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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2 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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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被鞋底磨平的佛里特街,在清晨還不算清晨的時候,各個小店鋪的店主們都已出來開張了。

  羅蘭是第三波早起的人,大約在外面有動靜的一個小時後。

  他把衣領裹緊,死命拽著,拎起手杖出了門。

  灰霾從叫不出名字的工廠煙囪裡飄出來,垂視著地上不值錢的齒輪們。

  盲人敲打著柺杖,穿梭在豐饒的首都、滿是糞便和汙水的大街上——他今天特意沒在藥臺上使勁兒,反而得了假,兜裡揣著叔叔給的錢。

  他今天準備到不遠的地兒,幾條街外買一本盲文書。

  是老普休給他尋好的地方。

  書不是哪兒都有,更何況這本尤其不好找:‘你總得想辦法認些字兒,我又沒錢送你去學校。’

  說這話的時候他還連連上下打量,嘟囔:‘你這眼睛也沒學可上…要不伱自己打聽打聽?’

  是位好叔叔。

  「要求低。」

-

  這已經夠好了。

  「羅蘭·柯林斯用不著盲文書。」

  他確實不需要‘認識’字。但保不齊,哪天得寫呢?-

  你能代替我寫嗎?

  「事多的羅蘭·柯林斯。」

  因為眼睛,羅蘭有了條捷徑:他不需要等叔叔空閒的時候教(說實話,叔叔究竟認識幾個字很難說)。

  他只需要一本用來認字的盲文書,以及幾本字數多的故事書對照描、學就行。

  開工的時候到了,街上的人也多了起來。

  天還沒亮,這些神色匆匆,腳也匆匆的男人們沿著街移動,在羅蘭身後分開,又在他面前重新匯合。有些人的嘀咕聲太大,一陣陣的波浪凝聚成顆顆碩大的白色字型。

  「萬物之父,一個怪物…」

  聲音飄過。

  而熟悉藥鋪的則能認出羅蘭,三兩聚在一起,討論著老普休的哥哥:泰利斯·柯林斯究竟犯了什麼罪,或他的妻子犯了什麼罪,才能生下來一個瞎眼的小怪物——

  男人談天無疑會將話題引到另一個樂子上。

  譬如羅蘭的母親大概是犯了女人都會有的‘毛病’,而老泰利斯·柯林斯對此一無所知。

  或許,羅蘭漂亮的臉蛋在小時候為他帶來什麼麻煩,譬如…

  老泰利斯·柯林斯的‘恩寵’…

  之類的。

  具體的故事想想就能知道。

  他們用這種有意思的下流玩笑消化著早上噎在食管裡咽不下去的乾澀粗糙的麵包,從帆布褲裡交換皺巴巴的菸捲點上,邊掃視著羅蘭那張精緻的臉蛋,邊晃悠悠往工廠去。

  「下流的王八蛋們。」

  「羅蘭·柯林斯將記住他們的長相。」

-

  嗯。

-

  等到夜裡,我去一個個傳染他們。

  「無知。」

  「失明並不是傳染病。」

-

  牆上的裂痕被填滿,就不再有風能穿過去了。

  「文青病會導致羊尾。」

-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

  我的意思是,我沒事。

-

  我有過雅姆和妮娜小姐,這還不夠幸運嗎?

  「祝願他們掉進煉油機裡。」

-

  算我一個。

  老柯林斯推薦的所謂‘書店’可不是什麼正經書店。

  一般來說,這些需要躲避巡警的黑鋪子,老闆都會長一副老鷹的眼睛——分辨究竟誰兜裡揣著錢並準備進來買東西,誰大子兒沒有,還喜歡惹麻煩。

  就像眼前這個:

  骨節凸起的瘦女人懶洋洋地依著窗戶,時不時用透過窗簾留出的縫隙向外看。

  ——在羅蘭停步的下一刻,他就被粗暴地轟遠了。

  “你再讓我染上什麼病!聖父在上!”

  她瞪著羅蘭,用手指敲了幾下窗子,聲音在玻璃後有些發悶。

  她罵罵咧咧,聽見羅蘭說了‘書’,才半不情願地裹著大衣,消失在窗子背後。

  半晌,木門裡探出個頭,顴骨上的肉鬆得直往下耷拉。

  “買什麼。”

  她警惕地盯著羅蘭,又不斷掃視羅蘭周圍。

  「像個沒長好的蛤蟆。」

  羅蘭問了一句,又在女人眼神逼視下再次退了幾步,和木門拉開好大一塊空隙。

  他習慣了這樣被對待,還在漫長的對待中總結出了一套令彼此都舒適的應對辦法。

  「真可悲。」

-

  她沒什麼可悲的,這種黑書店聽說很賺錢。

  「…你這個傻子。」

  “我要買一本盲文書,女士。”

  “普休·柯林斯先生說,同您定好的。”羅蘭放輕聲音,說出叔叔告訴他的‘暗號’——

  “是‘定好的’。”

  女人斜了羅蘭一眼:“你就是那個…去,不要對著我的門,去旁邊。”

    她用鞋尖撥弄羅蘭的腿,像撥弄地上的髒酒瓶:“去那邊等著…就要一本?”

