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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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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穎對於自己被捕一點都不慌張,她似乎早就有準備,她還對毛峰說,讓他們搜查房間的時候小心些,等她從刑警隊回來還要住,弄壞了物件人家房東會扣押金。聽她的口氣,就像是去刑警隊串個門,輕鬆愜意地不得了。

  “舒隊,估計這女人的嘴巴不好撬,不拿出點實錘她不會認罪!誰主審?”毛峰看見舒展回來忙詢問著。

  舒展瞧了沂木一眼,七天的軍令狀是他立的,抓人也是他的主意,審問自然是交給他來完成。

  “不著急,先吃飯。”沂木倒是淡定從容模樣。她們奔波了一上午,到現在連口水都沒喝,是應該吃口飯休息一下。把犯罪嫌疑人晾在審訊室裡,讓她在精神上感覺到壓力,估計是他們研究犯罪心理學人的慣用小伎倆。

  反正接下來的審問都由沂木負責,舒展樂得甩手看熱鬧。想要真正在刑警隊紮下根,不露一手出來可不行。

  大夥吃午飯,然後喝茶聊天,都等著看沂木審問黃穎。

  一直到晚飯吃完,沂木終於端著一大杯茶水進了審訊室。舒展陪同,毛峰主動要求做速記,他對沂木的好奇多過黃穎。

  “我沒有殺任何人,更不可能殺吳月。雖然我們鬧掰了,但我們曾經是最好的朋友。我們之間有青春最美好的回憶,那是我一生中值得懷念的時光。我比誰都希望她能生活的幸福,聽聞她的死訊,我比誰都悲傷。”黃穎看見他們進來淡定地解釋著,沒有絲毫的慌張。

  沂木在她正對面坐下來,“上次在你家是請你協助調查,今天是審問。從現在開始,你說得每一句話都會被記錄在案,都有法律責任跟著,所以,請你好好斟酌。”

  “沂警官,我說得都是實話,而且早就跟你們說過了。”她不假思索地回著。

  “那好,我問你幾個問題。”沂木盯著她說著,“你和吳月只是朋友關係嗎?”

  “嗯。”

  “你們從合租屋裡搬出來之後再也沒有聯絡?你不知道她去了離島,直到在網站上看見她的訃告?”

  “對。”

  “這條圍巾是我們從你家裡拿來的,可是你的?”

  “額是的。”第三個問題讓她有些摸不著頭腦,瞧了一眼熟悉的黑白格子圍巾點點頭。她對於圍巾、手套這樣的小配件從來不注重,撿些素色好搭配的款式,只要不用壞就不願意買新的。

  沂木聽見她的三個答案嘴角微微上揚,輕笑了一聲說著:“一派胡言!你在撒謊!”

  他把圍巾從口袋裡拿出來,翻轉到裡面,在一角不起眼的地方用黑色線縫了個字母。底色就是黑白格,字母不大,所以並不顯眼。如果不注意瞧,還以為是圍巾自帶的圖案。

  “Y,月的拼音首字母。如果我推測的沒錯,本該屬於你的圍巾上面應該也有個字母——F。這條圍巾並不是你的,而是吳月的!”

  舒展聽見這話一怔,毛峰做記錄的手也停頓了一下。他們並未覺得這個圍巾有什麼特別之處,大街上十塊錢一條,什麼花色都有,所以拿到手的時候只是簡單的檢查了一下。對於沂木說得這個字母,他們也是第一次見到。

  黃穎在看見那個字母的時候瞳孔縮回,一直掛在臉上的淡定微笑也僵硬起來。轉瞬間,她的表情又恢復正常。

  “可能是搬家的時候拿錯了。”她解釋起來,“這圍巾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福利院拿回來的愛心。本來我和吳月一人一條,平常也是不分你我胡亂帶。這說明不了什麼問題,沂警官,你該不會因為這條圍巾才懷疑我是殺害吳月的兇手吧?這站不住腳!”

  顯然,黃穎的話有道理。兩個女孩子住在一起,有一模一樣的圍巾,拿錯了非常正常,這並不能成為什麼證據。

  “也有這個可能,所以,你不用緊張。”

  “我沒緊張,只是不想被人誤會成殺人犯。”人在遇見危險的時候會有一些無意識的動作,不是第一時間能控制住的。方才她在看見圍巾上字母的時候瞳孔縮小,手還不自覺的攥緊,這些細小的動作都能反應出她內心的慌亂。沂木敢肯定,她根本就不知道圍巾已經拿錯了,而且她開始變得謹慎,說話語氣和用詞都發生了些許的變化。或許連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但是沂木感覺到了,這是他想要的結果。

  舒展看到這裡靠坐在椅背上,嘴角噙著似有似無的笑意。她突然有種感覺,不管黃穎是小白兔還是九尾狐,都逃不過沂木設下的陷阱。有點意思,估計會越來越精彩,舒展覺得讓沂木主審是正確的決定。

  “上個月十四號,你去離島做什麼?”沂木開始第二輪的攻擊,“你非常確定地告訴我,自從搬離合租屋你和吳月不僅沒有見過面,而且被吳月單方面切斷了所有的聯絡。離島並不是旅遊聖地,況且冬季並不是登島的好季節。你在上島之後還詢問了船屋的位置,不要告訴我們,這一切又是可能發生的偶然。”

  黃穎遲疑了一下,她咬了一下嘴唇,“我承認自己說謊了,但我真得不是殺人兇手!我和吳月是好朋友,因為那麼點小事就鬧得永不聯絡未免太不值得。雖然她切斷了我們所有的聯絡,但是我還是猜到她在離島。因為我看見她在網上搜過離島的資料,也在網上諮詢過船票。她曾經跟我聊過,想要找個面朝大海的地方安靜地碼字。

  我找到離島,想要再跟她好好談一談。能成為朋友是緣分,有今生沒來世,我不想我們最後是這種結局。可當我找到船屋的時候,她看見我的眼神竟然透著不耐煩和厭惡,這讓我的心瞬間冷卻下來。我知道,我的挽留在她看來是糾纏,再多說些,就會被看成甩不掉的嚼過的口香糖了。

  我沒在船屋待幾分鐘,祝她以後能萬事順心順意就走了。後來聽說她死在船屋,我又後悔起來。如果那天我能說服她跟我離開,她肯定不會遇害,我為什麼不再堅持一下呢?被她討厭也好,憎惡也罷,至少能讓她活下來。有什麼比活著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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