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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全書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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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之夏

  光頭男子不情願的開啟手銬,他央求道:拘留我半個月行不,求你們了,然後和外界說那是我乾的。你們怎麼能這樣,我要告你們,那是我的作品,你們侵犯了我的權利,把我的作品還給我。

  畫龍沒收了手銬,粗暴的將他推出警務室,光頭男子居然要求把手銬還給他。

  畫龍樂了,說道:你要不就去搶點東西啥的,我們會再把你銬上的。

  光頭男子說:手銬是我的道具,我想找個女人,和我用手銬拴在一起一年且互不接觸。

  蘇眉也笑了,問道:那你找到了嗎?

  光頭男子說:沒有,你願意和我銬在一起嗎,我保證不碰你,美女,為了藝術,咱們商量一下怎麼樣,這作品叫做《陰陽兩隔》,或者叫《同床異夢》,哎麼,天真熱,我先把這羽絨服脫了……特案組走訪時發現,送莊的很多農家院子就是畫家的工作室,眾多主流畫家對行為藝術持不屑的態度。行為藝術處於一種半地下的狀態,表演的地方一般在私人場所,或者荒郊野外,以拍照或者攝像的方式流傳。因為一年一度的藝術節即將開幕,行為藝術家也雲集於此,他們對自己的作品緘口不言,事先保密,期待著在國內外眾多記者面前一鳴驚人。

  特案組在送莊沒有發現可疑人員,但是他們堅信,製造琥珀童屍案的兇手就是一名行為藝術家,大家隱隱約約覺得這名兇手會在藝術節出現。

  行為藝術家常把警察當作動態事件要素設計在內,他們並不懼怕警察,只是把警察當做特殊的觀眾。

  琥珀童屍貼著的不乾膠貼紙上有一句話:我腐爛成大便的時候,我的文字還栩栩如生呢!

  蘇眉用電腦搜尋這句話,網路上沒有找到結果,說明這句話是兇手原創,而不是引用自別人。她靈機一動,登陸公安內網,再次搜尋,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

  去年十月份的時候,王府井大街的一家新華書店發生了一起治安案件。

  每年十月份,瑞典文學院會評選出本年度的諾貝爾文學獎,很多書店都會順勢銷售歷屆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圖書。這家書店也是如此,他們專門弄了一個書架,上面擺滿了獲獎作品。

  有一天,一個邋遢青年走進書店,工作人員注意到,此人很瘦,留著山羊鬍子,眼窩深陷,上身穿著一身破舊的牛仔夾克,下身是同樣破舊的牛仔褲。他的衣服上寫著幾句標語“大詩人劉明”、“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覺醒吧,文學!”。

  這三句標語用黃色油漆寫在衣服上,非常醒目,書店工作人員看著這個怪人,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他站在書架前,翻看著諾貝爾文學獎作品,一邊看,一邊搖頭苦笑。

  有位工作人員,懷疑他會偷書,悄悄地觀察,結果發現,這個怪人趁人不注意,把一張貼紙貼到了書頁上面,然後把書放回書架。

  就在他往書裡貼第三張不乾膠貼紙的時候,工作人員上前阻止了他,翻開書,那些不乾膠貼紙上都有一首手寫的小詩。

  此人自稱詩人,名叫劉明,他指著衣服上的“大詩人劉明”字樣給工作人員看。

  劉明邊走邊說:三年後,我會獲得諾獎,我的詩集會擺在這個書架上。

  工作人員說:對不起,先生,請您等一下。

  劉明繼續往門口走,說:怎麼,要找我簽名,改天吧。

  工作人員說:先生,這幾本書,我們怎麼賣?

  劉明說:即使我獲得諾獎,我也拒絕領獎,我謝絕一切來自官方的榮譽。

  工作人員在門口攔住劉明,說:這幾本書被你損毀了,你貼的膠紙,都撕不下來,按照規定,你得買下。

  劉明說:我沒錢。

  書店領導走過來詢問怎麼回事,工作人員說這個人——亂丟垃圾。

  “亂丟垃圾”四個字使得劉明火冒三丈,他無法接受這個說法,那些貼在文學名著上的小詩都是他的作品,居然被人當成垃圾。大詩人劉明憤怒了,爭吵過後,大打出手,最終被扭送進公安機關。

  兩名店員擰著他的胳膊,他脖子裡青筋畢露,對街上的圍觀群眾喊道:我是大詩人劉明,我腐爛成大便的時候,我的文字還栩栩如生呢!

  當時,處理這起治安案件的警察把這件事當做奇聞釋出到了公安內網上面,詳細記錄了整個過程。

  特案組沒想到,犯罪嫌疑人就這麼不經意間進入警方視線,然而找到他卻不是那麼容易。當時處理此事的警察回憶,劉明交了罰款,寫了份保證書後就釋放了。案卷存檔中的地址是個出租屋,劉明沒錢交房租,被趕走後,現在早已換了好幾個住戶。

  梁教授說:劉明曾經說過童屍身上的字,這不是一種巧合。

  蘇眉說:他到底是詩人還是行為藝術家,還真有創意,把自己寫的爛詩貼到書裡,那樣買書的人就會讀到他的詩。

  包斬說:劉明有嫌疑,但這還不能證明他就是殺死男童製造琥珀的人。

  畫龍說:這個人確實很怪異,性格偏執,還有點暴戾,肯定被公安機關打擊過不止一次。

  黃副書記說:梁教授,請您下達指示吧!

