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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來,浮在心頭的,倒是那幾年大家朝夕相處的零碎小事。

從六歲到十三歲是別人的童年,烏鴉的前半生。

他跟這三個人一起長大,打架、和好、相依為命。

後來烏鴉真正長大以後回憶起那一段,感覺那就是他後來討人嫌性格的起點。在這個小孩團體裡,他養成了自己跟人交往的模版:比他大的要溺愛他,比他小的要捧著他,跟他差不多的要被他玩弄。

大哥的火種能力是身體強化,能調整身體區域性的硬度和肌肉強度。如果格鬥練得好,這火種能力是王炸,可攻可防。攻可以把四肢掄成神兵利器、腦袋變成大銅錘,防可以讓部分皮膚刀槍不入,簡直是狂戰士預備役,能把所有熱愛“哼哼哈嘿”的小孩都羨慕哭。

但大哥本人一點也不愛“哼哼哈嘿”,他性情溫吞,總是在小心翼翼地觀察別人臉色,從來不與人發生衝突。訓練的時候他也總是欠幾分血氣,每每因此挨罰,倒是做飯的手藝是一絕,尤其點心,堪比專業大廚。

烏鴉生病不用吃藥,大哥給他蒸塊蛋糕準好,不管生多大的氣,一屜糖桂花豆沙糰子準能給他哄得服服帖帖。

烏鴉年少時,性格自我得好像金剛石,什麼都磨不變形,因此自然而然地會被溫柔包容的人吸引。他年幼時迷戀保育員媽媽,稍大一點迷戀大哥,後來大概一輩子也逃不脫這個審美。

“臭擰巴”就不行,那是另一塊金剛石,那貨悶、倔、脾氣又臭又硬,嘴裡沒一句好話,一點就炸,烏鴉日常把他當可迴圈利用的小鞭炮玩。

擰巴的火種能力是“竊聽”,能用自己的精神標記竊聽物件,比竊聽器隱蔽得多,烏鴉一直認為這能力非常猥瑣,經常變著花樣利用他這能力欺負他。

這一類的火種能力對身體素質沒什麼強化作用,有時候擰巴被他惹急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跟他上演全武行,倆人動手也是半斤八兩——這種事平均兩三天一次。打過火了妹妹就去告狀,把大哥找來,一手拎一個強行分開。

妹妹比烏鴉小半歲,比那個叫草莓的小姑娘還乖巧,小時候是個小跟屁蟲,大一點,就變成了個奇蹟一樣的漂亮孩子——假如她是生在正常家庭裡的正常人,說不定能去當個小童星。

烏鴉和臭擰巴關係緊張,多半都是因為她。

當然,論自戀,烏鴉從不認輸。雖然別人是給妹妹扎辮子、帶禮物,他是揪妹妹小辮,纏著妹妹要禮物,還是一直堅信妹妹更喜歡自己,證據是他胡言亂語什麼她都上當,提什麼離譜的要求她都答應。

小時候烏鴉說“彩玻璃球招蛇”,她一聽就信了,哭著把所有“家當”都上供給了這缺德玩意。長大一點,烏鴉隨便撒個嬌,說“別人都是火種,就我不是,太難過了”,她又信了,於是自願用他偷來的干擾器干擾檢查,假裝自己也是“未覺醒者”,義無反顧地將自己的火種能力隱藏,陪他一起當毫無尊嚴的組織底層。

妹妹的火種能力可以說逆天,也可以說雞肋——她可以自己為代價,實現別人的願望。

“逆天”是指,只要她能支付代價,幾乎什麼願望都能實現,哪怕是讓藥石罔效的垂死者恢復健康……當然,只能是火種等級低於她的人。

“沒用”是指,在這個過程中,火種本人是消耗品。日常瑣事,比如“希望抽卡遊戲出金”“門口烤串出攤”之類,如果她不小心答應了,自己就得病上一場;“明天股市上漲”要是實現,她得做好出車禍掉半條命的準備;至於“彩票中一百萬”這種事,基本就可以要她命了——她當年被賣進來的身價就是一百萬整,於是冥冥中,這成了她的一條上限。

妹妹覺醒火種的事,只有烏鴉一個人知道。小男孩和小女孩“拉鉤上吊”,約定保密到他翅膀硬,帶著她一起逃出去。

可惜,這並不是個青梅竹馬的校園故事。

弱肉強食的裡世界,弱會死,強會變成別人的眼中釘。

烏鴉的臭脾氣太能得罪人了,組織裡有無數暗中的眼睛,想弄死這個火種都不是的小王八蛋。但他們奈何不了他,“那小子不是火種,是個妖怪”,組織裡都這麼傳。八歲,虐待他的養父就離奇失蹤,此後生死不明,人還沒有蔥高,他就因為任務效率奇高、騷操作奇多被上層注意到,在一些場合,這還沒變聲的嗓子說出來的話,分量堪比高階火種。

於是那些鬣狗只好盯上他身邊的人。

烏鴉十三歲那年,他們用他無法拒絕的任務把他調走,等烏鴉發現不對趕回來時,妹妹的秘密已經暴露,被人帶走了。

擰巴認為這完全是烏鴉自以為是惹是生非,跟他大吵一架,從此決裂,再沒和好。

那段日子,只有大哥陪著他奔走,烏鴉也終於暴露了他藏了很久的火種能力。

可那時他太稚嫩了,還是沒趕上,他只撈到了一卷漆黑契約。

她的遺願是“想離開這裡”。

於是烏鴉偷走了她的屍體,和大哥一起安葬了她,契約達成,他得到了她那個詛咒一樣的火種能力。

妹妹的火種評級是二級,那時起,他就知道自己的等級肯定已經遠高於二級。

他的翅膀硬了,硬得晚了一點,但好在他還不是一無所有,他還可以帶走大哥。

如果當時成功,大概他的一生會是另一個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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