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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吃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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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心歸大致看了一眼,確實,村民是說沈千辰經常來村裡買菜。

  宋心歸笑:“我們也有收集的,不過,和你收集的可不大一樣。”

  宋心歸把一份資料給了這個律師。

  “沈千辰是經常去這個村子買菜,我不否認,但他經常去的時間是中午十二點鐘左右,因為他的竹屋離這個村子很遠,從早晨往這裡趕,最快也得五個小時,意思是,今天他不到四點就從家裡出發了,這麼著急,是為了什麼?”

  “你管我是為了什麼?”

  “我要的是證據,實質性的證據。”

  “證據?沒有啊。”宋心歸笑,“但是你有他不是兇手的證據嗎?”

  “……”

  這詭辯,簡直了。

  “沒有?”宋心歸看他不說話,繼續道,“既然沒什麼證據,那我就走了,還請律師?身為律師,你不知道沒有實質性證據的話我們只能關嫌疑人二十四小時嗎?你們急什麼?好好配合不好嗎?”

  “我自然會配合你們的工作,但是沈千辰他等不了。這一天他能做多少工作知道嗎?你們這樣有想過別人的損失嗎?”那律師說道。

  “他……好像是在那個竹園住著,有什麼事這麼重要啊?他有什麼工作??”宋心歸問道。

  “怎麼?在竹園就不是工作了嗎?他竹園裡面的花花草草,知道名貴的有多少嗎?他需要每天澆水施肥,一天不澆,萬一花枯萎了,你負得起責任嗎?”

  好傢伙,花花草草的比人命還重要。

  宋心歸說道:“我付得起責任,如果花草壞了,我賠。”

  這點錢,她是不差的。

  宋心歸一貫的作風就是粗暴。

  宋心歸這麼說,把那個律師嚇了一跳。

  那個律師看著宋心歸,很是奇怪:“不是……你是不差這點錢嗎?”

  宋心歸看著他,點了點頭:“對啊。”

  “……”

  “你的關注點是不是有點偏了?”

  “沒偏,你就是這個意思,沒事的,你們的問題已經解決了,現在就讓沈千辰好好待在警局就ok,一天,包吃包住,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生活?”

  “……”

  “怎麼?我都說了賠錢了,還有什麼問題嗎?有的話一起說,不用客氣。”宋心歸說道。

  那個律師平復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再次反駁宋心歸:“不是,你們這是侵犯了沈千辰的人身自由權。”

  宋心歸突然看著他,眼神有些嚴肅:“你真的是律師嗎??”

  “我是啊。”那人說道。

  “我國刑法第二十七條是什麼?”宋心歸突然問道。

  那人倒是很鎮定的感覺,還對她笑著:“你是在轉移話題。”

  宋心歸笑:“我只是,突然忘了,想問一下你。”

  “……”

  “怎麼?回答不上來?”

  “……”

  “沒關係,我也就是問一下而己。”宋心歸笑,“我們繼續討論。”

  宋心歸的思維跳躍地太厲害,那人估計還沒反應過來,有點懵:“嗯……所以,今天沈千辰是得住在警局了嗎?”

  “對。”宋心歸回答,“如果真沒有事的話,明天他就可以回了。”

  ……

   讓我看看哪個小寶寶還沒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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