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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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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彭斯珏他們出來的期間,林冬雪連連打哈欠,陳實建議:“你睡一會吧,熬了一整宿,不趕緊補覺的話,幾天都緩不過來。”

  林冬雪又打了一個大哈欠,“白天睡覺,生物鐘豈不是紊亂了?”

  “不會的,去車上睡一會?”

  “不要!中午我回局裡眯一會吧。”

  陳實折返犯罪現場,出來之後叫林冬雪跟他來,原來他掏了彭斯珏的車鑰匙,開啟車門,彭斯珏的這輛寶馬果然舒適多了,陳實從手套箱裡找出一副面膜,給林冬雪敷上。

  “我都擔心你十年後,皮膚變得像老太太一樣。”陳實說。

  林冬雪扮個鬼臉,“十年後,你還能看得著?”

  “不管我看不看得著,我還是希望你漂漂亮亮的。”說著,陳實把面膜敷在她臉上,仔細抹平邊緣,冰冰涼涼的面膜果然很舒服,林冬雪心想,陳實怎麼知道彭隊長車上有面膜的,兩人有這麼熟嗎?

  不過看平時兩人說話逗趣,倒真跟認識了好多年的老朋友似的。

  敷著面膜,躺在座椅上,林冬雪漸漸睡著了。

  陳實這才下車,這會兒現場勘察完了,技術警察拎著勘察箱往外走,陳實問其中一人:“死者手機找著了嗎?”

  “找著了,在彭隊長那裡。”

  “他還在裡面?”

  “是的。”

  “對了,老彭是不是今天心情不太好?”

  那名警察壓低聲音,“陳哥,和你說哦,最近彭隊長不知道怎麼了,每天早上都不太高興的樣子。”

  “是因為上次的處分?”

  “有一陣子了,我們也不知道原因。”

  陳實心裡有了點數,這時彭斯珏出來了,把一個裝在證物袋中的手機遞給陳實,說:“在沙發下面發現的,已經沒電了。”

  陳實拿過看看,問:“你怎麼了,一大早愁眉苦臉?”

  “別亂形容。”

  “遇到什麼問題記得告訴我哦!”

  “謝謝,不必。”

  陳實拿出煙,遞給他,彭斯珏說:“還在工作呢!”

  “抽根菸有什麼影響?”

  彭斯珏仍舊不肯接,陳實索性抽出兩根叼在嘴上點著,將其中一根遞給他,彭斯珏才勉為其難地接過,抽了幾口。

  當發現林冬雪在自己車上睡著了,臉上還敷著面膜,彭斯珏說:“拿我的東西做人情?”

  “回去給你買一包好不好?”

  “不用了。”

  一直到局裡,林冬雪才醒過來,扭頭髮現開車的是彭斯珏,她說:“啊,不好意思,我怎麼睡著了。”

  “沒事,你再睡一會吧!”

  林冬雪感覺已經有點精神,就下車了,技術警察把現場帶回來的證物拿去化驗,彭斯珏親自負責解剖,陳實被林秋浦叫去討論周笑的案子,那案子目前還沒有進展。

  林冬雪去申請立案,上午十點,專案組成員在會議室集合,彭斯珏唸了一遍初步屍檢報告:“死者男,年齡27歲,死因是鈍器砸擊顱骨導致的蜘蛛膜破裂出血,顱骨表面呈放射狀破裂,右側枕骨附近有對沖傷,但是兇器的形狀稍有點奇怪,我拍了照片……”

  彭斯珏從資料夾裡取出照片,以及自己根據傷口形態畫的兇器區域性草圖,大家挨個傳閱。

  大體像個錘子,可細節又不太像,感覺是個很軟的錘子。

  彭斯珏繼續說:“透過肝溫判斷,死亡時間十二點左右。”

  眾人面面相覷,表示驚訝,也就是說,兇手在殺人之後立即拍照片發微博,然後還在林冬雪和記者的眼皮底下,從密室狀態的屋內逃走了。

  “有沒有可能是自殺呢?”一名警察問。

  “傷口受力的方向,是不可能是死者自己完成的,況且還有這張照片,我比較了一下,照片上的死者和我看到的是一模一樣的,排除了偽造的可能。”

  彭斯珏又亮出一張照片,是死者臨檢的時候拍的。

  大家傳看照片,最後照片到了陳實手中,陳實反覆比對,除了光影、背景的不同,確實一模一樣,他甚至仔細比對了死者額頭上血跡的形狀。

  看來照片是在死者死亡後立即拍攝的,現場存在第二個人是毋庸置疑的。

  林冬雪不太敢相信會有這樣的殺人手法,她詢問徐曉東:“微部落格服是怎麼說的?”

  “他們和我解釋了一下定時傳送這個功能,設定定時傳送之後,資訊會立即存進伺服器,到了預定時間會自動修改連結。他們搜尋了昨晚的伺服器,這條微博不是定時傳送的,就是十二點一分發出的。而且上面顯示的位置並非造假,就是在死者的wifi覆蓋範圍內。”

  眾人驚歎,有人向林冬雪確認:“冬雪,你們衝進去時是幾點?”

  “十二點二分我們得知出事了,進去的時候門鎖被人塞了鐵絲,曉東去取了開鎖器,開啟門之後記者想進來拍攝,我們一直在試圖阻攔,最後我們真正看到屍體的時候是十二點十分,我留意了一下手錶。”

  “八分鐘,兇手完全可以從衛生間逃跑!”有人提出想法。

  “不,衛生間的窗戶柵欄、馬桶的灰塵雖然被擦拭過,但我們仔細檢查了外面的窗臺,兇手沒有從這裡經過。”彭斯珏肯定地說。

  林冬雪說:“況且我進屋的時候,衛生間的門是開著的,我一眼就能看到裡面,那麼窄不可能藏人,更別提從那裡掰開柵欄逃跑了。”

  陳實在一張紙上寫寫畫畫,他把紙舉起來:“這是我根據記憶還原的現場戶型,兩個窗戶,都裝了不鏽鋼柵欄,都處在進屋能一眼看見的地方。”

  大家看著這張紙,陷入深思,陳實說:“排除掉不可能,剩下的就是唯一答案,當時兇手已經不在屋裡了。”

  立即有人提出質疑,“死亡時間和微博發出的時間都證明了,十二點前後兇手在屋裡,我覺得陳哥說的‘兇手不在屋內’也屬於不可能,所以唯一答案是兇手當時躲在屋裡。兇手是在你們進來之後,趁亂熘出去的!”

  這個說法得到了不少人的認同,陳實也不爭論,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

  林冬雪說:“不可能,進來的人全部是記者和攝像師,他們也是一起離開的,這幫人平時彼此都很熟悉,就好比我們中間混一個陌生人進來,一眼就能察覺吧?”

  “那麼答案只有一個!”質疑者道,“兇手是電視臺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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