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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樣子,從鄧姐先來。每次都是,一有案子我們就圍坐在一起,開始這一系列相同的過程。

  什麼時候能沒有案子多好,那時候我們開開心心地坐下來,只說高興的事兒。”

  “張隊,你說過,有人的地方,案子總會有的。不過我們可以破完案子一起好好吃飯。

  雖然這個兇殺案看來比較棘手,又和二十年前的連環案相似,但我們要有信心。兇手只要犯案,就會就有證據給我們,我們就要利用這些證據,抽絲剝繭,即便掘地三尺也把他找出來。

  如果真是一個兇手,那麼我們把案子串聯起來,證據共享,證據多了,兇手離落網就近了。”張小梅這一席話說完才意識到自己都說了什麼啊,剛知道張隊的傷疤在哪,愣是沒記住,還往槍口上撒鹽。張小梅眯縫著雙眼,請等著張隊噼頭蓋臉地數落,全當撒氣了。氣撒出去了,真的多年憋在心裡的苦結了,自己這點兒責罵也值了。

  等了好半天,會議室一片寂靜,除了唿吸聲,什麼也聽不見。大家似乎也沒摸透今天張隊的心思,不敢輕易捅馬蜂窩。

  “小梅說的對,如果能證實兩者是一個兇手所為,那麼我們就又有新的證據,對破案是有利的。不過他這麼多年去哪了,幹嘛去了,為什麼又選擇再次出來犯案?這一系列的問題都要我們解決。”

  張隊喝了口鐵觀音:“好了,言歸正傳,請鄧姐開始今天的報告。”

  還是一口茉莉,然後優雅地翻開十幾頁的屍檢報告。

  “死者男性,50歲上下,經查附近死者錢包證實49歲,叫闞奇,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死者生前被人用迷藥哥羅芳迷昏,然後用匕首插入腹部,一刀斃命。死因是脾臟破裂引起的失血過多致死。

  指甲內沒有嫌疑人皮屑卻有類似於滑石粉的物質,應該是兇手戴著乳膠手套作案。

  死者衣著整潔死後被人脫掉血衣又換上準備好的衣服。而且面部有被清洗過,找不到噴濺出的血跡。肢體也被擺放得很舒服,面部的猙獰被強行改變,恢復本來模樣。

  由於被迷昏後刺傷,所以沒有打鬥痕跡和抵禦傷痕。

  死亡時間大概是四天前。”

  雖然是四天,但是由於兇手狡猾地找了一個背靜的地方停放屍體,又是冬天,所以直到案發後三天才被人發現,截止開會前各種準備工作又做了一天。

  “鄧姐,迷昏死者的哥羅芳有什麼特別之處嗎?”

  “沒有,在藥店就可以買到。”

  “那麼就是說沒有指向性了。”

  “是的。”

  “那麼是不是很多乳膠手套外都有滑石粉?”

  “是的,市面上賣的塑膠手套基本上都有滑石粉,同樣這也不是指向性證據。”

  “還有一個疑問就是兇手既然都給死者換好衣服了,為什麼還要刻意再次插上兇刀呢?不是多此一舉嗎?”

  “是不是兇刀很普遍,不會被發現什麼線索,反正留在身邊也是麻煩,乾脆再插回去?”

  “雖然牽強,倒也說得過去。先不想了,技術婷把大夥兒採到的證物介紹一下吧。”

  “好,我先從死者開始說起。

  死者身上的衣物是新的,沒穿過,看來兇手還真是有點兒意思,拿新衣服給死者穿。衣服價格不菲,看來兇手經濟狀態不錯。

  另外我支援張隊的觀點,兇手不是圖財,死者手上一塊百達翡麗的手錶都沒有拿走,而且無名指上的婚戒閃閃發光也同樣不為所動,足以證明他不是為了錢。

  大劉哥拓出的鞋印是41碼老人頭皮鞋,去年秋季款。兇手很可能是體態較胖,身高不會高於175cm。”

  張隊一臉讚許,不停點頭:“技術婷真是越來越專業了,等我們不夠人時,我一定和領導說把你調來。”

  “張隊,你可別逗我了,你就不能讓我多歇歇啊,驗完了證物也給歸你管唄!”

  “紅色纖維證實和死者的圍巾吻合,應該是在地上拖動屍體時不小心拽下的。

  至於驗到的血跡,和死者不符,這可是指認兇手的鐵證。張隊,你是怎麼知道鋼架子上有血的,肉眼根本看不出來啊!”

  “我也是猜的,兇手費力地拖拽屍體,圍巾被鋼架角刮住,他煩躁地上前拉扯,鋼架角非常鋒利,我也是賭他的手會被劃傷。碰巧罷了。”

  “戴著手套也能劃出血,張隊,你的運氣夠好啊!”

  “殺人時戴手套,拋屍可未必呢。”

  “嗨,和你們搞刑偵的人交流太困難,全是坑,我才不來呢,還是我的鑑證好。”

  “對了,鄧姐送來的哥羅芳殘餘樣本經測試就是藥店裡普通的藥水。還有死者指甲裡只有普通乳膠手套會帶的滑石粉,別無他物。

  不過我在死者面部採到了少許沫的痕跡,經過檢測是一種玫瑰花味精油皂,市面上沒有賣的,是美容店裡給顧客做保養時專門用的。”

  “有點兒意思,難道是兇手有一個總去美容店做保養的女朋友或是妻子?二林再來說說外圍吧,倘若和連環案子沒關係,我們還得從外圍查關係,找矛盾。”

  “對了,鄧姐匕首和當年的一樣嗎?”

  “當然不一樣,否則我們也不用費盡心思找聯絡了。還是很普通的一把尖刀,刀具套裝裡都能看到。

  方面的兇手並沒留下生物檢材供警方驗DNA,如今我們提取到兇手的DNA也沒法比對,兇器也不同。

  雖然連環兇殺案和這個案子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是一刀斃命,都是之前被哥羅芳迷昏,都是死後為死者整理好衣物,但這些也只是感覺,是猜測,說明不了什麼。”

  “是啊,所以二林說說本案的外圍吧。”

  “報案人清晨遛彎,無意中發現屍體,並沒有看到可疑人或者聽到什麼異常聲響。

  用她的話說,她平時不走這條路,只是碰巧要扔垃圾,於是誤打誤撞發現了附近的屍體。

  死者闞奇,是正陽律師事務所的員工,大家對他評論都還不錯,也沒發現他有什麼仇家。不過時間緊急,更深入的調查,會後我會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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