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第14頁
十三娘滿臉愁容,如今主人死了,他們即使再回賀家去,怕是也不會有任何好結果,而他們是賀家的奴婢,也不可能不回去。
十三娘在廚間裡檢查了一番,把所有刀具都拿來擺在兩人面前展示,杜縣令一臉緊張地看著她,十三娘說:“刀具皆在,沒有差別。”
杜縣令又問:“砍柴的刀呢?”
十三娘又去拿了柴刀來,來回檢查了,說柴刀也沒看出什麼問題。
杜縣令嘆息道:“那這砍了賀暢之的兇器在哪裡呢?是外面的強人進來殺了人?”
縣主又在廚房裡看了看,問十三娘:“廚間裡用的柴禾,都是些什麼?”
十三娘說:“我等在北方時,皆是用木材,少灰,此地多是用蘆葦和竹子,灰大,所以廚間的火塘都放在外面,才能免了灰汙了飯菜。”
縣主讓她帶了自己去柴房裡看了,柴房裡的確以幹竹子為主,砍成一段段地碼得很整齊。
縣主拿著竹子認真看了看,又拿上一個被斜切的竹子回到賀暢之的屍首處,讓追隨而來的部曲再次揭開賀暢之身上的葛布,她拿著竹子的斜切口在賀暢之脖子上的傷口處比劃了一陣,又挑開傷口細看了一陣,果真在傷口裡發現了很小很小的竹籤屑。
杜縣令看她把臉湊到那血肉模煳的傷口處去看,直皺眉,他恨不得自己暈過去,又想,縣主不愧是隨手就能抽劍給人一劍的狠人。
杜縣令不是傻子,看縣主看完傷口直起身,便說:“縣主,您是指,賀暢之脖子上的傷口是被竹子給割的?”
縣主點頭,說:“應該是切成極其鋒利的竹刀,現在怕是找不到那竹刀了,扔進廚房的灶裡或者是什麼火盆裡燒掉,是很容易的事。”
她又去廚房外的火塘口看了看,據十三娘所說,火塘裡一直都保持著火種,因為郎君隨時都可能要吃什麼或者要用熱水。
縣主用火鉗親自刨了幾個火塘,裡面很多灰,已經看不出什麼痕跡。
作者有話說:
第12章
從廚院離開,縣主看向杜縣令,說:“杜知,你應該知道兇手是什麼人了吧?”
杜縣令頷首表示已經清楚範圍了。
要是真是外面的強人進了別院來殺了賀暢之,那麼,對方應該會拿著刀一類的兵器來直接殺了他,而不會在殺了賀暢之之後,還用竹刀把他的脖子上割出十幾道口子,而口子實際情況並不深不說,也基本上沒有流出什麼血。
杜縣令說:“縣主,您的意思是,是賀暢之自己的人殺了他。”
縣主說:“應該是住在這個別院裡的人。犯人的範圍很明顯了。”
杜縣令振奮精神,說:“我會再審問賀暢之的身邊人。”
跟著賀暢之一起住在這別院裡的友人,也都是有身份計程車族子弟,而且和杜縣令有些親戚關係,杜縣令已經自動把他們排除在外了。
縣主說:“那你自己根據這個線索查下去吧,我回府了。”
杜縣令以為縣主還會留下來一起調查此案,沒想到縣主說走就走,他本來還想挽留,但又發現自己沒有理由挽留她,只得作罷。
**
縣主回了縣主府,她又叫了人到自己跟前來安排事情,派了人回東塢去,叫元隨趕緊把范家女娘帶來,她有事要問。
元隨昨晚帶了范家女娘回東塢,想來該處理的事,他已經處理好了,如今可以帶人來縣城。
收到命令的人,騎了馬離開了縣主府,回了縣主的莊園去。按照來回所需的時間,縣主想,元隨應該可以在傍晚帶著人趕來。
縣主又去洗了個澡,繼續回書房裡去看書,並檢查孩子們的學業。
午膳後,杜縣令過來告訴縣主,說找到殺賀暢之的兇手了,該兇手是賀暢之身邊的一個小僕從,該僕從因為心悅賀暢之的一名舞姬,和舞姬關係親密,賀暢之很不高興,用竹條鞭笞了他,又發話說要安排他去做最苦的勞役,所以他懷恨在心,就趁著賀暢之生病無力,從後門進了賀暢之的寢房,掐住他的脖子殺了他,本來,該僕從想把賀暢之的屍體拖到沮河裡扔進沮河,到時候賀暢之的屍體就會隨水而下,變得死不見屍,沒想到,他把賀暢之的屍體拖到半途,就拖不動了,只得把屍體扔下,自己回去了。
縣主挑眉,問:“那賀暢之眠床上的血跡是怎麼回事?他脖子上的傷口又是怎麼回事?”
