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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百合] 《暗戀原則gl》作者:討酒的叫花子【完結+番外】
簡介:
十五歲開始,於閔心裡就多了一個人的存在。
對方是她發小的姐姐,她的鄰居,也曾是她的家教老師兼半個監護人,林白辛。
這年父母鬧離婚,於閔像累贅一樣被丟來丟去,是林白辛上門接走她,帶她逃離那個爭吵不斷的家。
後來於閔她爸媽真離了,誰也不要她,也是林白辛收下她,不求回報地白養了她幾年。
林白辛溫柔,善良,完美得不像話,唯一不好的是從不回應於閔,她總是像個局外人,任憑於閔如何使勁走向她,她都巋然不動,外熱內冷,彷彿天生就是石頭心。
直到終有一天,於閔放棄了,聽她的話當回正常人,被迫去相親。
相親的物件原定是發小的朋友,但來的人卻是林白辛這個當姐的。
面對面坐著,林白辛長久地沉默,無聲僵持了大半天,才薄唇輕啟,低聲說:“所以,你就這麼聽我的?”
於閔始終安安靜靜,垂著雙眸,沒給回答。
遲來的,林白辛有些後悔了。
可惜於閔挺倔,喜歡她時堅定,義無反顧,撞了南牆也不回頭,如今死心了,比誰都決絕,說放下就是真的放下了。
ps:
【前期(成年後)於暗戀,後期林追妻火葬場】
【感情線發生在成年後,在此之前兩人的關係更類似於親情那樣的救贖】
。
內容標籤: 都市 情有獨鍾 日常 御姐 暗戀
主角視角於閔互動林白辛
一句話簡介:你是我藏起來的最隱晦的秘密
立意:向著光生長
第1章
四平縣,陰天。
天上的雲灰白,沿路的整條街一直霧濛濛,白色轎車緩慢開進小區,到獨棟別墅前停下。
後座的於閔戴著耳機,安靜地埋頭翻書。
窸窣的輕微聲響在封閉的狹小空間裡顯得格外突兀,譁——嘩嘩——
聽不到外面的動靜,刻意不去聽,像是隔絕了周圍的一切,於閔沉得住氣,自始至終頭也不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駕駛座上的於盛聿說了什麼,等不到後邊的回應,於是轉回半邊身子朝向她,一貫威嚴的臉愈發鄭重古板。
於閔半垂著雙眸,顫了顫濃睫。
無動於衷,也規矩安分。
激昂高亢的音樂聲聒噪,完全蓋過了她爸的話,她還是半個字都沒聽清,比木頭人還遲鈍呆愣,一點不開竅。
書是前一天新買的英語資料,這次從家裡搬出來,別的東西都沒來得及帶上,只有一個書包,以及書包裡沒拿出來的這些玩意兒。
於盛聿和鄭清正在鬧離婚,人前恩愛有加的兩口子幹起架來破壞力無敵,房子裡外上下被砸了個稀巴爛,就差把屋頂捅穿,住處沒了,於閔便被送到大姑家暫住。
——具體哪個時候能回去未定,夫妻倆誰都沒提,忙著幹仗呢,哪有空管女兒。
沒人問於閔的意見,更不在乎她的想法。
一個初中學生的感受不重要,她當下的主要任務是學習,除此之外不該分心,那是大人們的事,她做不了主,左右不了分毫。
“能不能別任性,讓我省點功夫,成嗎?”
