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屍氣
“行,了,行了行了。”捂著胸口坐在一邊,二叔一邊咳嗽一邊擺擺手。
眼看著胖和尚碎成了一地,我也知道這事完了,於是收了請靈,就在那一霎那,我頓時感到腿發軟,渾身沒勁,忍不住大口的喘氣。
看著滿地碎塊,我走上前去,蹲下身子看看他,那些碎塊,最大的也不過拳頭大小,小的,直如河底的沙粒一般,一股股猩紅的血液從泥堆裡頭滲出來,卻實打實,帶著一種既熟悉又陌生的腥臭味道。
“泥菩薩。”我喃喃道。
“是啊,泥菩薩。”點點頭,二叔說。
走過去將二叔扶起來,小劉也從睡夢中緩緩醒來,這貨捂著自己的腦門,齜牙咧嘴地站起身,看到院子裡頭那一大灘的血跡之後,驚唿一下坐在地上,緊跟著,又摸了半天才把掉在地上的槍撿了起來。
“他,他人呢?”看看地上的東西又看看四周,小劉緊張兮兮地問我道。
“不在你邊兒上麼?”苦笑了一下,我道。
“他死了?”對方說著,低頭看看,又一臉驚愕地往後退了兩步。
“二爺,這怎麼一回事啊?”見我們沒搭理他,小劉趕忙跑了上來:“二爺,你受傷了?”
“傷是肯定傷到了,這還用問麼。”
二叔說著,又咳嗽兩聲,對方吃癟,趕忙掏出手機打了個電話,而我們,就在門口等著,等著警局的人過來,查驗現場,錄口供,順便再等心理專家過來給這事情弄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來。
剛才一番大戰,聲音太吵,早有一班看熱鬧的聞訊趕來,這也是沒辦法,二叔的雷法跟別的不同,聲音太大,不說別的,光二叔的那“九霄驚雷步”,一發動起來就是滾滾雷聲,更不用說,方才拳腳相交的幾次硬碰了,我調出城隍爐的樣子,別人是看不見的。
“ 二叔,要不我送你去醫院吧,讓小劉同志在這兒看著。”看四叔一個勁兒地往外吐口水,我湊過去小聲道。
二叔擺擺手,嘴唇發白地靠在一邊,“沒事,都是老毛病了,不要緊的。”
“您這是什麼病啊?怎麼沒聽您提起過?”掏出紙巾遞給他,我疑惑道。
“多年前,我曾與人交手,強行施為釀成重傷,當時沒注意,後來落下了病根,這歲數一大,便壓不住了。”二叔說著,在口袋裡頭取出菸斗兒來,我連忙抓住他的胳膊,老頭子卻慘笑一下:“放心吧,沒事的。”
“還是別抽了。”我說著,轉頭看看正忙著驅散群眾的小劉,壓低聲音問:“二叔,您跟這個叫泥菩薩的,有何淵源?怎麼感覺他對你有點恨之入骨的意思呢?”
“他啊。”四叔說著,嘆息一聲:“這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陳芝麻爛穀子,不提也罷。”四叔說著,調整了一下姿勢:“不過,你剛才突然請靈上身,雖然不錯,但終歸太過冒險,尤其是在與人激戰的當口,這樣很容易送命的。”
“嗨,我那只是三腳貓的把式,要不是您破了他的真身,估計我也很懸。”我這話說的倒是實話。
二叔道:“你能明白就好,你知道那胖和尚的本事學了多少年了麼?他死之後,到現在,就三十幾年了,生前的還不算,你要是一個人就能把他打死,這世界上,還有公理二字可以講麼?”
“不過你盡然有異物護體,我想鬼符門這套東西,對你還是適用的,別的不說,要打人,最好的就是雷掌,這雷掌,有叫做霹靂電光掌,雙掌疊加,有電光效果,威力驚人,找機會你好好研究下。”
“這麼誇張?還有電光?”我驚訝道。
“是真的,這電光掌,是因為,修成之後,落掌處,電花叢生,火光四起而得名,可,道門之中,雷象法術裡頭,十之七八都有類似的效果,既然如此,那它為何能與雷步雷符並稱,稱為三絕之一呢?”
二叔說著,攤開手心,微微一翻,隨即攥緊了拳頭一臉肅穆地看著我,霎時間,噼噼啪啪地一陣碎響:“電光掌,會有傷害疊加, 你出手越快,給對方造成的傷害就越重。
“剛才你打哪和尚,假如使用上雷掌,只需兩掌,就能將它大成齏粉。”
二叔說著,又將手掌鬆開,對我道:“學會了鬼符三絕技,對你以後行走江湖絕對是個幫助,再者說你護體的那個東西似乎有殘缺,威力還不能發揮出其中的三分之一,這樣對你總歸不是件好事。我希望你能多學一點本事。”
我明白二叔的苦心,心中感動,對他道:“放心吧,二叔,鬼符絕技我一定找你說的,學會它。”
“沒事吧。”將圍觀的人趕走之後, 小劉警官走過來,在兜兒裡掏出一支菸遞給我,我接在手裡,捏了捏, 這時候,對方給自己點著,蹲在地上問我道:“你們倆沒事吧。”
“還行吧。”我說著,嘆息一聲。
“我回去就寫報告,錢少不了你們的。”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小劉說。
“你這報告怎麼寫?”轉頭看看他,我笑著說。
“實話實話,該怎麼寫就怎麼寫。”對方說著,轉頭看看那個水泥井,笑道:“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肯定覺得,這種事,說出來也沒人信是不是?可事實擺在這裡,誰能說不信啊?”
