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第18頁
賀明雋就在這時開口:“田光宗又不和你親,你回去有什麼用?當出氣筒嗎?”
作者有話說:
毒舌雋哥上線[墨鏡]
雋:話少,但不代表我在需要的時候不會懟人
第15章 年代文(15)
賀明雋的話不好聽,但卻是大實話。
賀小溪與他們大嫂龐冬妮同齡,可現在她看起來與龐冬妮都不像是一代人了,可以想象她在田家過得是什麼日子。
她的婆婆和丈夫就不說了,他們與她沒有任何血緣,除了偶爾說得好聽外,到了真正涉及利益的時候,只會拿她當外人。
就連她十月懷胎生下的兒子田光宗,也受父親和祖母的影響,把賀小溪這個母親當成管他吃穿的奴隸。
而妹妹田慧,在田光宗看來,就是搶他營養的討債鬼,她唯一的用處就是長大後賺彩禮,可以拿來給他娶媳婦。
賀小溪生下他就夠了,為什麼還要多生一個賠錢貨呢?所以賀小溪也虧欠他。
更何況,有時候賀小溪還護著那個討債鬼。
於是,田光宗就更理直氣壯地使喚賀小溪、向她提要求。
賀小溪呢,只會儘量滿足他、哄著他,連推脫都很少,更別提批評、教育了。
賀明雋沒興趣去探究熊孩子是怎樣養成的。
他只知道,到目前為止,賀小溪是他發現的唯一有點特長的人。
製作最普通的衣服也體現不了什麼水平,但至少能看出賀小溪的縫紉技術比其他人強。
賀明雋覺得可以挖掘一下。
就算當不了設計師,做個裁縫開間小鋪子應該還是可以的,或許以後能往服裝生意方面發展。
所以,賀明雋不允許有人拖賀小溪的後腿。
至於賀小溪本人的意見……那重要嗎?
一個失去自我的人,毫無主見可言。
賀明雋用不容置疑的語氣對賀小溪說:“你每天這麼折騰,要多久能把衣服做完?他們如果需要的你的話,會來接你的。”
他的態度實在不算好。
但一向喜歡和他嗆聲的賀小草這次卻沒反駁他,而是拉著賀小溪勸:“大姐,你就留下吧。我們多長時間都沒有睡一起好好說說話了?你難得回來一趟,多住兩天。”
賀小溪沒再敢堅持說要回家,只是委婉地提出:“家裡也住不下……”
“住得下!”賀小草強硬地把大姐往回拽。
這時廖春花動了動唇,只是她還沒出聲,賀明雋先開了口:“這些晚上再說,現在天還亮著,還能再做兩件衣服。”
他簡直像一個監工的壞地主。
像是突然想起,賀明雋又輕飄飄地說:“對了,如果有合適的邊角料,先做一個書包。”
現在的書包都是那種斜挎包,單層的,容量十分有限,但也足夠用,因為現在的小學生就兩門課。
賀小溪大概是覺得現在的弟弟太陌生,她訥訥應了一聲,也沒敢多問。
龐冬妮聽到這話,眼睛瞬間亮起來。
廖春花不解地問:“做書包乾啥?你那書包不是還好好的嗎?那還是買的……”
她以為賀明雋是給自己要的。
賀明雋輕描淡寫地回答:“大丫到了上學的年紀,現在家裡也有餘錢,送她去上學吧。”
他的語氣太過平靜,好像這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才怪!
賀小溪與賀小草兩姐妹聽了,都難掩驚訝。
廖春花更是面色沉重地皺起了眉,只是當著大家的面,她沒直接說出反對的話。
但她顯然很不高興,對著賀明雋都沒好臉色。
賀明雋像是沒察覺她的情緒,繼續說:“有了學識,等她長大了才好找工作。”
他沒有將什麼讀書明智的大道理,說服人要講究對症下藥。
誘之以利才更可能讓廖春花心動。
奈何,有他這個反面例子就活生生地站在眼前。
廖春花抄起一個剝完的玉米芯子就朝賀明雋砸去,罵道:“你說得倒輕巧!你自己可是高中生,當上工人了嗎?一分錢不掙,成天就會惦記老孃的錢包。”
賀明雋輕嘆一聲,為自己辯解:“我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看不上那些又累、工資還低的工作。”
這種聽起來十分好高騖遠的話,放到賀明雋身上,其實是實情。
除了任務要求外,賀明雋也確實對現在的大多工作沒有興趣。
“我以後肯定能讓家裡富起來的。”賀明雋維持人設這麼說道。
他自己不工作,可以督促其餘人賺錢。
然後,賀明雋繼續對廖春花勸道:“現在上學的人越來越多,以後沒學歷的人更難找到工作了。再說,如果大丫她們連字都不識、一百個數都數不清,容易被人騙。”
廖春花就說:“你反正在家閒著沒事幹,就教教她們,還花那冤枉錢幹啥?”
