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第61頁
“不是。”鬱離鎮定地說,“是我自己要吃的。”
大娘:“……”
等素面端上來後,鬱離吹了吹湯麵,然後飛快地吃麵。
這面並不是精細白麵,而是摻雜了豆麵,呈黑褐色,吃進嘴裡比較粗硬,還有些顆粒感。不過湯倒是不錯,是骨頭湯,應該還加了其他的東西一起熬煮,有一股格外鮮香的味道。
好吃!
鬱離眉眼彎起,又吃到好吃的東西,讓她的心情非常愉快。
要說這個世界有什麼讓她喜歡的,就是有很多好吃的,都是純天然的,沒有怪味,怎麼吃都不膩味。
看她真的將兩碗麵給吃了,大娘還真是挺吃驚的,明明看著這麼瘦,居然能吃這麼多。
他們家一碗麵的份量不算少,一般人絕對能吃個飽腹,很少會要第二碗。
鬱離吃完麵後,覺得兩碗麵只是墊個底,不過她沒有再點。
結帳時,她趁機向大娘詢問碼頭扛貨的工作。
大娘是個爽快的,以為她家裡有男人想要來碼頭扛貨賺錢,當即將自己知道的一些和她說了說,反正這些訊息大夥兒都清楚。
大娘說的和鬱金說的沒什麼差別,想要在碼頭扛貨,就去找管事。
“你看坐在那邊樹蔭下喝茶的,就是管事,他負責管理碼頭力夫的扛貨生意,可以去找他,不過他抽取的佣金很高,聽說有時候他若是心情不好,還會拿走大半的工錢,只給一小半……”
鬱離皺眉,“沒人管嗎?”
這盤剝得也太厲害了吧?
大娘撇了撇嘴,小聲地說:“能來這裡當管事的,一般都是有後臺的,就算他們拿走大部分的錢,也沒人敢去鬧……”
除非不想在縣城幹了。
來這裡幹苦力活的,都是沒背景的普通百姓,賺些辛苦錢,有多少就拿多少,當然除非管事真的做得太過分。
這些管事也精明,都是踩著人的底線行事,不會真的讓人過不下去,久而久之,大家也就習慣了。
正說著,見有客人進店,大娘趕緊去招唿。
鬱離拿起揹簍起身離開。
頂著火辣辣的太陽,她去碼頭那邊逛了逛,看著那些扛貨的力夫,忙中有序,再看坐在樹蔭下乘涼喝茶的管事們,心裡有些不得勁。
鬱離沒有急著在碼頭找工作,決定再看看。
接著她繼續在城裡逛,看到有賣飴糖的店,進去買了五塊飴糖,共十文錢。
這飴糖塊不算大,居然按塊來賣,由此可見這年頭的糖有多昂貴,怪不得百姓都吃不起糖。原主的記憶裡,也只有小時候吃過一次糖,那種甜讓她記了很久很久。
鬱離對這個世界的瞭解都是基於原主的記憶,是以也不清楚這時代的製糖工藝很落後,糖是奢侈品,百姓大多吃不起。
買完糖,又朝前走了一段路,拐過一條街,突然見路邊有一家肉鋪。
肉!
肉肉!
鬱離雙眼發亮,想也不想地走過去。
來到這個世界後,除了最初吃的臘肉飯和那兩隻雞,她沒怎麼吃肉。
傅家平時吃的也節儉,和很多鄉下人一樣,不怎麼買肉,饞了就蒸雞蛋或炒雞蛋,最豐盛的是用豬油渣燜豆腐,加上自家做的大醬一起燜,噴香入味,鬱離連飯都能多吃大半鍋。
豬油渣都這麼好吃,肉肯定也好吃!
鬱離手頭有二十兩銀子,就算買了糧,還是有錢的,買點肉吃不過分吧?
過了中午,肉鋪裡已經沒有多少肉,加上天氣悶熱,肉放久了容易壞,都是早早就賣出去,只有幾根剔得乾乾淨淨的骨頭隨意丟在那裡。
鬱離很失望,早知道來早點的。
就在她盯著幾根骨頭髮呆時,一道聲音響起。
“離娘?”
鬱離抬頭,看到從肉鋪裡走出來的屠老大,朝他頷首,繼續盯著桌上的骨頭。
好想吃肉,要不骨頭也買了吧?
買回去可以熬湯什麼的,放點海帶、花生一起燉,也能沾點肉味兒……
作者有話說:
星期五上夾子,下章更新時間是星期五的晚上22:00以後。
所以這章還是送紅包吧,送100個紅包。
第 27 章
◎殺豬這活◎
守著肉鋪的店夥計原本看鬱離站在肉鋪前盯著那些骨頭,一副落魄的模樣,懶洋洋的不怎麼搭理,哪知道屠老大居然認識她。
他馬上坐正,熱情地問:“屠老大,你認識這位姑娘?”
屠老大嗯一聲,朝鬱離笑問道:“離娘是來買肉的嗎?”
他長著一臉的大鬍子,模樣看著很兇,有點像山裡的土匪,要不是村裡人知道他的為人,乍然在路上遇到,只怕都要被他嚇得夠嗆。
鬱離還在琢磨著買骨頭燉湯的事,聞言隨意地點頭。
她終於做好決定,正要開口將這幾根骨頭買了,就聽到屠老大熱情地說:“正好,裡面還有肉,你跟我來。”
鬱離雙眼一亮,毫不猶豫地跟著屠老大進了肉鋪。
肉鋪前頭是一個臨街的鋪子,進去後便是一個寬敞的院子。
院子裡堆著不少東西,北面搭了個草棚,棚子裡有兩個灶頭,上面架著大鐵鍋,旁邊還有案板、殺豬凳,幾個木桶、盆子和繩索等東西,地面還有幾張大芭蕉葉,旁邊隨意地擺著幾把通體漆黑的殺豬刀,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腥臊味兒,還有些許尚未完全消散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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