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書境

同一個瀏覽器的緣分

1,073 點選內容即可評論或回報問題。

自從上次秦理和席澄加她微信讓她透過時,她意外發現驗證訊息裡還有陳景然的好友申請。這次可算是兩個人加上微信第一次聊天。

  陳景然:“對於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以不公開報道”為原則,但是否所有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均不得報道?

  黎思思懵了。這是什麼問題,什麼意思啊。但又不能不回復,黎思思趕緊複製這段文字開啟瀏覽器的頁面搜尋,一下子出來很多解答。

  就在黎思思眼花繚亂,滿頭大汗的時候,隨便開啟一個問答,問題和陳景然的相似,至於答案嗎,黎思思也不知是真是假。

  偷瞄一眼陳景然,正在認真辦公,嗯.不管了,黎思思直接複製,然後開啟對話方塊貼上。

  陳景然手機震動。陳景然表面上毫無波瀾,一臉正經的看著電腦,手卻偷偷摸摸的拿起了手機。

  “比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禁止披露犯罪者的身份,卻未禁止披露案情。況且此類案情公開披露,對社會有一-定的教育、警示意義。胡平仁認為,報道“不公開審理”案件的理由和應遵循的原則是:一、依照法律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其判決也應當公開進行,因此對不公開審理案件的判決結果可以報道;二、報道判決結果就可能涉及案情,因此案情並非不能報道,而是不宜詳細報道”;三、報道案情的內容應當以判決書披露的內容為限。”

  這一大段文字,陳景然可不是真的想知道,但還一本正經的看著。

  等等,陳景然很快發現不對勁,這看著好像有點眼熟啊。

  陳景然抬頭看著電腦正在瀏覽的頁面.兩個人一問一答,搜尋的頁面都是同一個。

  其實陳景然本意並不想知道那個拗口的問題的答案,只不過眼看加上微信好友都快一個月了,兩個人一句話都沒聊。

  情急之下,陳景然就上網搜“寫案件分析應該注意什麼?”

  這個問答,陳景然覺得很好。如果黎思思答不上來,自己再告訴她答案,一來二去,兩個人關係可以增進一些,還顯得自己很專業。

  如果黎思思答上來,不管正確與否,這個問題都很高大上,也算是共同話題了。

  可千想萬想沒想到黎思思不會卻上網搜了答案,和自己找的同一個頁面。

  這個秦理出的什麼鬼點子,什麼共同話題,共同愛好,紙上談兵。

  那現在該怎麼辦呢就在陳景然不知道接下來自己該怎麼辦的時候,手機又震動。

  “怎麼了?案子有涉及不能公開報道的嗎?”黎思思覺得自己甩過去一個官方到自己都一頭霧水的答案還是不太合適的,就接著問道。

  她哪會知道,這個看似含金量很高的問題只不過是陳景然在瀏覽器上隨便找的。

  “暫時沒有,但還是希望你注意一些,尤其是被害者的身份資訊不要洩露了。”陳景然想了一會,在對話方塊裡刪刪減減。

  黎思思:“嗯。”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