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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年恩怨惹疑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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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有能查出這些事的能力,只需要將這些事抖露出來,那朝廷上可得有一波大放血,聞俢也不可能逃過此劫,何須再如此麻煩地下手殺人。

  而且,那些有能力辦到的,若是單憑一己之力,郎珏是不信的,思來想去,也就這些世家大族符合了。但是,就告罪書上的那些內容,朝廷上不少世家大族,怕是都會有所牽扯,應該不會有願意將這些事抖露出來的勢力,就算願意抖露出來,也不必透過這樣的法子才是。

  “如果告罪書是出自聞俢之筆呢?”郎珏問。

  顧念卿聞言,笑了起來:“那就更簡單了,假設你是聞俢,我是兇手,我這會正在對你威逼利誘,我要讓你吐露出你的所有罪行,你會乖乖都說出來嗎?要知道,這上面的罪行……”同樣還是點到即止。

  不錯,聞俢如果是自己吐露出來的可能性不大,他為什麼要吐露這些?因為兇手威脅他?拿什麼威脅他?死?他說出這些同樣是個死,折磨?就算是折磨,聞俢一開始也不可能一下子吐露那麼多,以郎珏對聞俢的瞭解,也可以說是對大多數人犯罪人的理解,不會有一下子就把罪行拋得乾乾淨淨的。

  所以,很大可能,兇手要求聞俢吐露自己做過的惡事,聞俢可能會先說出幾件小事,不輕不淡的那種,兇手可能不信,會繼續用刑,那麼聞俢會再吐露幾件,他還是不可能全部吐露。必然是有些事情,是聞俢如何都不能說的,那麼兇手要如何判定,聞俢已經把所有事情都說完了呢?

  這就有一個可能,那是兇手知道聞俢一些事情,聞俢沒說過兇手知道的,兇手就繼續用刑,等到他知道的聞俢都已經吐露完之後,兇手很有可能就會停手。

  當然,這只是一個可能,但是顯然可能性很大。

  如果兇手知曉聞俢做過的不少惡事,那麼,的確是他親近的人嫌疑比較大。顧念卿說得並非是一個確定的詞匯,而是很大可能,所以這一個推測,是合理的。

  兇手如果是聞俢親近的人,這一點,倒是能夠把一個範圍迅速縮小,這是其二。若從其一看,郎珏也偏向於兇手是知曉了聞俢的計劃。

  這是從整個兇案的整體來看的,兇手先抓了聞俢,隨後對聞俢進行了酷刑,之後將他帶到了大明寺動手殺害。兇手為何會選擇大明寺這個地方?若是恰巧遇上聞俢落單,何必要將聞俢帶到大明寺殺害,聞俢失蹤的地方,離大明寺可還有一些距離。

  還有一點,如果是因為恰巧,那麼,有路過的百姓瞧見一些異常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就目前的調查來看,聞俢的失蹤,當真可以說是突然消失一樣,兇手顯然是做好了精細的準備。

  兇手是一早就知道了聞俢的計劃,這是螳螂在前,黃雀在後。聞俢以為自己給郎珏下了個絆子,卻沒想到自己身後還躲著一隻黃雀,直接要了他的命。

  知道聞俢的計劃,這個範圍顯然就更小了。

  “聞俢計劃這事,聞夫人和聞小姐應該不知曉,我同這兩人打過交道,的確不知情,當時聞俢失蹤的時候,兩人的情緒不似作假。聞小姐對聞俢的感情應該不深,但是在她發現聞俢真的失蹤之後,怕我怪罪的那個情緒,不可能作假,聞夫人也不像是做戲。剩下聞家同行的這群人中,知情者就是管家一人了,還有底下的一些心腹,加起來,不超過十人。”郎珏開口。

  管家是直接同聞俢對話的人,包括尋找宅子這些事,都是管家在安排,剩下還有四個,當日假扮成百姓,混淆在當時人群中,為聞俢遮擋住他人的視線,讓聞俢能夠迅速地改頭換面離開。除此之外,還有兩人,是守在聞夫人和聞小姐身邊,以防兩人突然出現什麼意外,破壞聞俢的計劃。

  知情者,大概就是這七個人,這是目前郎珏查下來知曉的,至於是否有暗中知曉的,眼下是不好定論的。

  “我覺得可以先查查這七個人。兇手就算不是這七個人,應該也是附近的一圈子人,否則,聞俢和管家商議這麼私人的事情時,哪有那麼容易就被人旁聽了去。”顧念卿說了自個的看法。

  郎珏點了點頭:“有道理,我先去查查這幾個人。”

  正說話間,有捕快過來了,送來了一些書冊文集。

  郎珏起身,接過東西,又交代了捕快幾句,就讓人離開了。等捕快離開之後,郎珏折返,將書冊放在桌上。

  “這是什麼?”顧念卿不解。

  郎珏笑了笑,解釋:“聞俢的一些墨寶,我讓捕快找了個由頭,從聞家那邊要過來了。”

  顧念卿一聽,立即明白過來,失笑:“你是又想瞞著聞家人,又想確定這告罪書,究竟是不是出自聞俢的手筆。”

  “這對案情來說,也是很關鍵的一點,自然是要查明白了。”郎珏一邊說著,一邊將告罪書平放在桌上,一邊將聞俢的書冊展開一一對照起來。

  郎珏先是找出了同告罪書上相同的那些字,對照一些筆畫。雖說即便是同一個人,不同時候寫下的字也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是有些習慣,不會改變,還有下筆的力度,字型的風韻,都是不會突然之間改變的東西。

  郎珏即便不是十分專業的字跡辨認,但是兩相對照之後,也大概可以確定,這和聞俢的字跡,幾乎一模一樣。

  之所以是幾乎,是因為告罪書的筆跡,要比聞俢平時的字跡,少了一些力道。

  可恰恰如此,郎珏才更覺得,這份告罪書,正是出自聞俢之手。

  “為什麼?告罪書上的字,力道明顯要弱一些,雖然有些習慣上的確相似,可若是刻意模仿,也不奇怪。”顧念卿疑惑。

  郎珏解釋:“是,你說的的確有可能,但若是力道同以往一樣,那才有問題,你別忘了,聞俢那個時候,被兇手施以酷刑,怎麼可能還會有平日裡的力道?還有,你看這,再看這。”郎珏一連點了幾處,開口:“這幾處,明顯是落筆不穩,應該是在寫字時,握筆之手顫抖所造成,這樣,更符合當時聞俢的情況。”

  顧念卿想了想,的確是這個理,點頭:“也就是說,這份告罪書,的確是聞俢親筆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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