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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負責洗菜。”江覓把一袋青菜塞進他手裡,目光裡帶著點考驗的意味,“會洗吧?”

“當然會。”秦玦接過菜,開啟水龍頭,嘩啦啦的水聲在廚房裡響起來。

他洗得確實認真,一片葉子一片葉子地掰開來衝,衝完了還甩了甩水,整整齊齊地碼在瀝水籃裡,青菜葉子綠油油的,水珠還掛在上面,亮晶晶的。江覓在旁邊切肉,餘光掃了他一眼,心想這人洗菜的樣子跟他坐在會議室裡籤合同的樣子,反差也太大了。

先做蛋糕胚。江覓把材料一樣一樣地稱好,麵粉過篩,雞蛋分離,動作利索得不像剛學的。秦玦站在旁邊看,時不時遞個東西,糖,牛奶,黃油。該說不說,這人眼力見還挺好,往往江覓的目光往什麼東西上瞧一眼,然後手一伸,東西就到了,跟提前排練過似的。

“你到底什麼時候學的?看上去可不像新手。”秦玦問。

“真就這幾天晚上學的。”江覓把蛋黃煳攪勻,手腕轉得飛快,“看了幾個影片,挺簡單的。”

秦玦看著他拿打蛋器打發蛋白的樣子,心想這人說“挺簡單的”的語氣,跟他做專案匯報時說“這個方案我沒問題”一模一樣。

輕描淡寫的,好像隨便弄弄就成了,卻沒人知道他背後付出了多少時間和精力。

蛋糕胚進烤箱後,江覓開始準備菜。

三杯雞是第一道。雞腿肉切塊,大小均勻,薑切片,蒜拍碎。鍋裡倒麻油,油熱了之後下姜蒜爆香,廚房裡頓時瀰漫出一股濃郁的香氣。雞肉下鍋,在鍋裡翻炒,從粉白色變成焦黃色,鍋鏟碰著鍋底,叮叮噹噹的。再加上醬油、米酒、糖,大火燒開轉小火燜,蓋上鍋蓋,咕嘟咕嘟的聲音從鍋蓋縫隙裡滲出來。

秦玦在旁邊洗菜,時不時往鍋裡看一眼。十多分鐘後,香味開始往外飄了,濃郁的醬香混著麻油的香氣,勾得人心裡發癢。他嚥了咽口水,喉結上下滾了一下。

“餓了嗎?”江覓頭也沒回地問。

“還行。”秦玦說。

話音剛落,肚子叫了一聲。在安靜的廚房裡,那聲音格外清晰。

江覓笑了,揭開鍋蓋,用筷子夾了一塊雞肉,吹了吹,遞過去:“嚐嚐鹹淡。”

秦玦張嘴接住,嚼了兩下,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好吃。”他說,聲音含含煳煳的,嘴裡還嚼著肉。

江覓看著他那一臉滿足的樣子,忍不住又笑了:“鹹淡合適嗎?”

“合適。”秦玦嚥下去,很認真地點了點頭,“特別合適。”

番茄牛腩是第二道,牛腩已經焯過水了,和番茄塊一起下鍋燉,湯汁紅亮亮的,番茄的酸甜味和肉香味混在一起,聞著就開胃。山藥排骨湯也燉上了,時間緊,只能放高壓鍋裡壓一壓,不然用砂鍋慢慢燉出來的湯更香。蒜蓉西藍花最後炒,大火快炒,幾下就出鍋,顏色翠綠翠綠的,蒜末的香味撲鼻。

一個半小時後,四個菜整整齊齊地擺在餐桌上。秦玦把蛋糕胚從烤箱裡取出來,放在架子上晾涼。江覓在旁邊打發奶油,打蛋器嗡嗡地轉著,奶油從稀薄的液體慢慢變成蓬鬆的雲朵。抹面的時候他格外小心,刮刀貼著蛋糕轉了一圈又一圈,把表面抹得平平整整的,最後在上面用草莓片擺了個簡單的花樣。

“好了。”江覓把蛋糕放進冰箱,“再冰一會兒就能吃了。”

兩個人坐到餐桌前,秦玦開了一瓶紅酒,倒了兩杯。酒液在杯子裡晃了晃,映著頭頂的燈,在桌面上投出一小片搖搖晃晃的光。

“生日快樂。”江覓舉起杯子。

秦玦跟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酒液滑過喉嚨,溫溫熱熱的。

兩人吃著菜,聊著天。秦玦夾了塊牛腩放進江覓碗裡,江覓給他盛了碗湯,一來一往的,像是有默契似的,誰也不用說“謝謝”,就那麼自然而然地遞過來、接過去。

“我想學做飯。”秦玦忽然說。

江覓愣了一下:“你應該不用自己學做飯吧?”

