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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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春花一直沒有去找過,甚至都沒有刻意打聽。
一開始,是他們家依舊很窮,就算知道了也沒有用,後來條件好了,則是因為廖春花開始有各種顧慮。
她害怕聽到什麼不好的訊息。
什麼都不知道,反而能安慰自己往好處想。
但廖春花內心深處的擔憂和虧欠感,是怎麼都消除不了的。
“不是那位二姐的訊息。”賀明雋出聲,打斷了廖春花的胡思亂想。
他又向廖春花提議:“如果你記掛她,可以去找她。”
劇情中並沒有提到那個女孩被送出去之後怎樣了。
不過,這個年代的農村人都很少搬家,如果廖春花還記得那對夫妻姓甚名誰、家住何處,應該不難找到。
賀明雋一向行動力比較強,很少瞻前顧後,自然不能完全理解廖春花的擔心。
廖春花沒有給出準確地回答:“再說吧……”
她很少在晚輩面前顯露出脆弱的一面,回過神後,她臉上的神態就變了,還提高聲音問賀明雋:“那到底是啥事?你就不能說清楚!”
恰在這時候,賀小草他們回來了。
龐冬妮打發自己的小女兒帶著田慧出去玩,還叮囑她們別把在家裡聽到的話往外學。
家裡只剩下大人,他們就開始開會了。
賀明雋先將他們之前掙了多少錢,這次在縣城又花了多少錢,大致說了一遍。
其餘人根本算不明白,也就沒有對帳這種說法。
廖春花聽完,又把賀明雋教訓了一通,還說他買銀鐲子是亂花錢,最後看在他沒有把錢私吞願意拿出去給他大姐看病的份上,這次就不和他計較了,但絕對沒有下一次。
接下來,就是重頭戲——
賀明雋:“我不只為大姐支付了一部分醫藥費,還幫她離開田家那個火坑。”
“嗯?啥意思?”廖春花沒反應過來。
賀明雋:“大姐和田勝利離婚了。”
“你說啥?”廖春花愣了一下,然後又提高音量:“你再說一遍!”
賀明雋沒有重復那幾個字,而是進一步解釋:“手續都辦完了,以後大姐就帶著田慧搬回來住。”
廖春花看向賀小溪,問:“小溪,你麼弟說的是真的?”
賀小溪都不敢抬頭,小聲地“嗯”了一聲。
廖春花轉著腦袋,開始左右尋找著什麼。
“那根木尺呢?”
賀明雋:被他悄悄放到了隱蔽的地方。
廖春花開始脫鞋了,她同時還在罵著賀明雋:“是不是你攛掇的?之前你就亂說話,現在還真敢這麼做!你知道離婚是啥嗎?啊?”
“這要是以前,就叫休妻!”
她因過於憤怒,都沒有力氣起身,直接把布鞋朝賀明雋砸了過去。
賀明雋當然是躲過去了。
廖春花還在指著賀明雋數落:“你讓你大姐以後怎麼活啊?你自己都娶不到媳婦兒,還摻和你大姐婆家的事……”
“還有你!”廖春花又轉向賀小溪,“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還這麼任性?離婚,還帶著個孩子……你們怎活啊?以後還想讓我和你爹養著你們啊?”
“一個兩個都不省心!你們是想氣死我是不是?”
其餘不知情的人聽到賀小溪離婚的訊息都懵了。
龐冬妮還扯扯賀小草的袖子,向她確認。
賀大山本來就木的一張臉,現在更像是石化了。
而賀父好半響才沉沉嘆氣,又想抽旱菸了,他也發表了一句意見:“這麼大的事,怎沒有事先和家裡說一聲?”
“說一聲就能離了?”廖春花的怒火立即向賀父轉移。
賀父便又不說話了。
賀小草硬著頭皮勸:“媽,田家真不是什麼好歸宿,現在田光宗那個臭小子才五六歲,都敢打他親媽了。我大姐的婆婆,還有田勝利都……”
廖春花:“你給我閉嘴!都是你起的頭,自己回孃家不說,上次還胡說八道,現在你大姐也回孃家了,你滿意了?”
