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第12頁
後來的記憶只剩下一些片段,逼仄的車廂,寬大到無法掙脫的手掌,怪物一樣的眼睛。
很悶,有時很熱,有時又很冷,很多像吵架似的喊叫聲。
燈泡搖來晃去,水泥牆很硬,她的手臂磨破了,在出血。
彷彿一場不真實的噩夢,後來,她的夢醒了,再沒有人提起過,她也再沒有見過那時的保姆,司機,和保鏢姐姐。
孟凜其實記得這一段過往,不僅記得,長大後她還特別喜歡故技重施,一和家裡吵架就往外跑,網上說這種行為根源在於她擁有某種自毀傾向,還說什麼是因為過去的創傷沒被紓解。
其實沒那麼複雜,真的,她這麼幹單純就是拿自己威脅褚步庭。
貴命一條就是幹。
主打表達一個“你要是不管我,以前花的錢可就打水漂嘍~~”的中心思想。
可惜,對手的解題思路和她的本心有較大偏差,褚步庭不語,只是一味增加保鏢。
好在她也不是個省油的燈,方法有沒有用不重要,重要的是,絕不反省自己。
哎,現在想想真是好幼稚啊。
瘸腿喪屍狼狽的站在樹下,虧她還不放心先來找貓,結果那逆子先自己跑了。
果然深得她真傳——絕不讓自己受一點委屈。
孟凜擰乾頭髮和衣服裡的水,認命地一抹臉,調頭往村裡去。
村口的幾戶和咖啡館情況相似,重要物資早都被掃走了,院子裡殘留著少量喪屍屍體。
越往裡走喪屍越多,看衣著打扮都是遊客,街道兩邊停著不少車,顯然還沒被開發過。
孟凜逛了幾家屍口興旺的民宿,出來時揹著倆裝滿物資的驢家購物袋,從頭到腳換了身還算舒服的新衣,打著傘,大搖大擺地走出村子。
要不是行李箱過田埂太費勁,她還能多裝一點。
沈確那傢伙窮得叮噹響,多虧她心善,不然等她走了,丫怕是連口泡麵湯都喝不上,哼哼,也還好暑假跑來城市周邊遊的都是些窮鬼,基礎入門款的包就是能裝,這些吃的喝的用的也夠用到沈確病好。
哎,還是有點膈應。
要不是情況緊急,她才不會用別人用過的二手貨呢。
說起來……
喪屍逆風斜傘,埋頭在田埂上推進。
雨水噼裡啪啦砸向傘面,她想,好像變成喪屍後,這還是我第一次走夜路。
她半夜喜歡往外跑的毛病還是沈確治好的。
想起來就生氣!
每次她生氣跑路,那傢伙就像個背後靈一樣跟著,也不勸,就默默使壞。
她要是上酒吧,沈確就湊上來跟保安說她未成年,要麼就是坐在旁邊跟一切試圖搭訕的人說她是叛逆少女,家長馬上殺到現場,搞得她在整個A市酒吧界聲名狼藉;她要是故意往偏僻地方鑽,沈確就像那穿兜帽衫的暗夜跟蹤狂,直接走變態的路,讓變態無路可走。
後來她乾脆不跑了,威脅什麼威脅,直接發瘋!
真是奇怪,明明已經老年痴呆了,一晚上竟然能想起這麼多事來。
孟凜有些感慨,還沒感慨兩句,腳下忽然一絆。
一股熟悉的屍臭味傳來。
她低下頭,腳尖後撤,看清了障礙物。
是條喪屍斷臂。
孟凜認得這條胳膊,準確來說,是認得胳膊上穿著的綠色線衣,就是她剛才打暈扔到河邊的那堆喪屍之一,當時她在百忙之中還不忘吐槽,大夏天的,這人活著的時候身體也太虛了。
距離咖啡館小院還有四五十米距離,整條路上全是喪屍被切碎的殘肢斷臂。
孟凜愣在原地,大腦幾乎無法思考,這種場面對她來說和恐怖片沒有區別。
一道閃電滾過頭頂,白光猝然照亮暴雨中搖動的花枝。
那道黑影就這樣突然的躥到眼前,和她記憶深處,那個永遠無法掙脫的人影一樣,鐵鉗般的手死死握住她的手腕,傘骨抖個不停,孟凜根本不敢看雨幕後的那張臉。
她明明,已經變成喪屍了。
她……
“我不該睡著的。”恐懼中,她聽到一個比她還顫抖的聲音。
沈確鬆開她的手,低頭鑽進傘下,緊緊抱住了她。
“對不起,”她喃喃說道:“對不起。”
第10章 10
天塌了!
