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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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耀忽然抬頭: “人類也能帶回去養?”
他似乎一下子有了興趣,扔下手裡的地圖,坐直了問:“怎麼養?”
貞贊搖頭:“養不久,養不久!不過嘛,能多品嚐幾個月也不錯。”
好啊,原來貞贊也不會養。魔王掃興地把臉轉回去了。
不過也是,在絕大多數魔族眼裡,人類再漂亮也是漂亮的賤皮豬,如果帶到深淵,大概也就是個被當成畜生養的命運。
看來,如果想要學習怎麼把人類養得久,還得自己下功夫,魔王暗想。
在王的授意下,魔族大軍選擇了最冒險的戰略。
這群素來好戰的異族,卻並未在任何一座城池下久留,直接往人類國土的中央縱深而去。
昏耀將魔族大軍帶出深淵之前精挑細選了兩個月,最後配備的全是最健壯的角馬和最嫻熟的騎兵。如果全力奔襲,人類軍隊的坐騎根本追不上。
對於這種高速行軍,首領瓦鐵率先不滿起來。
“吾王。”他喊,“為什麼不允許攻打城池?我的勇士們都疲憊了,需要美酒和鮮肉!”
昏耀騎在角馬上,回頭看向被拋在後面的城池輪廓,冷笑道:“靠近深淵的那幾座邊城,都隱隱有光明法力的氣息……有人提前做過準備。你想送你的勇士們去死嗎?”
首領黑托爾大聲嚷嚷:“吾王,人類的法力有什麼了不起?難道還能比得過我們魔族的魔息?何況就那點法力,最多就是一個防禦陣。單靠我黑托爾一個,也能給它錘爛!”
昏耀指了指自己的斷角:“有的人類早在七年前就知道來射魔王的角,深淵周圍的幾座城池會毫不設防?”
“至於美酒和鮮肉,”魔王揚頭,眯眼讓日光灑在臉上,“最美的酒,最鮮的肉,都在人類的王城。那裡的好東西,才配得上我們的勇士。”
……
那天傍晚,魔族大軍在一片荒郊安營紮寨。四周沒什麼人煙,附近只有一座空蕩蕩的小神殿。
黑托爾指著金燦燦的光明神母像,率先大聲嘲笑:“這群愚蠢的人類賤豬,居然把神殿修得富麗堂皇,好過自己住的房子!”
“——現在呢,也沒見什麼狗屁光明神來拯救這群可憐的信徒啊!”
那座神像很快被打爛了,慘兮兮地只剩半個身子。魔族們將神母金像往外面的荒郊野嶺裡一丟,自己輪換著坐上神臺,嬉笑耍鬧起來。
昏耀沒摻和這場無聊的鬧劇,他看紮營已畢,就騎上角馬,點了十幾個親衛親自出去勘察。
回來的時候火燒雲鋪滿了天際,那座被魔族佔領的光明神殿裡,有人在顫顫巍巍地唱歌。
由於一些眾所周知的過往,魔王對光明神殿總是比尋常魔族惦記得更多些。他尋思是不是哪個神職人類來不及逃走被抓了,頓時有了點興趣。
昏耀吩咐親衛先回大帳,自己連坐騎都不下,直接縱馬而入。
結果卻令他有些掃興。
裡面唱歌的並不是這座神殿的神職。而是貞贊之前提到的人類俘虜:一個長得十分白淨秀氣的男人,或者說男孩兒,看起來只有十八九歲。
他被套上了一身不知從哪裡搶來的,光明神殿長老的雪白長袍。兩個魔族摁著他,逼他跪在地上。
首領貞贊坐在原本神像所在的位置,一邊喝酒,一邊揮舞著馬鞭,似乎是在逼這男孩唱歌。
小傢伙臉頰腫得厲害,身上也被抽出了幾道血印子,含著淚水的眼裡滿是仇恨。他倒也有幾分難得的骨氣,正大聲唱——
“……在那雪山的極北,黑暗的深淵下方,
繁衍著醜陋的魔族,與至邪的魔王;
火焰將其孕育,鍛出貪婪的心腔,
殘忍、冷酷與狡詐,化作尖齒、硬鱗與利爪,
那本是罪與孽的血脈,惡的同胞;
神母將其封印,在迦索的邊界上,
直至惡魔重生,戰火燒穿了城牆;
帶來死亡的陰影,無盡的悲傷,
子民渴望拯救,哭聲令人斷腸……”
昏耀就是在這時縱馬進來,挺拔的身形被夕陽鍍了一層金紅光邊。
他穿了一身輕鎧,落地時鏗鏘作響。原本又笑又罵的魔族們全都嚇得腿軟,再不敢胡鬧了。
本已半醉的貞贊瞪大眼睛,像是屁股著火似的蹦了起來:“吾……吾王!?”
那人類少年也愕然瞪著昏耀,似乎沒有想到傳說中的“邪惡化身”是這個樣子,脫口而出:“你——你就是……魔王?”
“醜陋的魔族,與至邪的魔王……”
魔王隨意卸了甲,把在外面聽見的歌詞緩緩咀嚼過一遍,幽幽道:“唱得挺動聽。”
貞讚的臉上當即惱羞成怒地漲紅了。她對這個年輕男人還新鮮著,連他那過於文質彬彬的抗爭也能看做貓抓老鼠的樂趣。
但她沒有想到,如此大不敬的歌曲居然被王聽了個正著,這簡直是不敢想象的失禮!
“該死的賤豬!舌頭生瘡的烏鴉!”她雙眼血紅地罵了一聲,氣勢洶洶地抓起馬鞭,“就該早早活扒了你的皮——”
昏耀卻不僅不在意,還攔下了貞讚的鞭子,對那少年說:“繼續唱。”
貞贊:“吾王……!”
昏耀:“聽我的。”
少年的表情變幻兩番,很快便找回了憎惡與仇恨的情緒。他冷笑一聲,扯開顫抖的嗓子,繼續高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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