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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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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難怪告晶晶會驚訝,當時我聽到訊息的時候,也感到驚訝。

  不過藍吉仁出海顯然也沒那麼快我估計也是在做一些準備工作,或者更多的是找人,我勸告晶晶,讓她見到仁哥別亂問,反正跟著就是了,我們的旅行說白了就是一種自我的救贖,那是要做積累功德的事情來折回陽壽的,去哪裡?幹什麼都不重要。

  而告晶晶原本就是一個喜歡冒險的人,她自然是沒意見,更何況還能跟我在一起,這對她來講時很知足的。

  下午的陽光曬的我們兩個很舒服,這段時間以來,我倒覺得現在的日子很舒心,比起在北京躲在明堂當中要熟悉呢快樂得多。

  起碼現在有陽光,而少了陰鬱,人總要活在陽光當中才是真實的,躲在陰影當中,時間久了很可能心理上都會不健康。

  逛夠了,我們兩個回去,回到羅贛生的家中,老羅仍然沒有回來,藍吉仁也沒見回來,黃胖子餓得喵喵叫,我這才想起來,該吃晚飯了。

  看天氣還早,我又忙了一晚上餓得肚子已經咕咕叫了,的兩個人決定買些東西回去練練廚藝,在菜市場買了點食材回來,才想起來,水盆裡頭還泡著一條草魚沒有處理。

  將草魚煮了,又炒了兩個小菜,順帶著給黃胖子煎了兩個雞蛋作為獎勵,一男一女一個大懶貓,一邊看電視,一邊吃起飯了。

  這些日子過來,跟告晶晶愈加親近,這丫頭跟我之間私密的話也越來越多,最開始的時候,她還有意無意地提防著我這個臭地痞會不會做出什麼不要臉的事情,可到了後來,完全沒了戒心,一天天地瞎鬧,也沒有多少顧忌了。

  其實,告晶晶這丫頭跟我最開始想象中的不大一樣,我一直以為,這丫頭是一個喜歡活在萬眾矚目之中的小妖精,相處得久了,才發現,那只是她的一層偽裝而已。

  因為她的父親是告二爺,而她與告二爺的父女感情並不深,原來還一直都對父親有很大的敵意,知道後來知道自己父親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她之後,兩人之間的關係才逐漸好了點,但雙方的隔閡卻不見得能那麼快消除。

  我從小馬那裡也聽到過一些他們父女過去的事情,也知道告晶晶小的時候過的並不開心,這面也牽扯到她母親的事情。

  在告二爺那裡,我看過安妮的母親的照片,雖然那照片很老很舊,但是,能看出來,安妮他娘確實是個讓人垂涎的大美人,當時的她,穿著美式的軍裝,弄得跟個女特務似的,雖然此人長得頗為嫵媚,但是,眼角眉梢,一種拒人千里的銳氣隔著那麼多年都能感覺得清清楚楚。

  但據說這樣的一個美麗高傲的女子卻是告二爺的第二個妻子。

  這是一個驕傲的人,驕傲到了是個人就能看出來的程度,而,驕傲的人一向很愛面子,所以,這個女人不可能委屈自己給告二爺填房,也就是說,小馬說的是實話,當年,告晶晶的出生,確實有可能是因為一個誤會,至於,那究竟是怎樣一段情緣,就很少有人可以說清楚了。

  小馬說,告晶晶大概十歲多的時候,就跟著母親和舅舅去了國外,母親在國外去世,而這麼長的時間裡,她母親一直都不曾回國。

  晚上的時候,羅贛生和藍吉仁先後都回來了,商量著第二天我們離開,我將那一萬塊錢偷偷的放在了桌子上,說實話,我並不差錢,我麼這此外出的費用花銷一切都有告二爺報銷,而且告晶晶手裡卡就有好多。

  羅贛生一個人並不容易,那些錢還是留給他好一點。

  第二天我們告別羅贛生,離開了懋源,分別的時候我很感觸,畢竟我跟著羅贛生學到了不少東西,對他還是有份親近在內。

  “老羅保重!”我對他道。

  “別那麼傷感,我們玄門眾人見慣生死,對很多事看得很淡,有什麼需要的,記得打電話給我。”羅贛生相對灑脫的多。

  這一點藍吉仁跟他很相似,找他們的話來講,江湖上的人和事經歷的多了自然也就看淡了,他們仍然都是江湖人。

  跟著藍吉仁坐了一天的車,似乎要去見什麼人,到了晚上的時候才到,那人姓金是個老闆,似乎跟藍吉仁很熟,但很尊敬藍吉仁。

  金老闆家很寬敞,但他還是把我們安排住進了另一個安靜的小區之內,說這也是他的房子,一直沒人住,原來對方了些雜物,房子很大,讓我們安心住在這裡。

  三室一廳的大房子的確很寬敞,也沒什麼灰塵,打掃清理之後,我們各自休息了。

  當天夜裡,下起了大雨,轟隆隆的雷聲不絕於耳,小區的供電也非常應景地出了問題。按照玄門內的規矩,在這樣的天氣裡頭,是不能練功的,既不能打坐,也不能冥想,一個人躺在床頭,翻來覆去睡不著,於是點了一根蠟燭放在客廳。