杜縣令說:“那僕從說,他之前被賀暢之鞭笞,手上有傷,殺賀暢之時,手上的傷處裂開了,他的血染在了賀暢之的眠床上和脖子上,他本來因為天黑沒發現這件事,是仙鶴髮現賀暢之不見了之後,他跟著人去找賀暢之,才聽人說眠床上有血跡,於是意識到別人看到賀暢之的屍首,發現賀暢之屍首上沒有傷口,但脖子上和眠床上有血跡,就會知道他脖子上和眠床上的血是兇手的,而他們院子裡所有人,只有他手上有傷口有血,於是,他臨時拿了竹刀跑去割了賀暢之的脖子,又處理了竹刀。”
縣主看著杜縣令,問:“他叫什麼名字?”
杜縣令說:“叫石頭。”
縣主說:“他說他是兇手,你就信了?”
杜縣令:“……”
杜縣令很無奈,心說這裡面還有什麼問題嗎?
“難道縣主認為不是他?”
縣主說:“裡面問題可不少,其他人,怎麼說?”
杜縣令道:“我把賀暢之的僕婢叫到一處,說了兇手是他們之中的人,那賤奴石頭便站出來承認了罪行,故而還未詳細審問他人。”
縣主面無表情地看著杜縣令,很顯然是覺得杜縣令這事辦得很不好。
杜縣令有些尷尬,又覺得縣主作為一個女人太強勢霸道,他已經查明的案子,縣主居然還要質疑。
雖是對縣主這種做派不滿,但杜縣令不敢表現出來,行為上還唯唯諾諾,拍縣主馬屁,說:“縣主英明,能明察秋毫,實在是我無能,沒看出這石頭的供詞裡有何疑點,還請縣主教我。”
縣主這才說:“那他殺死賀暢之的時間是何時?賀暢之的寢處四面透風,臥房裡有一點聲響,外間應該就能聽到,為何仙鶴等人沒有聽到聲音?即使賀暢之病了,難道一點力氣也沒有,完全不能反抗?他既然是掐住賀暢之的脖子而殺了他,那他掐了多久,又如何確認賀暢之是死了,而不是暈了?這些細節,他可有講?再有,他為何要在之後割賀暢之的脖子,而不是割賀暢之的手,或者別處?然後用賀暢之的血染在他的身體各處呢?這樣不是更能擾亂大家視線?他非得割脖子不可?”
杜縣令的確覺得自己之前審問得太粗糙了,但心裡又有一些氣悶,便說:“縣主真乃目光如炬。實在是我蠢笨,沒有聽出那罪奴話中疑點,不知縣主可否親自再審理此事。”
其實杜縣令就想那麼結案了,反正是賀暢之自己的奴僕殺了人,對方還親口承認了,賀暢之帶來的那十幾名僕婢及樂伎,還有他的朋友,也都聽到那罪奴親口承認的,他甚至都沒怎麼上刑,這事不存在是他嚴刑逼供,那麼,賀家自是不能再責怪他了,他是能完全把自己摘出去的。
現在縣主的意思是那罪奴在撒謊,這有什麼好撒謊的?他不怕死嗎?
杜縣令覺得縣主這就是在故意顯能,在故意刁難他,既然這樣,那縣主自己再去調查好了。
縣主涼涼說:“我不想再走動了。”
她對杜縣令很是不滿,覺得杜縣令幹活不賣力,讓元隨去做縣令,定然比這杜知做得好。
杜縣令道:“我安排人把那些賤奴帶來,縣主在這裡審問他們,如何?”
縣主心說這還成了我的事不成?
不過,她的確是很好奇這事,又看杜縣令是絕不想再審,只想就此結案一切太平的,指望杜縣令去弄清楚真相不太可能。
縣主說:“行,把賀暢之身邊的奴僕和友人都分開關押,再一個個送到我這裡來,我問問他們昨晚的情況。不過,我一個人能審的人有限,你最好也安排人再問問賀暢之其他僕婢昨晚的情況。寫了審問供詞送來給我看,我也能省些功夫。”
縣令看縣主真來了興致,便應下了,心說我倒要看看你還能審出什麼來。當然,賀暢之身邊的朋友,縣令沒有要關押他們的意思。
**
縣主坐在偏廳裡,面前掛了紗簾,部曲先是把賀暢之之死的案犯石頭帶了進來,讓其在下方跪了。
縣主打量石頭,石頭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年,長得不高,約莫六尺出頭,乾瘦而黑,穿著的破舊布衫上還有一些血跡,手上也的確有傷口血痕。
縣主問:“你叫石頭?”
對方大概已存死志,故而沉默不答。
此時在偏廳裡值守的部曲,有一個叫元十七,她不能接受有人不服從縣主,當即要上前教訓不吭聲的石頭,縣主說:“十七,不用。”
找不到符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