小劉警官說著,又看看四周小聲問我:“誒,井底下那些,是屍麼?”
“是。”點點頭,我道。
“那為啥都是那樣的呢?”齜著大牙學幾下那女屍爬行的樣子,小劉問。
“有很多種的,遠不止這一個。”舉起胳膊做了一個往前跳的姿勢,我說。
羅贛生曾經說過,屍有十八種,根據特徵和成因的不同,可細分成,行屍、跳屍、喪屍、鬥屍、溼屍、玉屍等等,於實際來說,可能遠不止十七八種。
但是古人喜歡湊數,就弄了“十八”這麼個概念,像我們遇上的這幾個骨肉皆爛的,還算好的,說白了,這些東西,只不過是一群能動的行屍走肉而已,要真遇上傳說中的“黑兇”,“白兇”,那才麻煩。
黑兇白兇,其實就是長了毛的屍,這種屍體,要經過最少二十幾年的積澱才能形成,這類屍,死的時候,三魂出體,七魄不散,屍體腐爛的速度要比平常的屍體慢很多,可即便如此,時間一長,他們也一樣會爛。
那些肌肉和內臟爛掉之後,不會流入棺材底層,而是就地深入骨頭裡,要是這個時候將棺材開啟往裡頭看,就會發現,棺材裡頭的東西由一個體態豐盈的屍體逐漸變成一身黑皮的骷髏架子,這是第一個階段。
老羅曾經跟我說過,很早以前,他聽村裡的老頭兒們講過,那個時候,雖然實行了火葬,但是,人們還是有入土為安的習慣,人死了之後,村裡的人,都會找相對統一的一個地方挖坑填埋。
可是,人是越死越多,地卻越來越少,很多人在山坡上摳坑的時候,就會不小心挖到不知道什麼時候留下的那種墓穴裡頭。
當時,大約是八幾年吧,那個村長老頭兒的老爹去世了,摳坑的時候就摳出一個來。
那個時候,大家都比較窮,沒錢的人是弄不起那種黑漆大棺的,做棺材的,都是柳木,楊木這樣比較廉價的,棺材板子,也很薄,有的時候,成年人用力一踹,就能把棺材踹碎了。
為了突出這種特徵,民間就戲稱這種薄棺叫“狗碰頭”,大體的意思是說,棺材太薄了,野狗要吃棺材裡頭的屍體的話,用腦袋就能撞碎了。
現在聽起來,這事情挺不可思議的,但是兵荒馬亂的時候,這都是常有的事兒,狗碰頭算好的了,沒錢的, 死了人,傳送不起,乾脆用席子把人捲了直接扔在路邊,任憑野獸啃吃,這種危害才大。
當時村長老頭兒找人摳坑,一不小心就把棺材選在了這麼一處所在,那些人挖到一米多深的時候,腳下一鬆直接陷了進去,等他被人拉上來之後,往下一看,棺材裡頭,別的陪葬品都沒有,只有一床爛被,和一個不知道死了多少年的人。
人已經爛成骷髏了,完全看不出面目,不過,看骨骼,應該是個女的。女人死的時候張著大嘴,嘴裡連個壓口的銅錢都沒有,但是,別人家的骷髏架子都是白的,還有偏灰色的那種,這個卻不是,整個骷髏架子都是黑的,外邊包著一層黑色的皮。
這事兒把大家弄得挺不開心,村長直罵不吉利,這時候,人群之中就有一個會算命的說,這玩意是屍,不能這麼放著,得趕快把它燒了,當時大家也沒注意,加上這麼多年,也不知道這棺材的主人是誰,結果大家就一把火把屍體給燒了。
本來倒也沒惹上什麼事兒,只是有幾個幹活兒的大病了一場,會算命的先生說是惹了什麼不乾淨的東西,送了好些日子才送走,我小的時候,村裡的很多老人都把這事情當成鬼故事來講的。
現在看來,這事兒不算什麼,當年那麼多人一起害了大病,也未必是因為那女屍在報復。
民間傳說,魂魄兩分的時候,確實有一個留戀身體常伴左右的,可,這麼多年過去了,還沒投胎的得多十惡不赦的一個人啊?如果對方投胎了,那這骨頭就沒什麼了,說白了,人的身體,就是一個臭皮囊,乾巴巴的能怎樣?
當時那些人的病,更大程度上來,可能是棺材裡頭的屍氣引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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