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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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也懂這些道理,又不願得罪賀家,便沒有再強求。
“就是先和你們說一聲,有個準備。這橋是兩個村子一起修的,以後還要繼續商量,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動工……”
村長解釋了一通,又提了些難處,希望賀家能出手大方一點。
快離開時,村長才提起另一件事:“對了,那下石橋村楊老大家的還有他閨女,這兩年都沒回來,他們村也聯絡不上她們,到底還是村裡人,修橋這事還是要和她們說一聲。你們家也在市裡有生意,應該有她們的訊息吧?看能不能通知她們一下?”
廖春花應下了:“那我問問小溪。”
但等村長出了賀家,廖春花卻先上樓去找賀明雋,問他:“你和楊依依有來往沒有?聽說,她還沒結婚?你們倆……”
賀明雋打斷:“沒可能,別亂點鴛鴦譜。”
“怎沒可能?郎才……”廖春花話剛出口,大概是想到自家小兒子確實沒什麼出息,又改口:“女才郎貌的,咱家也不窮,多合適啊!”
賀明雋:“我和她不熟,這些年就沒見過兩次面,一句話也沒說過。”
廖春花更失望了,她只能找賀小溪打探訊息。
打通電話,廖春花說完正事,又嘮了嘮家常和八卦,她才問:“你問問小高,能不能弄來點虎鞭酒?”
“啊?爹他……”因為過於震驚,賀小溪沒管住嘴。
廖春花的聲音像是從牙縫中擠出來一樣:“不是給你爹的!是有個親戚要的。”
作者有話說:小時候很喜歡吃雞腰子,後來知道是那啥,有點小別扭但還是愛吃
現在買的都是宰好的雞,吃不到了
*
晚了點,但這章很粗長!
第54章 年代文(54)
賀小溪確實能聯絡上楊依依, 她們有一些生意上的往來,相處得也不錯。
廖春花從賀小溪那裡聽說楊依依好像有了正在談的物件,轉頭就告訴了賀明雋。
——你的同齡人都已婚或有物件了!
可賀明雋依舊不為所動:“就算她結婚, 我又不去吃席。”
“這是吃席的事嗎?”廖春花十分生氣。
後果也很嚴重。
因為她開始熱衷做以韭菜和大蔥為主的食物,還花大價錢買了海鮮, 後來更是燉起了當歸羊肉湯。
全是賀明雋不喜歡或完全不吃的食物。
賀明雋懂一些醫理, 很快就領會到廖春花的意圖。
對於她的做法,他並沒有很意外。
即便再過幾十年, 不婚的孩子也會被很多家長當做異類,更何況是這個很多家庭都把傳宗接代當頭等大事的年代。
但理解歸理解, 那些飯菜……賀明雋覺得實在沒必要委屈自己。
於是他準備提前搬到市裡去住。
賀明雋早就有這個打算,在房子裝修好之後, 他就陸續採購或搬了一些用品過去,現在他則是打算連人, 帶上鋼琴等讓廖春花看了覺得礙眼的擺設, 都搬過去。
然而, 見他要搬走, 廖春花沒覺得自己會眼不見心不煩,只會更生氣。
“年都沒過完, 你這是啥意思?翅膀硬了, 想自立門戶了?我就知道, 當初你攛掇我在市裡買房就是沒安好心!”
賀明雋:“我以為, 你是看我不順眼, 才故意做那些飯菜, 讓我識相一點自己滾。”
廖春花神色有點不自在,但一開口卻依舊很理直氣壯:“你一個只管張嘴吃的,還挑剔上了?我做啥你吃啥!”
賀明雋:“我沒有挑剔, 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我還可以去飯店吃。”
“買著吃不花錢啊?你哪兒來的錢?”廖春花逐漸氣急敗壞,“你要是搬出去了,就別想再向我伸手要錢了,以後就自己養活自己吧。”
她又看向家裡的其他人,語氣很凶地吩咐道:“還有你們,也不準再給他錢花!”
賀明雋則是淡定地問:“十五的時候市裡會有燈會,你們要不要也去市裡過元宵節?”
“要!”賀靈珊最先應聲。
賀靈雙緊接著說:“小叔,你帶上我吧!我去幫你打掃衛生!”
她也不想吃韭菜炒雞蛋、韭菜餡餃子、韭菜盒子了!