  她回頭向屋裡看了一眼,又迅速轉回來。

  “別等我拿出來,你又要這個又要那個——你知道書都不便宜吧?那老傢伙可沒付我錢!這本書是我丈夫的朋友的女兒好不容易從一些私人渠道到手的…是合法的書。”

  說到這,她才驚覺自己講了太多,強調了不該強調的。

  於是,立刻閉上嘴,幹瞪著羅蘭。

  實際上。

  私人渠道的意思,就是不花錢從某些紳士家裡‘永遠地借走’。

  書籍等於知識,知識從來不免費。

  “還要兩本故事書。”

  羅蘭想了想,補充道:“給孩子看的。叔叔給我準備了錢。”

  他拍拍兜,裡面的硬幣嘩啦作響。

  女人瞥著羅蘭僵直的眼球,賊眉鼠眼地左右掃量,咕噥:“你這輩子也瞧不見字兒,你叔叔真不會過日子…”

  她重新關上門,鑽進去了很久。

  但羅蘭能聽見屋內翻箱倒櫃的聲音。

  他拄著手杖,就站在門口平靜的等。

  上工潮一過,街上游蕩的人就不多了。

  一名身穿制服的街警從老遠就看見了羅蘭,當即改道,從左側挪到了右側——即使右側有一攤水,裡面混著汙濁乳白的液體。

  這條痕跡一直延伸到某棟房子的牆壁上,再向上,就是窗子。

  “懶妓…”

  他呵了口痰,吐進水窪裡,和乳白色的液體混在一起,腦中盤算著用什麼條例能找上門扣一筆錢。

  約莫十來分鐘。

  直到巡警不見了影子,沒長好的蛤蟆女士又觀察了一陣,才‘嘎吱’一聲重新開啟門,鬼鬼祟祟遞來一個破口袋。

  書被找齊了。

  除了兩本盲文書和故事圖書,裡面還摻雜了些根本不適合孩子讀、孩子也壓根讀不懂的‘薄紙片’。

  羅蘭沒把它們另外挑出來,結了帳,抱著書快步離開。

  邊走邊心疼。

  書實在太貴了。

  就這些,還不是新的。

  只買這一次。

  這輩子。

  「喜歡讀詩的瞎子。」

-

  我在郡上學會的第一個道理就是:別找麻煩,特別是在你看不見的時候。

  羅蘭當然清楚那女人確實在書裡摻雜了一兩本詩集,還是沒名沒姓的、用破紙手寫私人釘黏的用來騙他的錢。

  不過,什麼字不是字呢。

  反正他都要學著看,學著寫。

  在叔叔的藥鋪裡,並不是成天都那麼忙,也不是每個時,每個分都那麼忙。

  他除了每天必須要把新鮮的草藥碾碎、包好外,剩下的都不是什麼力氣活:接待客人,以及,和來店裡的、叔叔的朋友閒扯。

  除此之外,他有大把時間。

  叔叔偶爾晚上會出去,帶著一身脂粉和黴味醉醺醺回來。

  羅蘭不用問,視線裡的文字就會‘主動’提醒羅蘭,這老傢伙到什麼地方使勁兒去了。

  「你那一百鎊沒準都被他花在這上面了。」

-

  不是‘我’的一百鎊,是泰利斯·柯林斯的遺產。

-

  和我無關。

  在寫字之餘(他很快就會寫自己的名字了),他有空也會去威廉先生的鋪子拜訪,瞧瞧鞋匠小公主愛麗絲,沒事和裡克·裡奇、以及那群孩子們走街串巷:

  孩子們不嫌羅蘭有‘傳染病’,等他們下了工,也是傍晚或夜裡了。

  有時年輕人聚在一起,奢侈起來,還會買上一個便士的煙火放。

  通常這麼乾的只有羅蘭。

  男孩們會選擇肉糕或大人們嘴裡叼的酷件兒:香菸。他們也十分疑惑,一個瞎子買菸火是不是哪兒出了什麼毛病。

  後來,愛麗絲‘點醒’了他們:

  羅蘭是放給他們看的。

  於是,他們對待這位盲眼朋友便更友善了。

  總之,羅蘭過得挺開心,至少比在郡上開心的多。

  直到幾天後的一個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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