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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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說:“應該說,我們真的隱藏過嗎?”
連尾區的血族小孩都知道,“森林裡有野怪,不乖的小孩,會被野怪半夜咬掉大腳趾”。他們就和管理不善的垃圾填埋場、罪犯橫行的地下城、往來的偷渡走私航線一樣,只是個血族政府懶得解決的“小問題”。
一旦他們這問題不“小”了,傾覆只是血族高官一句話的事。
苟且和躲藏,原本只是臨時的生存策略,卻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變成了他們的人生信條。
血族一代代育種、洗腦,培育溫馴愚蠢的寵物和家畜。他們這些“自由人”從來都看不起“漿果”,認為那些美麗的娃娃都是空皮囊,靈魂都被鬼話汙染了,可憐可鄙。
其實大家又有什麼區別呢?
霍尼無言以對。
黑暗籠罩下,一場史無前例的大遷徙開始了。
如果是五百年前“正常”的人類社會,這樣的撤離簡直天方夜譚,別說在通訊不良的幾個小時內完成,幾天都未必能組織出個頭緒。
好在這裡只是一片末日後的零落廢墟。
在朝不保夕的危巢裡,每個活人一生下來,就揹負起流放之刑,除了少數天生的特權階級,絕大部分人都經歷過緊急撤離。
尾區每個小鎮都連著驛站,都有緊急撤離機制,臨時取代匠人造物的手機一將命令傳遞出去,各處即刻找到了頭緒。
聖地和方舟裡從來是高手雲集,弄明白現狀後迅速鎮定下來,短暫分裂的三大火種路線藉著外族的通訊網重聚。
直到這時,霍尼才略鬆了口氣,想起了什麼,又問黑匠人和“瑪莎”:“那之前簽了那些鬼東西的人怎麼辦?”
年輕的黑匠人沉默片刻,抬起頭看向霍尼,露出一雙深灰色、如鷹隼般的眼睛:“讓血契無效,就像格里芬·費雪本人做的,找到他,殺了他。”
格里芬·費雪看著自己手上的血契書,角落裡代表簽約野怪的數字停滯了。
這也在意料之內。
尾區野怪被他嚇傻了之後,會有一小段時間慌不擇路,特別是發現別人已經簽了血契的時候。骨頭軟的、軟肋多的,都會開始行動。但這一撥人做出選擇後,剩下的就沒那麼容易了。
短時間內,野怪內部會分為兩派:已經簽了血契書的人會設法拉著他們的同伴一起,另一方則會誓死維護自己的堅守。
投降的羞恥疑慮,堅守的滿腔恐懼,雙方都心緒不安,會把不安轉化為互相攻訐,不遺餘力地彼此道德審判。這樣吵完後,每隻野怪的立場都會更堅定。
而尾區的野怪漿果和費雪家的香料廠早有勾結,這事他知道,乾屍粉能抑制簡單的通訊用品,但不是所有,憑野怪那無窮的創造力,現在兩個區的肯定勾結上了,他們一對資訊就會發現,自己這個血族並沒有那麼強勢不可戰勝,也有弒父的把柄在他們手上。
“那麼接下來,”格里芬·費雪捲起血契書,心想,“就該到‘大逃殺環節’了。”
野怪們會聯合起來,不遺餘力地對他展開刺殺行動。
第154章 依米爾(七)
偌大的摩羯洲,哪怕尾區是出了名的經濟欠發達、“人煙稀少”,也有將近一億吸血鬼。
格里芬·費雪又不是鑲在地基上的棺材房,三個小時內,從一億血族裡抓他一個?
這是什麼天方夜譚?
有這本事,幹嗎不去角區安全總局裡應聘?
更別說他們又不是安全署的警察,是喪家之犬,兩眼一抹黑的野怪,自己還逃命呢!
霍尼瞪著黑匠人,懷疑對方在陰陽怪氣:“意思是讓他們自生自滅?”
“不,”黑匠人的卻是正色,“不管為了我們被困香料廠的同伴,還是為了你們的未來,格里芬·費雪都必須死,他知道的太多了。”
“是,我同意。”霍尼叉起腰,“問題是怎麼做,你們發明出能遠端咒死他的造物了?”
黑匠人恭恭敬敬地轉向“瑪莎”:“雖然沒有,但典獄長告訴我,我們有一件以‘洞察’為原型的珍貴天賦物,對嗎?”
他們確實有,而且是腿很長、自己會跑的那種。
鳶尾灣裡,格里芬·費雪手下的秘族被烏鴉遛跑了,龐大的血族護衛隊則都跑去圍追堵截“迷藏”——這時,終於能看出格里芬·費雪對鳶尾灣的掌控程度了。他的護衛隊居然直接略過當地安全署,越俎代庖,在鳶尾灣每個路口都設了層層檢查點。所有監控都有專人盯著,監控死角處,到處是穿著防曬防爆衣的血族,荷槍實彈,用能量檢測器對隱藏的空間造物展開地毯式搜尋。
加百列反而被雙方都忽略了。
加百列從來如此。
不管是血族還是人類,不管身處百人堆還是萬人潮,他永遠是其中最吸睛的。可有時候,他又成了最隱形的——他能無痕地融入血族社會,有了“寄生”,更是讓他連除味劑和降溫藥都省了。
至於同類……
危機關頭,大家注意力會收窄,只顧得上最重要的人和事,如果他不找存在感,人們就會忘記他。
就像這時。
雖然通訊出了問題,但加百列並沒有完全失聯,他身上還有那顆不知什麼原理的小石子。
小石頭無法接收資訊,但能讓烏鴉單方面地“竊聽”到他。對此,加百列一點意見也沒有,甚至覺得少了。早知道他就帶倆,一個一直貼在胸口直播心跳,一個釘耳朵上掛嘴邊,省得說話時還要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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