秦玦搖搖頭,筷子在碗裡戳了戳,像是在想怎麼說。

“不一樣,”他說,“別人做的和自己做的不一樣。我也想……有一天能給喜歡的人做飯吃。”

他說完,低頭喝湯,沒看江覓。

餐廳裡安靜了幾秒,牆上時鐘的秒針滴答滴答走著,紅酒在杯子裡微微晃盪。

江覓握著筷子的手指收緊了緊。

秦玦沒說“喜歡誰”,但他們都知道說的是誰。這句話像是被小心地放在桌面上,輕飄飄的,但壓在那兒,誰也沒法當作沒看見。

江覓垂下眼睛,心裡亂成一團。

他喜歡秦玦,自己心裡也清楚,是哪個瞬間開始的?獨自登山的那個下午?當時他看著籠罩著整片大地的黃昏,心裡想著要是旁邊有個人就好了。還是秦玦以賠禮為由給他買襯衫、買領帶、買西褲的時候?是夜市裡看見秦玦舉著棉花糖邊走邊舔、像個小孩一樣的時候?還是暴雨天在燭光裡,秦玦說“你不是累贅,你是禮物”的時候?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這個人在他心裡,已經不只是老闆了。

但他害怕。

他害怕的東西太多了。害怕兩個人之間的差距,一個是老闆,一個是員工,一個從出生就什麼都有,一個拼了命才走到今天。害怕在一起之後又分開,害怕分手之後在公司裡怎麼面對,害怕那些閒言碎語變成真的,害怕被人說“你看,果然是這樣”。他聽過太多這樣的故事了,辦公室戀情,轟轟烈烈地開始,狼狽不堪地結束,最後走的那個人,永遠是沒有背景的那個。

他不想走。

他想留在這個人身邊。

哪怕不是戀人,哪怕只是下屬。至少能每天看見他,能和他一起吃飯,能在他加班的時候給他倒杯水,能在走廊上遇見的時候說一聲“秦總好”,這些就夠了。

“對了,”他笑了一下,把話題岔開,“生日禮物還沒給你呢。”

他起身往玄關走,像是沒注意到秦玦眼神裡那一點落寞。

江覓從包裡掏出一個禮品袋,走回來遞給秦玦。

而此時秦玦已經收拾好表情了,笑著接過來,從裡面拿出一個盒子開啟,是一條領帶。炭黑色,暗紋,款式簡約,和之前他送江覓的那條,是同一個牌子。

秦玦看著那條領帶,心裡嘆了口氣。

他當然高興江覓送他禮物。送什麼都高興,路邊拔根草給他,他都高興。但江覓選了這條領帶,送回同等價位的,意思就很明確了,江覓不想欠他的人情,也在維護自己的自尊心。江覓就是這樣的人,你對他好一分,他記在心裡,一定要還回來,不佔任何人便宜。

他知道,他都知道,但他不能說。

“謝謝。”他把領帶放回盒子裡,抬頭看江覓,笑得很自然,“下週一我就戴你送的這條。”

江覓心裡長舒了一口氣,笑了笑:“你喜歡就好。”

兩個人繼續吃飯,氣氛又輕鬆起來。紅酒喝了大半瓶,秦玦的臉微微泛紅,話比平時多了不少。他開始講自己小時候的事,五歲那年非要開家裡的遙控車下樓梯,還好被他媽一把拽住了,不然得摔得頭破血流;八歲那年跟他爸去釣魚,一腳踩滑掉進池塘裡,他爸被他媽罵了整整一個下午;十五歲打籃球賽,決賽輸了對手兩分,他耿耿於懷了三個月,天天放學自己去球場練投籃。

江覓聽著,笑得肩膀直抖,筷子差點沒拿穩。

“你小時候也太皮了。”

“我現在不皮了。”秦玦一本正經地說。

江覓看著他那張努力繃著的臉,心想你現在也沒好到哪兒去,半夜跑到別人房間說“你怕黑,我陪你”,然後賴著不走,跟小時候有什麼區別?

但他沒說,只是笑著搖了搖頭。

吃完飯,江覓把蛋糕從冰箱裡端出來。四寸的小蛋糕,做得精緻,他在上面插了兩根蠟燭,掏出打火機,啪嗒一聲,火苗躥起來。

兩簇小火苗在蛋糕上跳動著,暖黃色的光映在兩個人臉上,把眉眼都照得柔和了幾分。

“許願吧。”江覓說。

秦玦看著那兩根蠟燭,想了想,閉上眼睛。

他希望江覓永遠開心,永遠健康。

就這麼簡單。

他睜開眼,把蠟燭吹滅了,兩縷細細的青煙從燭芯上升起來,在空氣裡繞了繞,散了。

“許了什麼?”江覓問。

秦玦看著他,笑了笑:“說了就不靈了。”

兩個人分著吃完了那個小蛋糕。奶油綿密,蛋糕胚鬆軟,草莓的酸甜剛好中和了奶油的甜膩。秦玦吃得認真,一口都沒剩,連盤子裡沾的奶油都用手指抹起來舔掉了。

江覓看著他,想起之前在夜市,這人舉著一根棉花糖,一路走一路舔,從夜市頭吃到夜市尾,回到酒店了還在啃那根棍子上的殘渣。這麼大一個人了,還跟小孩似的,看見甜的就走不動道。

他看著秦玦低頭吃蛋糕的側臉,心裡湧上來一股滿滿的、脹脹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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