孟凜坐在沙發上,擎著那把雨傘,挎著兩隻包,一動不動。
她左手邊的單椅上,窩著正在舔毛的黑貓,右手邊的單椅上,坐著一言不發的沈確。
面前的木桌點著一隻白蠟燭,蠟燭旁是沈確的刀和槍。
場面之詭異,像在請筆仙。
腳趾在新扒來的GUCCI板鞋裡默默施工,孟凜不敢看沈確,一直瞟那隻貪圖享樂的貓。
葫蘆身上淋了點雨,心情不佳,翻了個白眼後就不再理她。
彷彿她的絕望與它無關。
而沈確剛才多半是燒迷煳了,不知道把她當成誰。
現在蠟燭一點,看清人臉,理智也終於迴歸高地。
哈哈,徹底跑不了啦!一貓一屍都落在別人手裡啦!
連要拖下水一起做千層酥的小夥伴都提前被切碎啦!
在燭火的映照下,孟凜臉色慘白,傘沿長髮同時往下滴水,宛如雷雨夜回魂的時尚貞子。
貞子根本不敢動,黑貓也已叛變了。
難怪人家總說不要迷信,要相信科學,原來是真的。
科學的子彈,真的好有用啊。
所以,她現在該怎麼讓沈確科學的相信,她只是個普通的喪屍,並沒有研究價值?
一個普通喪屍,喜歡用點牌子貨,下雨天懂得自己打傘,很正常啊!
本來喪屍就不是人類刻板印象裡只會追人的單細胞屍體,大部分喪屍其實都或多或少保持著生前的習慣,比如活著的時候是學生和社畜的喪屍,白天就經常會回到學校和辦公樓,她的保姆王姨,以前是小區保潔,現在仍舊會打掃衛生。
她作為大小姐,沒事兒換兩套衣服,購購物,死得精緻一點,那怎啦?
然而她知道,沈確是不會信的。
一是因為這傢伙本來就是個強種,對自己認定的事,別人說破嘴皮也沒用;二來,當然也是因為孟凜的過往信譽,確實是有那麼一點差,以前沒事就好撒個小謊,耍一耍她。
沒想到也是把前人砍樹,後屍淋雨給玩兒明白了。
她半輩子就發了這麼一回善心。
結果就這?
孟凜揹負著滿腔委屈和原生家庭的不幸,獨自一屍在內心深處默默走完了臨終的五個階段,終於把傘一扔,把包一撇,躺平了,超脫了,愛誰誰了。
——來,研究我!
“呃啊呃啊呃啊!”
喪屍倒在沙發,手舞足蹈開始撒潑。
“這隻黑貓好像是來找你的,所以我沒趕走。”
沈確終於開口,說出來的話卻讓人心頭一抽。
什麼貓什麼貓,我才不認識貓!
孟凜梗著脖子裝傻:“呃啊…咳咳,呃啊啊!”
“你在生氣?”又沉默片刻,沈確的聲音聽起來竟有些小心翼翼。
可能是因為發燒虛弱,不確定,孟凜發著瘋,決定再看看。
沒得到回應,沈確攥了攥冰冷的手,偏垂著頭,啞聲又道:“你還記得我,是不是?”
被丟在地上的驢包,散落出一地藥品食物。
孟凜不算細心,也不會照顧人,所以她在民宿裡翻了很久,把每隻行李箱都撬開看過,她記得的不記得的,一個人類活著需要用的。她兜走了所有衛生巾和棉條,為了節省空間,只拿最大罐的身體乳和保溼水,還用塑膠袋包了兩套沈確合身的衣服。
料子是她找到最好的,透氣貼身,沒有logo。
她甚至還翻出了人家店主壓箱底的羽絨服和一袋暖寶寶,就掛在村口那戶的玄關裡。
想她走了,沈確可以自己去找。
聽聽,這話多新鮮吶,難道她是什麼很樂於助人的小女孩嗎?
對,她就是!
孟凜的老年痴呆腦正飛速運轉:
從沈確現在的表現來看,她好像也沒想象中那麼篤定她特殊,回頭想想,沈確來A市遇見她純屬是意外,說明她們最開始的目標肯定不是她。
所以,她其實是被抓來填數的,沈確最後要上交的實驗品,可以是她,也可以不是她。
讓沈確產生道德負擔,就是求生的關鍵。
一個善良單純從不害人的喪屍,和孟凜。
傻子都知道該選哪個屍設。
孟凜停止發瘋,坐正看向她。
屋裡的噪音突然消失,絨布單椅上的黑貓矜貴地往這瞥了一眼。
像在看一出好戲。
沈確蒼白的面色裡透露出一絲極其剋制的緊張。
在與她對視瞬間,兩手勐地絞緊,快速地說:“在屍群裡,我並沒有向你開槍,你卻倒下了。你救了我兩次,超市倉庫,我沒有睡著,我在等何勝下手,沒有想到你和他扭打到一起……我從沒見過有喪屍可以抵禦血液的誘惑,喪屍也沒有放過一說,更不可能辨別藥品和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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