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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羨不是溺愛孩子的人,雖然想到女兒要受苦,她就心如刀絞,但不至於因此就喪失理智。

帶走勉勉的人如果是要用孩子做人質換取什麼,元羨在一番思索後,不認為對方是要在自己這裡換取想要的,因為對方設的這個局裡,是用李文吉的姬妾和信做的信物,那麼,對方是先從李文吉那裡下的手,對方定然就是要從李文吉那裡換什麼。既然如此,那麼,她只要去李文吉那裡,就可以找到帶走孩子的人的線索。

說到李文吉的姬妾和信,元羨回復杜知,說:“我正要和你說。我也看了李文吉寫給你的那封信,那信里根本不是李文吉的親筆,這一點,你認可吧?”

杜知當然認得自己頂頭上司的字,頓時心下一沉,但又說:“郡守的文書多是由書吏或者身邊人所寫,他並不總是自己親筆寫信。”

元羨最初也是這樣想的,她說:“但是,這種讓你幫忙欺負婦孺,偷盜孩童的事,他也讓書吏寫,讓身邊的僕從姬妾寫嗎?”

杜知心說縣主可真是嘴毒,已經給郡守定下“欺負婦孺”“偷盜孩童”的罪名了,不過,元羨所說,的確有一定道理。

元羨又說:“如果李文吉真想看望女兒,他給我寫信訴說思念之情,難道我不會把女兒送過去嗎?或者,他知道我就在縣城居住,他找個理由來縣裡公幹,還不能看到女兒了?那封信,就是作偽的。現在只能確定,把孩子帶走之人,是要用孩子做人質去威脅李文吉,而這人還對李文吉很熟悉,對李文吉的後宅之事也很熟悉。在這種情況下,才能設計出這個計策,安全隱秘地帶走孩子。”

杜知其實已經醒悟過來,覺得自己很大可能是被騙了,孩子是被歹人騙走的,騙走的理由也很簡單,就是不費一兵一卒,把孩子帶走,然後拿去找李文吉換取某種利益。

杜知頓時心下惴惴。

縣尉這下也聽明白具體是怎麼回事了。

縣尉問:“既然這樣,那那些人為什麼要殺了這五個小女娘呢?”

元羨說:“有可能,這五人知道些對他們非常不利的資訊,例如,知道李文吉身邊的奸細是誰,或者是別的事。現在不能確定。”

縣尉頷首表示縣主所說的確非常有道理,便又轉頭去看杜知,杜知這時自然沒法再嘴硬,道:“不管怎麼樣,現在去找人最重要。要確認孩子是不是被郡守派人帶走的也很容易,我馬上派人騎快馬去郡城,詢問此事。我也親自隨後去郡城,向郡守說明此事。”

元羨說:“既然如此,這五名小女娘已經死了,還是好好將她們收殮,你們送回去給李文吉吧。”

縣主這話自然不是徵求意見,而是安排任務,杜知趕緊應了,一邊又讓縣尉安排,來把這個案子給接下來,這個案子的兇手,如今只是推測是那跑掉的婢女,要結案,還是要把那叫“小禾”的婢女找到才行。

第26章

杜知之前對縣主去找女兒的事是置身事外的,因為他認為孩子是被孩子父親帶走,這事已經是郡守和縣主的家事,自己要是參與,那就是和上司對著幹,所以他就完全不想去找人。

如今,情況卻是發生了大變化。

孩子不是孩子父親的人帶走,而是被人從自己手裡給騙走的。

這事,他已經是第一責任人,自然是比誰都重視和擔憂。

看著縣主還是不慌不忙,他倒是覺得火要燒到自己的屁股。

杜知回了縣令府,元羨讓元隨跟著他一起去了,讓他協調縣令和縣主兩邊的調查安排。

縣尉則留下來處理縣主府偏院的這起殺人案,還要把五名小女娘的屍首送回郡城去,因為這五名女娘裡,有三人還是郡守的“姬妾”,雖然極有可能沒有任何名分,且現在也不知道她們在郡守心裡的地位,但既然是郡守的女人,就還是要把屍首送去給他。

根據推斷,既然帶走勉勉的人,是要用勉勉去李文吉那裡換取什麼,那麼,一切謎題的答案,都在李文吉那裡,元羨雖然極度厭惡李文吉,但還是決定要回郡城一趟,去找回女兒。再者,不止勉勉被帶走,還有元鏡和高仁因也被帶走了。

