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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主住進來,便讓僕役搬了一些糧食、瓜果、布匹等贈送給驛吏,加之縣主的僕役、護衛們訓練有素,也不過分使喚驛吏,也不仗勢欺人,是以驛吏對縣主滿懷感激。

帶著妻子給元羨行禮後,驛吏又向她道了謝:“縣主恩德,贈送恁多糧食布匹,老朽感激不盡。”

驛吏妻子也連連道謝,又說:“昨日縣主在枝江縣碼頭抓了水匪,又賞賜了錢財給水道上碼頭上討生活的人,縣主的恩德,已在這一路上傳遍。那些從此處經過的商販、道人、使役等等,都在讚頌您的恩德。縣主真是神仙轉世!”

荊楚之地民風彪悍浪漫,篤信鬼神,女人也並不受過多約束,各類女神和道姑的傳說很多,元羨雖是不受李文吉及洛京中人的喜愛,性情也不溫婉,但在這裡,卻是受崇拜的。

元羨打發了驛吏後,便同驛吏的妻子閒談起家常,例如糧食的價格、蔬菜的收穫等等,也聊聊經過此地的人流,驛站每日接待多少人,接待哪些人等。

如此閒聊一陣,元羨便自然而然提到前幾天的事,郡守府的人從江陵城到當陽縣,途經此地,是否在驛站歇腳。

第36章

為便於中央控制,如今天下設郡縣二級。

南郡下轄面積廣闊,此地以江陵為中心,北有扼守漢江谷地的襄陽,東接控制長江中下游的武昌,西守西陵,南鄰湖湘,應接四方。

由此可見,南郡郡守之職極其重要。

當初,長沙王李崇執南下荊湘,是帶兵前來平叛,威懾東南,曾駐守武昌,在東南稍微安定後,他就又轉至長沙。

長沙國至今依然蠻荒,人口少,農業差,蠻人多,難以治理,且長沙國在江陵之南,守江陵足以蔽長沙。

讓李崇執做長沙王,而不是楚王,或者是武昌王,可見今上對自己這個弟弟並不是很信任。

由此可見,不管李文吉能力是否出眾,但在當今天子心裡,他至少可以信任,並把南郡這個重要的地方交給他,而這塊地方,最初是元羨的父母從前朝小皇帝殤帝處為李文吉求得的。

當時只是說,南郡富庶,又有公主的實封之地,讓李文吉帶著元羨前來。

也許當時,她父母便有深意。

當陽公主得此封號封地,也有典故。

當初烈帝尚未登基,乃是前周國大將軍,他率大軍攻打南朝,一路兵馬便從襄樊南下,經過漢水到武昌,當時,公主雖僅有十幾歲,但也隨軍南下,她騎馬帶人從當陽至江陵城,遇到山中盤桓的匪徒,不僅帶人打了勝仗,還勸服剩下的匪徒歸順,之後,烈帝打下南朝,回朝獲得帝位後,就把這個女兒封為了當陽公主。

李文吉雖然能力不行,但是,他可能的確是一個讓皇帝放心的人。

這個放心,可能也包含皇帝讓他監控長沙王之意。

不過元羨認為當今皇帝對李文吉的能力還是高估了,李文吉根本做不到監察湖湘。

這才沒太平兩年,難道李氏一族內部就要開始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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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吏妻說:“六日前,確有郡守府差人在驛中住下。”

元羨問:“他們有多少人?”

這樣向人透露驛站中公事,自是不合適的,不過對方是郡守夫人,驛吏妻便沒有隱瞞,將當時之事一一講來。

例如,是誰拿了腰牌公文前來入住,有多少人,這些人情形如何,對於元羨所問的,這些人口音如何,驛吏妻也有印象,一一回答。

元羨聽後,思索了片刻,便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了。

長沙王身邊的精銳士兵受命要北上辦某事,但是,卻並不能以長沙王的名義去辦,就以郡守的名義一路北上。

有可能是李文吉默許了的,也有可能李文吉不知道,他的郡守府如今被長沙王的人滲透,長沙王完全可以瞞著李文吉做這種安排。

應該不是什麼光明正大的事,至少不能讓皇帝知道。

元羨又問到住進來的是否有女人,又簡單描述了一番胭脂、梅染等人的樣貌,驛吏妻說的確有女娘住進來,只是女娘們都戴著冪籬,故而並不清楚她們的長相。

元羨問:“她們可有異狀?”

驛吏妻道:“她們戴著冪籬,實在看不出異狀不異狀,不過,當時,那位柳掌事不讓那些女娘說話,把她們關在一間房裡。”

元羨又問:“可還有其他異常?”

驛吏妻想了想後說:“這一行人中,有一位郎君雖著普通布衣,但一看便是貴人,那幾位女娘可能是這位郎君的姬妾吧,他們住在一起。”

元羨愣了一下,問:“不是幾位兵士,是一位郎君?”

