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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129 貝翠絲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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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轟烈烈的逐鼠運動,只在夜晚出現的、治病救人的自稱暴徒的山羊角面具。

  不斷與審判庭産生摩擦的「薩維兄弟會」。

  日益‘妥協’的政府,即將成立的——也許只差個名字的赤紅之子的教派…

  在倫敦紛亂的刺鼻氣息中,一本小說悄無聲息地蔓延開來。

  名字很有趣:

  海的女兒。

  ——所以。

  一本…

  關於海盜的書?

  海盜父親,以及,繼承了他寶藏、地位、兇惡與志向的女人的故事?

  小姐們很感興趣。

  當然。

  她們花了一個下午,或幾個下午的時光讀完這本書,三五天都吃不下飯了。

  這神奇的景象接連在倫敦上流圈子中演繹不停,惹得許多男士也開始對這本小說有了興緻——說實在的,相較小說,他們更加熱愛詩歌,戲劇或純粹的演奏。

  這些代表著‘貨真價實’。

  小說家?

  那是群什麼人?

  到妓院還要斤斤計較的刻薄鬼,筆頭藏著身中十五槍還在為帝國戰鬥、現實中卻哪怕連只甲蟲都不敢碰的一群怪胎。

  多數紳士不大喜歡他們,就像他們也不喜歡專門窺探人隱私的偵探。

  可‘海的女兒’不同。

  當有人好奇買了本瞧,偷偷落了淚後,壞心眼的先生就開始在自己的圈子裡傳播它——總不能他一個人哭,對不對?

  海的女兒。

  故事十分簡單:海里的異種,魚尾人身的族群中,有個更加年輕的‘姑娘’,在某日救了個遭海難的王子。

  她對他一見鍾情,吻了他,拯救了他的性命——到此為止,整段故事流於庸俗之路,和市面上常見的、專門為女人寫的小說沒有太大區別。

  然後。

  劇情急轉直下。

  王子並不記得是誰救了他——也可以說,他認錯了人。

  小海妖急壞了。

  她不聽勸告,擅自使用了藏在大海宮殿中的——她父親珍藏的奇物。

  一隻黃金打造的聖盃。

  接下來的故事就不怎麼讓人快活了。

  顯然。

  王子愛上了鄰國的公主,而到最終,年輕的小海妖也沒有將真相告訴王子——她就這樣一步步重新回到大海,在頭頂熾烈的光中化為了浪花中的泡沫…

  感人的故事?

  不全是。

  讓人發怒的故事。

  差不離。

  至少紳士們看了後,並不像女人一樣感嘆可歌可泣的愛情,無私而沉默的付出,終局的犧牲與孤獨的等待——他們認為寫這篇小說的人是個混帳。

  不朽的靈魂?

  他們沒法接受這樣的結局。

  但很快。

  一本名為:海的女兒(修訂版)的小說踏著上一本的尾巴悄然上市。

  在這本書的故事中,小海妖的抉擇完全不同。

  她利用那隻聖盃,殺死了自己的兄弟姐妹。接著,是她的父親。

  她統治了整片海域,成為了海洋的第一任女王。

  ——從始至終,王子的出現只存在于海洋之國與地上之國的談判中。

  這故事怎麼樣?

  女士們說,爛透了。

  紳士們卻認為,這很有趣。

  至少比上一本‘為王子而死’或‘為不朽靈魂而死’的故事要優秀的多。

  視角很奇特,發展也出人意料。

  一時間。

  兩本‘海的女兒’各自找到了它們的受眾人群,並在短短半個月內大賣。

  這可讓蘭道夫好一陣調侃羅蘭,說他已經‘繼承’了自己的能耐,甚至遠遠超過了他——

  商人行徑。

  真是可惡。

    所以。

  話題重新轉了回來。

  關於「小說家是些什麼東西」的話題中,名為‘大錘頭’的作者,又為他並不打算長踞的行業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順便。

  兩本小說都由勃朗特小姐代筆、潤色,羅蘭分文不取。

  “你的確該放棄到手的收益。出版一本違禁小說,泰勒家冒了不小的風險。”

  “得了吧。倫敦亂糟糟,誰還在乎一本小說。倘若沒有勃朗特小姐,我看你的出版社早就要倒閉。”

  “精準一點,羅蘭。假如沒有勃朗特,我早就‘出售’掉它了。”

  蘭道夫才不認為,金煙霧的主人會經營不好一家小小的出版社——不是為了勃朗特,他壓根也看不上這點小小的利潤。

  哪怕算上羅蘭的。

  不過金煙霧一兩天的流水。

  “你不像是個會對藝術感興趣的人,羅蘭。”

  蘭道夫捻著特麗莎為他新定製的袖口,視線從臂線緩緩上移——這類衣裳算泰勒家先生與小姐的常服,每一件的定製價格相當於一名工人半個、或一兩個月的工錢…

  也許更多。

  “只是為朋友揚名。”

  “誰?”蘭道夫失笑:“總不能是海妖?”

  他將肩膀轉開,吩咐女僕通知廚房。他聘請的亞洲廚師對羅蘭那份餐譜有頭緒了。

  “你得幫我看看貝蒂了,我的兄弟。”

  支走僕人,蘭道夫才雙手合十,深色凝重地向前探了探。

  “她最近…有些不對勁。”

  燭火無法擺脫一張張新釘修的暗色牆闆。陰影落在瘦了又瘦、顴骨凸起的男人臉上,使他看起來比往日更加陰翳銳利。

  他很用力的在‘不對勁’上加重,生怕自己的朋友不清楚問題的嚴重性。

  “她又開始為龍攢錢了?”

  羅蘭抬眼。

  “不。她開始說謊了,羅蘭。”

  蘭道夫感覺口舌有些脫水。雖然他早清楚羅蘭·柯林斯是個盲人,可每當被他那雙琥珀色的眸子注視著…

  就像罪人凝視一把燃燒的十字。

  “她從來不對我,不對特麗莎,也不對勃朗特說謊。”

  “人天生就要撒謊,蘭道夫。你對自己的妹妹太過苛刻。我從四歲起就知道如何利用謊言達到目的——比如怎樣騙雅姆吃下只給了一份的軟麵包。”

  蘭道夫捏了捏眉心。

  “不是好的謊言,羅蘭。貝蒂從不說謊,也從來不…這有點不對勁。還有她的‘朋友’——巴頓說…他在貝蒂身上感知到了「神秘」…”

  羅蘭眯眼:“「秘」?”

  蘭道夫點頭:“隨便你們怎麼起名。謝天謝地,我沒有瞧見她和老鼠講話——除了對著鏡子自言自語…”

  蘭道夫並不擔心貝翠絲·泰勒,他最珍貴的妹妹成為儀式者。

  他只是不想她成為血肉搖籃的儀式者。

  一名薩維兄弟會的成員。

  一個容易攪進信仰與政治漩渦中的可憐姑娘…

  他當然願意她握著那把超凡的鑰匙——他是個生意人,大商人,眼界也比一般市民廣闊,自然不相信報紙上說的,什麼‘成為儀式者,就要被迫日日與痛苦瘋狂對抗’。

  開什麼玩笑。

  他面前的這個男人,整天除了偷懶,偷他的雪茄,偷他的妹妹…

  的零花錢。

  可半點看不出什麼與‘痛苦和瘋狂對抗’的模樣。

  超凡,自然高人一等。

  就像血液稀薄泛藍的人種。

  很快。

  倫敦就要有另一種人凌駕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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