《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規定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這個事件屬於結夥鬥毆、傷害他人,可以拘留10到15日,但念在你們年齡小,是初犯,可以從輕處理。”

“我可不想我的暑假假期在公安局裡過啊。”齊烽哀叫,“這我媽不會放過我的。”

杜彭宇心有不甘,轉念一想那個臭小鬼肯定也和自己處罰一樣,瞬間心裡痛快多了,連倒黴被抓公安局的陰霾都散開了。

“拿上紙和筆去接待室寫400字檢討,不準再動手打架。”聶警官說。

“行。”杜彭宇爽快地答應,“我絕不會在公安局打他。”

聶警官很頭疼,他強調道,“在其他地方也不可以。”

*

“喂,請問是森老師嗎?”

外公坐在沙發上,現在洗到第三隻狗子,他接到了葡瀘公安的電話,以為是關於前兩天旅客救援事件的後續需要做的手續,“對,我是,之前的事情還有什麼手續需要我辦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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