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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聽起來很有道理,他為什麼沒想到?

但仔細想想……

魔王強裝鎮定,清了清嗓子:“不行。”

仔細想想,笑話,他怎麼可能將自己的奴隸拱手讓給其他魔族,暫時也不行!

蘭繆爾是個美貌絕倫的人類,又是那麼荒唐的好脾氣,萬一被欺負了,他都無法知道!

“你是個狡猾的人類,”昏耀說,“換了別的魔族來看管你,還是在王庭要地,我不放心。”

蘭繆爾:“……”

昏耀:“你還是得跟著我。”

……

兩天之後,王庭的軍隊啟程,戰士們離開家園。

角馬嘶鳴,祭司們敲起了戰鼓,煙塵滾滾而起。

出征前,魔王親手為人類穿上貼身的鍊甲,用護腕束緊袖子。

昏耀低著頭,而蘭繆爾微微仰頭。魔王的鱗爪環過纖細的脖頸,在背後扣好鎖釦,最後從自己的胸前取下骨鑰,若無其事地套在人類的脖頸上。

蘭繆爾吃了一驚,一把握住昏耀的手腕:“吾王!”

昏耀將他的手指慢悠悠掰下來,說:“戴好了。遇到危險……”

說完,魔王忽然奇異地沉默了一下,低頭親吻了人類的唇。

蘭繆爾:“?”

“要知道跑。”昏耀補完了這段話。

說罷,魔王揚長而去。留下蘭繆爾站在原地,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心想:看來王很喜歡人類的這種親吻。

隔著老遠,幾個魔將撇撇嘴,指指點點。

“哼,迷惑吾王的人類……”

“裝模作樣的人類……”

“等著瞧,不出三天,人類就要哭著求王放他回去!”

“別的不說,人類的孱弱軀體,怎麼可能跟著魔族的勇士們長途騎馬?”

——僅僅片刻之後,他們愣愣看著跨上角馬的人類,傻眼了。

蘭繆爾換下了平日裡的寬鬆白袍,披掛輕甲,銀灰長髮如魔族出戰時那樣編成厚辮,繫著骨片繩。

他踩著金屬馬鐙,攀上遠遠比自己高大的角馬,穩穩地坐上了鞍韉。抬頭時眼尾的那枚鱗片凜凜閃光。

“駕。”

披著鐵甲的角馬奔跑起來,帶著纖弱的人類一騎絕塵。蘭繆爾的馬很快掠至陣前,與魔王並駕齊驅。

昏耀在風中回頭,誇了句:“學得不錯。”

蘭繆爾:“吾王教過我。”

從前,聖君在人間時雖然也學過騎術,但真正騎馬的機會並不多,也沒有跟隨軍隊出征的經驗。

但魔王酷愛騎馬,騎術尤其精湛,前兩年閒的沒事熘人類的時候,就騎著馬帶蘭繆爾到處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蘭繆爾又好學,幾年下來,騎術進步飛快。

連昏耀都不得不承認:這傢伙確實是個被神眷顧的天才。

就這樣,王庭的征途,以近乎不可思議的勐攻拉開了帷幕。

魔王一貫酷愛依託於精銳騎兵的急行軍,連夜踏冰河、攀雪山都是常有的事,而這一次更加恐怖。

三天,整整三天幾乎不眠不休,卻又計算得堪稱冷酷的瘋狂奔襲。

鑼聲一敲,騎兵卸馬,在沉默中迅速進食休整,鑼聲再一敲,無論吃沒吃飽都要上馬行進。

到了夜晚,漆黑不見五指。魔王命令士兵在馬鞍上掛起小小的銅燈,就憑著螢火般的微弱光芒摸瞎狂奔,只有凌晨時分才能有幾個鐘的休眠時間。

堪稱地獄強度的行進之下,就連魔族士兵都偶有掉隊——他們只能灰熘熘原路回到王庭,等著接受嘲笑——更遑論蘭繆爾一個沒有法力的人族。

昏耀把人類的體力也納入了計算。每到傍晚時分,他就把蘭繆爾叫過來,讓人類與自己同乘,勒令其靠在自己懷裡睡一會兒。

越過霜角雪山,涉過浩蕩的無浪河,再衝過一望無際的平原。

到了第三天,昏耀突然命令蘭繆爾撤到陣後。

當時,行進的前方還空空蕩蕩,沒有任何特殊的跡象。然而魔王的敏銳終究在這一日的下午得到了驗證:

王庭的軍隊,狠狠咬住了落網的獵物。

第一個遭殃的大倒黴蛋,是個依附於黑托爾的,名叫“孜塔”的小部落。

蘭繆爾算出了地火變動的時間和方位,魔王進而推算出了孜塔部落的遷徙路徑,直接橫向截了過去。

當孜塔的族人看到前方出現了大軍的時候,差點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覺。

血腥的廝殺開始了,並且持續到半夜。魔族的戰鬥彷彿野獸之間的撕咬,那些戰鬥力較低的劣魔們在第一輪大批慘死,然後是孜塔計程車兵。

“斷角魔王!昏耀!!”

首領孜塔在混戰中陷入了包圍。他渾身是血,癲狂地喊,“你敢殺我,就是與西北的所有部落為敵,你敢——”

下一刻,角馬高聲嘶鳴。

一杆長矛攜著漆黑火焰,如疾風般捅穿了孜塔的咽喉!

昏耀的面龐染血,冰冷而狂妄地大笑起來:“殺的就是你們!”

悽清的崖月見證下,死不瞑目的首領被舉起來了,這具屍體被魔王高高地挑在矛尖,仍然保持著怒目張口的神態,彷彿沒有預料到死亡竟然來得如此突兀。

當意識到敗局已定時,孜塔的魔族開始了悲慘的大潰敗。

士兵不再保護族人,老者與幼兒被拋下,無數魔族在踐踏中喪生,到處都是慘叫和哭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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