元羨又安排了人去高家解釋了高仁因的事,並說一定會把孩子給找回來,讓樸氏先彆著急。

如此一番佈置之後,元羨就讓府中做了準備,她要明天一早就去郡城。

元羨自然沒法真像傳訊兵士一樣日騎數百里,她即使騎馬去郡城,也得帶不少人和物資去,所以要到郡城,日夜兼程,至少也要兩三日。

**

縣主在為去郡城做準備之時,那邊,宇文珀已經查出了一些有利線索。

在安排人走訪了水渠兩岸的一些住戶後,宇文珀推導了勉勉是怎麼被帶走,以至於沒有路人見過她。

縣主府和縣令府的正門隔著兩條街,但是,因為兩府都面積廣闊,所以兩府後面的後門則是開在相近的位置,兩者都距離那條嫌疑人乘船的水渠較近,這水渠叫陽渠,雖是叫渠,但水道寬約三四丈,常年水深過七八尺,裡面一直用於行船運貨。

縣城沮河碼頭上的貨,再轉到水渠中行動的小船運進城裡各處,比用牲畜和人力運送要方便便宜。

根據宇文珀所說,那殺人犯是在陽渠邊上了船,而劫走小主人的劫匪,在從縣令府後門帶著人出來後,應該是馬上就上了停在陽渠的船,然後船從陽渠駛進沮河,不用上碼頭,就可以再被轉入大船,大船沿河而下,這個時節水急,一個時辰可行十幾裡水路。如此一來,就可以算出小主人此時大約在距離縣城往下游行船四五十里路的地方。

元羨聽後,認為宇文珀的推斷很有道理。

之前以為孩子是被李文吉的人帶走,李文吉要帶走人,不必藏著掖著,所以也多是從這個方向調查,如今確定人是被人劫走,且對方劫走了三人,對方自然要隱匿行蹤,那麼,這樣走水路就是最不引人注意的辦法。

元羨隨即安排了人跟著宇文珀一起,沿著這條線去調查。

在宇文珀帶著人要出縣主府時,元羨起意,道:“我也一起去。”

宇文珀和其他人都很吃驚,大家都勸她:“縣主,如今夜已深了,又烏雲密佈,月亮也沒有,說不得很快就要下雨,您跟著太危險了。”

元羨說:“無妨,這點事,我做得到。”

連清商都勸她:“縣主,要是淋了雨,病倒了,可怎麼辦?”

元羨皺眉說:“我怎麼可能這點事也受不住。”

她身體健康,很少生病,上一次生大病還是生孩子,所以完全沒把大家的勸阻當回事。

元羨做下決定,其他人自是勸不住,沒辦法,清商只得讓人把縣主的馬準備好,又把雨具和行李準備好,她也要跟著元羨一起去,元羨這時候拒絕了她,讓她負責府中的一應事務,又正色道:“那些匪徒絕不是烏合之眾,也不是沒有謀略之人,相反,他們之中有極聰明之人,此人不僅設局欺騙杜知,還對來執行這次任務的幾十人都有控制力,這樣的人,當是很難對付。再者,他們來了幾十人之多,如今,這些人又隱匿於縣城中,敵人在暗處,我們在明處,除了帶走了勉勉,我們並不知道他們是否還留了人在縣城裡要做其他事,如此一來,府中還要嚴加戒備,以免出其他事。要是人力不足,可以再從莊園裡抽調一些人手來縣城。縣城裡的各處貨棧和商鋪,也需有所戒備。”

清商作為元羨身邊的大婢女,也是後院的大管事,對府中大多數事情都能掌控,元羨既然給她安排瞭如此重要的任務,她只得趕緊收斂心神接下了。

若是一個人自稱是郡守的信使,拿了信去找縣令杜知,把信交給杜知,杜知當是不會輕易相信那信是真實的,為何這次杜知相信了?

因為那信使是帶著郡守的姬妾來縣城的,姬妾已經送進縣主府,縣令自是不會懷疑那信使是假的了,既然信使是真的,那麼信的內容自然也是真的。

那造假設局之人,正是用了這個計謀,才得逞了。

元羨再次核對過李文吉之前送來的那封信,說會安排幾名美姬來她這裡過乞巧節,那信的確是李文吉寫的,當時來送信之人,也的確是一直來送信的人,這沒有差錯。

由此推斷,設局之人知道李文吉要安排姬妾來這裡,所以藉助了這件事。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設局之人促成了李文吉安排姬妾前來這裡這件事。

設這麼大一個局,難道只是為了劫走勉勉嗎?

元羨對此有些懷疑,所以才對清商做了那些安排。擔心那些人會藉此機會再做些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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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羨換了男裝騎服,便騎了馬帶著人出了城。

府中馬匹有限,且善騎射之人也有限,故而隨著她的,一共僅有五騎而已,這麼點人,即使發現了劫走勉勉的船,他們也很難制住對方,不過,元羨的意思是智取,且她有身份,到時候可以就近找幫手,在這種情況下,她也就沒想太多,帶著五人一路飛馳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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