賀明雋:“那怎麼能一樣?我在家教她們的話,她們的戶口上不還是沒有學歷?”
話說,賀大丫、賀二丫好像還沒有上戶口。
這時龐冬妮也猶豫著開口:“媽,就讓大丫去上學吧。我孃家鄰居的一個姑娘,才初中畢業,就端上了鐵飯碗,今年還嫁到鎮上去了,聽說彩禮都不少……”
龐冬妮說得更現實,但廖春花依舊不為所動:“哼,等她學出來了,剛好嫁到別人家,給婆家賺錢。”
“大丫她……”龐冬妮掙扎著,還想繼續勸。
賀明雋卻截過話頭:“那就讓大丫晚兩年結婚,把自己花掉的學費掙出來再說。”
他的語氣平淡,又透著理所當然。
重要的是第一步,先把賀大丫送到學校。之後的事,誰又說得準呢?
所以賀明雋毫無心理負擔地代替賀大丫承諾。
廖春花聽到這話,神色有所緩和,但依舊沒有鬆口:“誰知道她將來能不能找到什麼好工作?再說,村裡哪個姑娘要是出嫁晚了,就成了老姑娘,會惹人笑話,更嫁不到什麼好人家了。”
她的話就是現在大多數人的真實想法。
在農村,不結婚就是一項大罪,比偷雞摸狗還要受非議。
不只女性如此,男人如果二十好幾還沒結婚,就要被叫“光棍”了。
賀明雋不在乎這些,但廖春花在意。
若直接勸廖春花無視別人的看法,可能沒什麼效果。
於是賀明雋只根據廖春花的那句“會惹人笑話”反駁:“嘲笑是因為他們無知,國家規定的男性結婚年齡是二十二歲,女性是二十歲,肯定是有道理的。年齡太小生下的孩子容易出問題,現在城裡人都結婚晚,難道他們比村裡這些半點不懂醫學知識的人笨嗎?”
猶嫌這番話欠缺說服力,賀明雋又補充了個例子:“結婚早還有一個風險,就是不能領證,你看賀小草,男方不認帳了,她根本沒辦法找人負責。”
賀小草:“……”
賀小草的眼神想殺人。
最後,賀明雋總結道:“所以,如果將來大丫有了好工作,晚幾年再考慮結婚的事,也挺好的。供她上學,比種地獲得的回報高。”
他難得說這麼多話。
在開口前他還要斟酌兩秒,儘量用通俗的表述。
然而,廖春花聽完,又將眉頭皺起,問:“啥回報?”
她剛才在想賀明雋說的“年齡太小生下的孩子容易出問題”,好像有道理……
她頭胎生的賀大山腦子就不太靈光,她的麼兒是最聰明的,小溪也比她妹妹小草笨。
難道真的是晚點生孩子比較好?
那等以後再有人陰陽怪氣她麼兒娶不到媳婦,那她就有得說了。
因為注意力被分散,賀明雋後面的話只進了廖春花的耳朵,卻沒過她的腦子。
再加上賀明雋的話對廖春花來說還是有點太文雅了,她聽到了最後那句話,但一時沒反應過來。
賀小草就替賀明雋翻譯:“他的意思是,讓大丫上學很划算,比種地賺得多。媽,我覺得有道理,送大丫去上學吧。她這個年紀,在家也幹不了什麼活……”
“你插什麼話?”對著賀小草,廖春花更加不客氣,“她的學費你出?”
賀小草不服氣地緊抿著唇,卻沒法硬氣地說出那句“我出就我出”。
賀明雋覺得賀小草完全是來幫倒忙的。
提什麼賀大丫在家裡乾的活呢?那隻會讓廖春花聯想起賀大丫的作用、沒了她以後那些瑣碎的活兒就沒人做了,
賀明雋只好繼續說:“小學每學期的學雜費也就三四塊錢,現在的工人一個月的工資有三四十,也就是說,她一個月就能將小學學費掙回來。”
他們這邊小學是五年制,學雜費視年級和學校不同從三元到五元不等。
中學在今年又恢復三三分段制,即初高中各三年。按照賀大丫的進度,等她讀中學時,學費會上漲不少。
找不到符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