賀明雋卻沒同意,如果他需要免費勞動力的話,賀靈秋就在市裡。
廖春花雖然早就意識到自己管不住他這個逆子,但作為母親,她實在沒法置之不理。
她壓下各種情緒,收起尖刺,擺出一副操碎了心的模樣,語重心長地開口:“你知道村裡人都是怎議論你的?”
“哦……”賀明雋情緒沒有半點起伏,“那是他們嫉妒。”
這話一出,廖春花再也裝不了一點,立馬氣炸了:“誰會嫉妒你一個光棍?!”
賀明雋補充:“是一個有車有房、不用幹活、每天享福的光棍。”
有了前面的定語,後面的那一個標籤就不那麼重要了。
廖春花被噎了一下,過了十幾秒又說:“那你不結婚,將來老了可怎辦啊?”
賀明雋:“不是還有賀靈玉她們嗎?”
“那又不是你親生的,將來她們嫁出去了,誰還管你?”廖春花像是重新佔據制高點,氣勢又回來了。
賀明雋卻輕飄飄地反問:“按照你的說法,那大哥大嫂、大姐他們將來豈不是同樣沒人管?”
下一代可都是女孩。
“而且,就算我有親生的孩子,萬一像我一樣好吃懶做,那是誰養誰?”
廖春花豎起一根食指,在他面前點了好幾下,也說不出什麼話,最後一指大門的方向,說:“你給我滾!”
賀明雋當然是聽話地滾了。
大嫂給他往車上塞各種吃的,都是簡單加熱或是煮一下就可以食用的,顯然是對他的廚藝和自理能力有正確的評估。
她還給他塞了個厚厚的紅包,叮囑:“別委屈自己,你那新房子肯定冷,買個空調或爐子……”
要說這個家最支援賀明雋單身的人,非大嫂龐冬妮莫屬。
賀靈玉這三個小孩則是真擔心她們小叔沒錢花,還悄悄說她們的壓歲錢可以給他用的。
不過,只有賀靈玉最大方,沒有提附加條件。
賀靈雙讓小叔省著點花,如果以後有錢了再還給她。
賀靈珊則讓他先花幾個姐姐們的錢。
好像賀明雋是真要被掃地出門了一樣。
就連灰團兒都帶著兩個孩子叫得十分悲傷,宛如在經歷生離死別。
然而,賀明雋一個養活自己都勉強的廢物,當然是選擇把這三隻累贅丟在家裡了。
就這樣,楊紅蕊回來這一趟,根本連賀明雋本人都沒見到,就聽說他搬到市裡住了。
誰能想到,他一個大男人,竟然整天呆在自己的房間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啊!
——賀明雋又不是真的喜歡釣魚,現在河面都結冰了,他自然不會去吹冷風。
*
賀明雋到新家時,就見高成提著兩瓶藥酒一臉奸笑。
因為鋼琴等大件物品是另找了貨車送來的,高成在這邊幫忙接收,將東西歸置好之後他也沒有離開。
高成說是要幫忙暖房,可他的模樣怎麼看都像是憋著一肚子壞水。
果不其然,高成把那兩瓶酒送給賀明雋,又忍俊不禁地勸道:“咱媽說的那個親戚是你吧?那啥……虎鞭酒還是有點太勐了,而且這種事不能諱疾忌醫。”
賀明雋立即便猜出背後發生了什麼。
他的反應必然讓高成失望了。
雖然事關眾多男性都很在意的尊嚴,但賀明雋覺得,大概只有想行卻不行、又好面子很在乎別人看法的人才會破防。
而他並不在此列。
即便有一些無端揣測和流言蜚語,那也不過是為他的廢物人設增添濃墨重彩的一筆。
他是無所謂的。
不過,高成這副故作貼心、廢話連篇的模樣多少有點礙眼。
於是賀明雋提醒道:“你和我大姐還沒有結婚,也未必會結婚。”
笑容從高成臉上消失了。
就是口頭上的便宜,在賀明雋身上也佔不到半點。
*
元宵節那天,龐冬妮帶著全家來市裡過節。
高成作為準女婿,自然要積極表現。
這樣一來,賀明雋就很省心了。
他就坐在二樓的包間裡,連猜燈謎都沒去湊熱鬧。
席間聽其餘人的交談,賀明雋得到不少資訊——
修橋的事已經定下,賀家與楊依依一共出資三分之一,其中賀家掏的錢更多一點。
不過兩家毫無疑問是各自村裡出錢最多的。
偏偏他們都和楊紅蕊一家不對付,而今年楊紅蕊又衣錦還鄉,她媽到處炫耀她在外面做大生意發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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