  梁教授部署工作,首先要擴大排查範圍,對全市樹脂工藝品生產廠家和小作坊進行摸底走訪,尋找與此案相關的人員;同州警方再次向各公安機關單位釋出協查通報,一是要核實屍源,二是獲取劉明的各種資訊,此人很可能有犯罪前科,儘快找到嫌疑人劉明是刑偵工作的重點。劉明當年被警方處理時,寫下過一份保證書,應儘快與童屍身上的字做筆跡鑑定。

  筆跡鑑定結果很快出來了,童屍身上的字是劉明所寫,此人有重大殺人嫌疑。

  地鐵公安分局接到協查通報後,匯報了一條線索,兩名執勤民警曾經抓到過劉明。

  幾個月前的一天夜裡,三元橋地鐵站D出口附近地下通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女孩是一名大學生,乘坐最後一班地鐵回學校,走到地下通道的時候,一個邋遢青年與她擦肩而過,隨即轉身跟隨著她。女孩有些慌亂,加快腳步,地下通道只有他們兩個人,她不時的回頭看,那人跟在後面,自言自語,嘴裡唸叨著什麼。

  女孩想跑,那人追上來,用手拍了一下女孩的肩膀。

  女孩嚇得大聲尖叫,問道:你這個人想幹嘛,搶劫啦。

  邋遢青年拿出一把美工刀,把女孩推到牆邊,說:別誤會,我不搶錢。

  女孩雙手抱胸,求饒道:不要非禮我,好不好。

  邋遢青年說:我不是流氓,我是詩人,我剛寫了一首詩,念給你聽一下。

  三元橋地鐵站D出口附近的地下通道曾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那人在深夜尾隨女孩,既不搶劫,也不非禮,而是脅迫女孩聽他念自己寫的一首詩:

  我要對你說,春風對小草說過的話。

  我要對你寫,夏雨對百花寫過的詩。

  我要對你唱,秋月對紅葉唱過的歌。

  我要對你做,冬雪對大地做過的事。

  邋遢青年要女孩點評一下自己的詩作,女孩嚇得瑟瑟發抖,兩名執勤民警正好路過地下通道,將其抓獲,帶到治安站審問。這名青年就是大詩人劉明,他聲稱自己並沒惡意,但警方還是以“尋釁肇事”為由把他拘留了幾天。

  根據地鐵分局提供的案卷資料,畫龍、包斬、蘇眉帶著一隊武警趕到劉明租住的屋子。

  那是一間陰暗潮溼的地下室,房間被清理過,空空蕩蕩,只有一張上下鋪的鐵架床,床上鋪著木板,沒有被褥,地面有血跡。

  儘管沒有屍體,但是經過仔細的勘察,確認這裡是一個分屍現場。

  事後證明,地面的血液來自於犯罪嫌疑人劉明。

  鐵架床上鋪長期沒人住,落了灰塵,上鋪的鐵欄杆上提取到了三個指紋,鐵欄杆上還有懸吊痕跡。包斬指著吊痕讓蘇眉拍照,他說:是一根帆布腰帶,懸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鋪的床欄被鮮血染紅了,還有清晰的刀痕,包斬說:這是利器切割東西造成的痕跡,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已經凝固成膠凍狀的血液中有骨頭渣,包斬用鑷子分別夾起來,拿放大鏡觀察,他說道:切下來的是人頭,這是人體喉結處的甲狀軟骨……還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來了。

  屋內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這是鞋底邊緣摩擦地面時形成的。

  房間裡空空蕩蕩,角落裡有變質的飯菜,還有三個空的二鍋頭酒瓶。

  包斬認為,死者當時應該喝醉了,被人勒死後分屍。

  一個刑警問道:兩瓶二鍋頭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麼覺得是死後分屍,為什麼不是活著時被砍下了頭?

  包斬說:如果活著時切割人頭,血液會形成噴濺,而這個房間裡沒有噴濺型血跡。

  根據現場的各種痕跡,加上走訪周圍住戶得到的線索,包斬還原了當時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個老式的磚樓,地下室就是住戶用來出租的儲藏室,在燕京有很多這樣簡陋的住所,劉明在這裡住了三個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變賣給了一個收廢品的老頭。當天晚上,劉明和一個陌生男人在房間裡喝酒,還有一個小孩子。

  劉明隔壁住著一個女孩,自稱是特約演員,在幾部電視劇中扮演過小角色,她說劉明是個瘋子,特別喜歡自言自語,精神有問題。

  畫龍問道:你見到那小孩子了嗎,那小孩是誰家的?

  女孩說:隔著牆,我聽到小孩哭鬧來著,不知道是誰家的,那個男人我以前沒見過。

  隔壁女孩反映,劉明平時沒有朋友,獨來獨往,周圍住戶都對他敬而遠之。劉明說話時語速很快,思維混亂,一塌煳塗。無論任何人和他打個招唿,他都會推銷自己手工製作的詩集,別人不感興趣,他大言不慚的表示:有一天你會知道,大詩人劉明是你有生以來見過的全世界最偉大的人。

  劉明很珍惜與人交談的機會,這種機會對他來說很難得,他根本不管別人是否願意傾聽。隔壁女孩有次和他閒聊了幾句,覺得他精神有問題,以後就再也沒有搭理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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