於盛聿耐心有限,遲遲得不到應答,抬手粗暴扯掉了她的耳機。
耳機線纏脖子上了,硬扯生疼,中年男人力氣大,騰地一下險些當場將線扯斷。
翻書的動作這才中止,於閔抿抿唇,頓了片刻,瞬間的痛感遲緩又清晰。
出門前剛和鄭清吵過,於盛聿心情很不爽利,沒空在意她的心思,直接下通牒:“你要是不想待這兒,那就去錦城住兩個月,等開學了申請住校,你自己選。”
錦城,省會城市,於閔的爺奶在那裡養老,兩地相隔不算遠,開車一個多小時就能到。
於閔更不願意去那裡,其實沒得選。
獨棟別墅就是大姑家,大姑是海歸,離婚人士,原先和美國的一位華裔結婚並育有一個兒子,男孩和於閔同歲,現在都在一中讀書。
這兩年大姑另找了位伴侶,對方是大學老師,在錦城科大任教,相貌堂堂頗有才華,雖然名義上是親戚,但於閔與這位新姑父見面次數少之又少,上一回碰到還是過年那會兒,當時的場景於閔已經忘得七七八八,只記得他給自己的紅包蠻大,厚厚的一沓紅票子。
父女倆僵持不下,大姑一家的出現適時打破了局面。
昨晚打了電話的,知道他們會來,大姑最先上來接著,男孩周晉後一步幫於閔提書包,嘴甜地對著於盛聿喊:“舅舅。”
於盛聿的臉色勉強緩和,沒那麼難看了。
緊接著招唿於閔一聲,周晉挺有眼力見,畢竟倆孩子也算是發小兼同班同學的關係,瞭解於家如今的情況,周晉叫了於閔一聲“姐”,悄悄安慰她。
“沒事,不要有壓力,過來住多久都行,樓上給你準備了房間,早都收拾好了的。”
於閔寡言少語,跟在大姑後面,不愛搭腔。
離婚不是一個人的事,涉及到兩個家庭,尤其於盛聿鄭清還是夫妻合夥開傢俱廠做生意,彼此利益牽扯非常深,離婚的後果極有可能兩敗俱傷,這很不理智。
大姑反對夫妻兩個離婚,不止她反對,全家都跳出來要阻止。
前腳進門,後腳大姑就和於盛聿掰扯起來了,不顧於閔還在場。
鄭清可是有實權的,真離了婚,於盛聿不死也得半殘,要知道當初建廠子大姑他們也往裡投了不少資金,都是有分紅權的,廠子幹了十幾年好不容易做到如今的規模,加之趕上房地產的蓬勃發展的風口,正是最掙錢的時候,兩口子爭得你死我活,這麼搞下去無異於動搖傢俱廠的根基,等同自斷財路。
大姑訓斥於盛聿,這事歸根結底怪他,管不住下半身,錢多了就飄,在外頭找女人卻不藏好,非得明著讓鄭清抓到把柄。
當然,鄭清也不遑多讓,早在外邊養了小白臉。
不知道是發現於盛聿的爛勾當後才有的,還是之前就有了。
兩口子的煳塗帳算不明白,大姑不管那麼多,無論於盛聿怎麼想辦法,那是他的問題,總之不準離婚。
起碼在廠子徹底穩定前不能離。
大人的矛盾最終落點都會落到孩子身上,於閔成了勸誡於盛聿的藉口。
“為了女兒”,著實是佔據道德制高點的萬能理由。
於閔下學期初三,不到十五歲的小姑娘,來年就要升高中了,眼下是她學業要緊的關鍵時刻,做父母的怎麼能在這種時候離婚?
哪怕是仇人,裝樣子也該裝到女兒上大學再說。
大姑恨鐵不成鋼,更過分的話沒好講得太直白,瞥了瞥沙發這邊的於閔,一巴掌扇於盛聿後腦杓,罵道:“有你這麼當爹的?”
無視這場浮於表面的鬧劇,於閔到最後都不發一言,全程當透明的空氣。
於盛聿當年不該拉鄭清一起建廠,這是引狼入室,於盛聿那時為愛衝昏頭腦,鄭清只出人不出錢,輕輕鬆鬆就進了於家,現在財產得分一半出去就是於盛聿該付出的代價。
於閔不是傻子,聽得懂長輩話裡的潛臺詞。
大人的世界不講感情,一旦分崩離析了,只有實打實的利益可言。
即使於盛聿有錯在先,他是不負責任的丈夫和父親,可在錢財面前,各人有各人不同的立場。
於閔識趣,默不作聲起身,上樓去。
不摻和他們的爭論,自覺避讓。
她是外人,不該來這兒。
可惜鄭清也不肯要她,她是真的沒有選擇,無處可去。
大姑給安排的房間在三樓靠樓梯口的位置,最小的那一間。
本來打算讓於閔住一樓的,但一樓只有保姆房,明面上過不去,最終還是安排她住的三樓。
三樓只有兩個房間,另外還有一個集工作室書房衛浴等為一體的套間,那是大姑和姑父的獨享地盤,於閔住的這個小屋,與其說是客房,實際就是雜物間,原先就是用來堆各種雜亂物件的。
沒帶行李,這邊也沒準備,小房間無比空蕩蕩,進去待了會兒,於閔倒覺得蠻寬敞,比不上她在家的房間一半大,好歹有寫作業看書的桌椅,不至於只剩一張空架子床。
人得知足。
非親生的,有這待遇夠仁義的了,不是麼?
樓下的爭執聲有些大,斷斷續續傳到三樓。
摸出耳機,重新戴上。
試著隔絕這份擾人心安的打攪,但不湊巧,耳機先前被扯壞,有一隻用不了了。
不會修耳機,於閔搗鼓了兩分鐘,還是弄不好。
只能將就戴,聽一邊。
小房間的門沒關,大敞開。
三樓還有人,於閔不清楚,半點沒發覺,直至偶然的一偏頭,忽而掃到走廊外的身影,這才後知後覺。
找不到符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