  客廳的角落裡有個陳舊的書櫃,我在裡面翻找了一下,找了一本破書,坐在沙發上就這燭光看了起來。

  這書是清末的時候流傳出來的,做生意的時候,福伯偶然收到,從書的內容和形式上看,有點類似那本大部分人都看不太懂的《山海經》,但是,裡面記載的東西又跟《山海經》裡頭的東西完全不同。

  於本身來講,這東西並不值錢,但因為金老闆說他曾經收過一些舊貨,也屬於古玩行,想來跟告二爺他們是一類人。

  這本破書,想來就是當做古籍收來的,那書已經快要糟掉了,一翻的話,都會有書頁嘩啦啦地往下掉,幸好他們做古玩的有門道,一層一層地將那書頁剝下來重新整合排版,這才勉勉強強將那破書復原了。

  我手裡這個是影印本,不是原件,但是,這冊子裝訂得很是精緻,加在一起的話,大約能有三百多頁,頁面上,只有手寫的蠅頭小楷在上面,沒有圖,也沒有封面,感覺上說,更像是某位奇人留下的書稿。

  其實像告二爺他們這一行開的鋪子,說白了,就是一個掛著正經牌子的銷贓地,很多挖墳倒鬥兒的手藝人都知道。盜墓行當並不像是我們想的那麼賺錢,親自下地的,只能拿到三分之一左右的油頭兒,因為,這些所謂的明器挖出來,也未必有人願意接,所謂有價無市,就是這個道理。

  小馬曾經跟我講過,大約到了民國那會兒,這盜墓行當裡頭就有了分工,專門幹這種銷贓的活兒的專門有一批人,這些人,叫“掌眼”,也就是出資的大老闆。

  “掌眼”在盜墓的行當裡頭,屬於最頂層的人物,摳出來的東西,他們要拿個大頭兒,但是,整個盜墓的過程,他們通常是不參加的,親自負責組織工作的,還有這麼一個人。

  這個人,在行內叫“支鍋”,說得明白點,就類似我們常說的那種包工頭兒,掌眼花錢,把他找來,具體怎麼辦,找多少人,用什麼方法,有多大排程,都由這麼一個人說了算。通常幹這個的,都是老油條,要懂行,還要有威信,沒個十幾年的經驗很少有人可以爬到這個位置來。

  從支鍋往下,還有兩個底層的工種,一個叫“腿子”,一個叫“下苦”。

  “腿子”是技術工,通常都是學過本事的,怎麼下鏟子,在哪裡打洞,如何開啟棺材,如何繞開陪葬直搗黃龍,這都是他們負責的事兒。至於這個“下苦”,就沒什麼含量了,這些人,只要身體健康,有膀子力氣就行,他們負責的,就是挖坑,開棺,搬東西,別的一概不用管。

  小馬說他自己,同時也點到了很多人曾經幹過的事情,明面上是老闆,很風光,但背地裡誰知道做什麼的。

  做古玩行的很多老闆,剛出道兒的時候,家道中落,沒什麼倚仗,最早的時候就是從“腿子”幹起來的,幹了幾筆生意,大家看他確實有手段,人也公道講究,於是,又推他做了“支鍋”,就這樣,一步步地走過來,才到了今天的地位。

  小馬他是“掌眼”,負責銷贓,打著正當旗號黑白通吃,相比很多沒見過世面的來說,在這行當裡頭算是最講究的幾個“掌眼”之一了。

  他下過地,知道下面的兄弟幹活兒不容易,所以,出手相對闊綽些,一來二去,這名聲就起來了,很多不認識的手藝人都願意把手裡的好東西送來給他看看。

  他曾經見過很多奇怪的人,曾經有這麼一個人物,那是一個矮小的漢子,嘴裡操著山西的口音,人還沒到近前呢,就能從他的身上聞到一種土腥味兒,小馬一看見他就知道這人八成是個“腿子”,就問他,有什麼東西想要出手,結果,對方盤了半天的道就弄出這麼一件東西來。

  那人也不隱瞞,就說,這是從一個散墓裡頭挖出來的,墓主人沒啥陪葬的東西,就有很多修仙練道的書,可惜墓室進水,很多書都黴變了,只有這麼一個東西還算完好,很多掌櫃的都看過,不收,所以來這邊問問,是多是少,都請掌櫃的開個價。

  小馬見對方說得挺實在,就把那東西拿過來看了一下,最後,徵得告二爺的意見之後就花了點錢把東西賣了下來,即便這玩意不值錢,也權當交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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