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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瞭解,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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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爬山徒步啊。”陸竦回答。

  “一個人來的?”

  “我不願和人搭夥兒,他們走得太慢了。”陸竦摸了摸鼻子。

  宋心歸看了看時間,九點五十分,她又想起李青陽說的至少從山上下來得三個小時,出事的時候是七點零三分,對,他確實跑得挺快,才兩個多小時就已經到了山腳。

  “一個人啊,那你就是有嫌疑了?”

  “喂!我什麼也沒做你們就抓我啊?!”

  “喲,我剛剛說你有嫌疑又沒說要抓你,不過既然都這麼‘要求’了,我們也不好拂了你的美意不是?”

  宋隊又皮了……

  你直接說帶回去詢問不就得了?還繞一下圈。

  宋心歸走的時候又增加了警力從山上尋找人,再尋找兇手做案的痕跡線索——如果兇手不是這人,他也沒有下山,而是正在山上躲著,就很難辦了。

  ……

  警局

  審訊室。

  陸竦一口咬定只是去徒步。

  宋心歸又接到李青陽來的電話,山上發現了一些灰燼,被風吹在了各處,灰燼上還有溫度,應該是剛燃燒不久的,像是在銷燬證據。

  而,陸竦的揹包裡,就有打火機。

  “你陡步,揹包裡還帶打火機?”宋心歸問陸竦。

  陸竦反問道:“不能帶嗎?”

  宋心歸回答:“可以啊,只要你不怕失火。

  不過,你符合我們所要逮捕的兇手的所有特徵,可能會有些麻煩~”

  “我記得,沒有確鑿證據,你們只能限制我二十四小時的活動。”陸竦坐著的身子向前傾,直視著宋心歸,嘴角掛著一絲笑意,“又或者……不到二十四小時,你們就要把我放了。”

  宋心歸自然能看出對方濃濃的挑釁之意,不過她從來不怕挑釁。

  她笑得溫和:“那,拭目以待。”

  宋心歸離開審訊室,就看到了兩個未接電話。一個是張局,一個是李青陽。

  她先回了李青陽電話。

  “怎麼?又有什麼發現嗎。”

  “對。那個荒山平時都沒人,但今天吧,荒山有一群人,都是去徒步的……”

  沃靠?

  那邊的李青陽還繼續說著:“而且,那個陸竦是和他們一起來的。”

  陸竦說的那句“我不願和他們搭夥,他們走太慢。”原來是這意思。

  “那他徒步揹包裡還帶個打火機啥意思。”就算是一起上山的,他中途又不和人在一起,誰能保證他在中途是不是做了什麼。

  “宋隊,我身上也有打火機。有男人抽菸必備‘神器’,不奇怪吧?”李青陽說道,“就打火機,這夥徒步的傢伙中也有好幾個都帶著。”要是按宋隊的邏輯,這幾個人不都是嫌疑犯?

  這麼危險的物品隨身帶?佩服佩服。

  如果李青陽知道宋心歸此時的想法,一定會反駁一句,槍還危險呢你不也隨身帶?

  “那……隊長……是不是……該把陸竦放出來了?”李青陽猶猶豫豫地開口。

  “你繞這麼個圈就是為了讓我放人?”宋心歸奇怪。

  “……對。”

  “理由。”只是這個,也不能完全排除嫌疑啊,怎麼能直接讓放了?

  李青陽欲哭無淚:“他爸是陸吳天,陸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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