驛吏妻怔了一怔才明白元羨的意思,頷首道:“那幾位女娘的確只是服侍了那一位郎君。”

元羨讓驛吏妻描述了一遍那郎君的長相,說是中等身材,略胖,膚色稍黑,眉毛稀疏,眼睛浮腫,鼻子略塌,留有稍短的鬍子,一看就是酒色之中浸淫之人。

元羨思索了片刻,她雖不認識這樣一個男人,又覺得很多男人是這樣,最後也沒有確認此人是誰,暫時只得作罷。但從她的描述裡,元羨知道柳璣之前撒了謊,她吩咐姜禾殺掉那五個小女娘,也許是因為這五個小女娘知道什麼不能洩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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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羨才剛和驛吏妻說完話,便聽到驛站外一陣喧譁,元羨叫來女部曲問:“出什麼事了?”

元十七回道:“在驛站西邊的樹林裡,有人發現一具女屍,他們在討論是否應當去縣衙報案。”

這裡依然是當陽縣境內,要去縣衙報案,便要去縣城,步行,走得快的話,也要四個多時辰,馬上就要天黑,今晚定然沒有辦法到了,只能明天去。

元羨問:“具體是怎麼回事?”

元十七道:“縣主,我出去再問問,剛剛沒有了解清楚,我就進來啦。”

元十七性情爽直,在元羨眼裡,她畢竟還是孩子,不時過分活潑怎唿,元羨說:“得了,我也一起去看看吧。”

別人家的當家主母要是要親自去看屍體,那定然把身邊僕婢嚇一跳,但這事對縣主來說,實屬尋常事,大家不僅見怪不怪,甚至還會專門來找她斷死人案。

距離驛站約莫一里地,便有一處村莊,是此處最大的村子,那發現屍體的樹林距離這村莊也只有一里地出頭。

元羨戴上冪籬,從驛站出去時,這座村子裡的里正已經帶著人到了,把屍體從那樹林裡搬了出來。

見縣主從驛站出來,縣主帶著百人以上的隊伍,她又對這死人的事感興趣,這裡正不敢擅專,當即來向縣主行禮問候,匯報情況。

元羨站在驛站外梨樹下,梨樹上的果子已經被人摘光,但還帶著特有的梨樹香味。

元羨說:“里宰不必多禮。我在驛裡聽到喧譁,說是有婦人慘死,屍首在樹林裡,如此慘事,讓人惻隱,便過來看看。”

即使是治世,這些普通百姓家中女人非正常死亡,也並不鮮見,這些事,多是會被隱瞞的,不會上報,而如今天下還遠遠稱不上治世,就說南郡,較為太平的地方,大約也僅有江陵城及附近縣。

既然如此,那裡正一得到路人發現樹林裡女屍之事的訊息,馬上就帶著人跑去檢視,如若女人是自己村裡的,就想搶在事情鬧大之前,把這事在內部處理,如若不是,那再報上去。

如今看來,那死去的女人正是他們村裡的,是以便不想將此事報到縣衙去,在村裡處理此事就行。

在里正心裡,這並不是他擅專,而是如今事情都是如此處理。

各大士族豪門家裡,幾乎都不讓朝廷衙門管理族中之事,而朝廷衙門也幾乎管不了,村裡,其實也是這般自治。

只是,現在縣主對這事感興趣,還說“讓人惻隱”,意思就是要管這事,自然這事就由不得里正來煳弄。

這裡畢竟還是當陽縣境內,縣中不管是士族豪門,還是普通百姓,大家都知道,其一,縣令說了不一定算,但縣主一定說了算;其二,縣主是個很愛管閒事的人,她要管的事,不讓她管,不成;其三,縣主很愛為女子打抱不平,深恨無情無義苛待妻妾的男子,大家認為這是因為郡守姬妾成群讓她因愛生恨造成的;其四,縣主是個霸道決斷的人,也善於經世治民,比起郡守靠譜多了。

里正只好把縣主帶去看死者情況。

縣主在民間有極高聲望,已經被賦予神格,既然她要來管這死者的事,周圍眾人皆奔走相告,一起來看縣主查案。

死者屍首被放在驛站側方一間廟子裡,元羨帶著婢女和部曲過去,這些婢女和部曲時常跟著她處理莊園及縣裡的案件,早就形成了辦事方法。

有上前驗屍的,有去發現屍首處現場勘察的,還有詢問驗證死者身份情況的。

元羨在廟子裡看了女屍,一會兒後,便出來了。

從當地女人的衰老情況判斷,死者大約是二十五、六歲到二十九、三十歲之間,不高不矮中等身材,是荊楚本地人的長相,常年勞作,手和腳上都有厚的繭子和細碎傷口,身體除了抹胸、齊膝短褌遮蓋處沒有細碎傷痕外,其他地方都有細碎小傷,也有被太陽曬黑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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