賀明雋從院子裡撿鞋回來,讓坐在門檻上的賀大山蹲進去,把堂屋的門關上了。
堂屋的光線瞬間暗下來。
廖春花:“還關門幹啥?怕人聽到啊?等以後你大姐帶著孩子住在孃家,誰不知道啊?老孃的臉都被你們丟完了……”
賀明雋把她的鞋子放在她面前的地上,又走到臉盤架前洗手,同時不緊不慢地開口:“離婚有什麼丟臉的?離婚後過得不好,那才丟臉。”
“我給大姐在縣城找了份工作。”
聽到這話,連賀小溪本人都驚訝地抬起頭——她怎麼不知道?
廖春花也不信任地看向賀明雋,表示懷疑:“你該不會是說來哄我的吧?”
“當然不是。”賀明雋的語氣還是沒什麼起伏,彷彿根本沒把這當成什麼保證。
他像在說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等大姐養好身體,就可以去工作了。所以,媽你沒必要為她以後的生活擔憂。”
在眾人震驚的視線中,賀明雋繼續道:“更不用覺得大姐離婚丟臉。”
“因為不是大姐被田家嫌棄,而她先選擇離開田家的。明天……或許今天下午,田家就會來人想讓大姐回去。”
“至於村裡會有一些風言風語,等看到大姐去縣城工作,他們只有羨慕的。”
“剛好我和大哥賣豬肉賺錢這事不能宣揚出去,媽你就說銀鐲子是大姐預支工資給你買的。”
廖春花越聽越覺得他就是在瞎說:“城裡的工作能有這麼容易找到?那你怎不給自己找一個?”
賀明雋:“是紡織廠的工作,廠長聽說了大姐的事,同情她被婆家欺負,還說她帶著女兒離婚是勇敢、自立的表現。”
“我又沒有大姐這種遭遇,更不是婦女同志,人家怎麼會給我工作?”
“再說,每天要工作八-九個小時,一個月只能休息四五天,工資才五六十,這樣的工作,我也不願意幹。”
廖春花:“多、多少?”
一個月五六十塊錢?!她都願意離婚!
作者有話說:賀父:啊?
第27章 年代文(27)
廖春花再三確認這訊息是真的, 然後又忍不住問:“那小草也離婚了,能不能給她也安排個工作?”
賀明雋沉默一瞬,說:“別人願意給大姐安排工作是出於好意, 我們也不能太得寸進尺了。”
其實可以倒是可以,但那不是顯得他太有本事了嗎?
廖春花聽到他的話, 皺著眉疑惑地問:“不能太啥?”
賀明雋就換了種說法:“不能太貪心。”
廖春花聽到這種不好的評價, 下意識就想反駁,但很快她大概也反應過來, 要兩個工作崗位確實有點過分,就只嘀咕一句:“我還以為只要是離婚的, 那個單位都會有優待。”
“那小溪啥時候能去工作?”廖春花下一秒又興高采烈起來,像是完全忘了賀小溪離婚的事。
賀明雋:“等她養好身體。”
廖春花有些擔心:“不會她拖幾天沒去, 這工作就泡湯了吧?”
賀明雋語氣無奈:“當然不會。”
因為這份工作,根本不是靠別人的同情心得到的, 而是利益交換。
並且是不平等的交易。
如今是對方求之不得, 更擔心賀小溪不去工作。
賀明雋原本是真打算躺平的, 至少在行動上他不準備做什麼貢獻。
然而, 只指望其餘人,別說發家致富了, 僅僅是改善生活條件可能都需要兩三年。
現在又出了賀小溪這事……
要想讓廖春花接受並支援賀小溪離婚, 就要解決她的顧慮。
廖春花反對賀小溪離婚, 無非是兩個原因, 一是擔心賀小溪之後的生活, 二是受現在的觀念和輿論影響, 覺得離婚丟人。
讓賀小溪有一份體面的工作,就能同時解決這兩個問題。
而且要在賀小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就搞定工作的事,這樣才能讓廖春花不那麼生氣, 等賀小溪的婆婆鬧上門來時,他們能一直對外,免得廖春花有臺階就下、也催促賀小溪回田家。
出於以上種種考慮,賀明雋只能自己出手了。
他編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朋友,幫一位準備下海自己辦廠的老闆解決了一點技術上的麻煩。
他提出的條件,就是給賀小溪解決工作問題,以及一輛摩托車。
經過這次的事,賀明雋深刻意識到交通工具的重要性。
尤其是,賀家現在有三個孩子,再過幾個月第四個也要出生了,而他們村甚至都沒有赤腳醫生,如果孩子生病,那是一點都不能耽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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