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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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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煒的樣子雖然陰鬱,但樣子還算周正,只不過臉上滿是潦倒的胡茬,畢竟他是玩了很多年音樂的人,人還是有那麼一點藝術家的氣質的。

  對於我這樣的一個年輕人,他畢竟三十好幾了,不懷疑那是假的,所以眼神當中的猶疑很明顯,但在小馬的勸說下,他點了點頭,開始講述自己的故事。

  那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華國南方,這一年陸煒18歲。

  從一開始的新兵營開始,陸煒就是那種很吸引教官注意的好苗子,所以很快陸煒就被挑走了,但是在被挑走的第一次執行任務,卻是行刑隊裡槍斃犯人。

  行刑班的老兵告訴陸煒:“聽見槍響,你要用力推那個人,不要讓他回頭。人在臨死前一瞬間會把看到的最後一個人留在瞳孔裡,如果他走不了,就會回來找你。”

  但那個一身紅衣的女人還是看到了陸煒,在臨死前一瞬間。

  那個女人的丈夫在這城市裡打工,待女人發現丈夫有了情人時,情人已生下了小孩。她縱火把丈夫開的髮廊點了,丈夫和小孩當場燒死,丈夫的情人燒成了重傷。

  女人被判了死刑。陸煒看到她時,她穿了一身紅。此地的風俗是,如果人認為自己是冤死的,死時就穿紅衣服。女人的鞋也是紅色的高跟,在押上大卡車遊街時被勒令脫了下來,於是便光著腳。她皮膚很白,年紀不大,人長得乾淨齊整。

  陸煒說,她講話很有禮貌,一點也不像個死刑犯。從牢房裡押出來直到游完街,宣判,再到刑場,她唯一的要求是:“讓我照照鏡子”。

  這是陸煒第三次執行死刑。前兩次他是押解員,槍聲響起來的時候,他站在跪著的犯人的身後,手按住犯人的肩膀,不讓他動。

  槍響時,他按照老兵所說的,使勁把人往前推,讓他栽到泥土地上,他看見背後的槍眼汩汩流血。之後,他又看見法醫從麵包車上下來,把吃了一半的包子塞進白大褂的兜裡,抹抹手,上前扒開犯人的眼瞼檢查眼底。

  行刑班一共十一個人,都是身材挺拔的小夥子,最年長的不過二十四五歲。在駐地,他們平時跟其他兵一起訓練,只有執行任務時才被叫出來。

  入選行刑班的標準除了“思想過硬”,還有就是“形象好”。因為要押著死刑犯遊街給老百姓看,他們屬於“軍隊的門面”。

  槍斃一個人需要四個人:兩個押解員和正副槍手。押解員站在犯人身後,保證犯人在被槍斃之前不出差錯。槍手也是兩個,因為槍斃人很少能一槍斃命。正槍手只負責開第一槍,之後由副槍手補射一到四槍,直到法醫宣佈:“死了”。

  進入行刑班兩個月後,陸煒在第三次執行任務時擔任副槍手。

  那是中秋節前的某一天。刑場在一條河邊的坡地上——在南方,到處都有水。陸煒端著槍等待哨聲。不遠處的河水汩汩流動,就像血。但他聽不見。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哨聲上。

  哨聲兩短一長,聽到長音時,主槍手開槍。這也是行刑班的老兵教給陸煒的,在部隊裡沒有人公開談論或教授這些,就靠老兵講給新兵聽。空氣繃著,等待哨聲時大腦是空白的,陸煒說他什麼都沒想。這是最緊張的時分。

  第一聲槍響過後,陸煒聽到了那個女人說話。“太疼了,”她喃喃地說,“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對我?”陸煒知道她是廣西人,但她說的是普通話,他能聽懂。法醫把女人翻過來,招手要陸煒過去,槍抵在左胸口,槍口斜向地面45度,補一槍,右胸再補一槍。

  女人的嘴在冒血,血流到土裡和她的紅衣上。她還沒死。陸煒又補了一槍。她仍然沒死。女人平躺在河岸上,她的胸已經沒有了,剩下兩個巨大的血洞。陸煒看到了她的眼睛。

  他端著槍,往後退了幾步。法醫俯身看看,說:“不能再打了,踩她的肺。”四個行刑隊員面面相覷,站著沒動。隊長走過來問,副槍手是誰?陸煒說我是,隊長揮揮手,你去。

  陸煒清清楚楚地記得他穿著迷彩鞋的腳踏在那個女人的胸口上,血迅速浸沒了鞋幫。

  陸煒脫掉腳上的迷彩鞋。每次執行完任務,公安系統的頭兒會請行刑隊員們吃一次飯,算是慶功宴。上桌前,陸煒又摘掉了握槍的白手套,洗了很長時間的手,還是覺得沒洗乾淨。桌上的行刑隊員沒有人吃得下飯。

  陸煒記得那天飯後有月餅,因為,中秋節馬上就到了。

  那天回到駐地,陸煒開始發高燒。他躺在床上,緊緊地貼著牆,冰涼堅實的牆讓他覺得踏實。他在床上翻身,又翻身,戴上耳機,開啟從北京帶來的收音機,聽那檔專門放流行歌曲的叫“紅茶館”的節目。

  歌都是廣東話的,懵懂之中他好像聽懂了,又好像還是沒聽懂。陸煒的生日在年底,其實此時他還沒滿十八歲。他將身體牢牢地貼在牆上。

  早晨四點鐘是行刑日起床的時間。行刑日之後第二天的這個時刻,高燒中的陸煒驚醒,他彷彿又聽見了指導員的聲音。“這是命令!咱們這是替天行道!你不應該有負罪感。”指導員三十多歲,每週都請假回家看望懷孕的老婆。

  他的聲音昂揚又堅決。“選中你,說明你優秀,這就跟讓你現在上前線是一樣的!”陸煒還記得一天前他的心情:很興奮,又有點害怕,難以形容。近似小時候去春遊,或者馬上要去見一個漂亮姑娘,但又完全不一樣。在指導員的聲音裡他只確定了一件事:我們這樣做,是對的。

  病好後,陸煒發現自己害怕一個人待著,尤其是在四周沒有牆的空地上。於是每天夜裡兩小時的站崗變得十分恐怖。握著槍站在高高的哨樓上,他被黑暗包圍著,很遠的地方傳來模煳的水聲。

  南方的秋夜,風又溼又冷又粘,有時候還會下雨。哨樓的鐵門嘩啦一響,陸煒的心臟會瞬時驚到停跳。按照規定,站崗的哨兵槍裡要先裝兩枚沒有彈頭的空彈,再裝三枚實彈;在恐懼到達極點的時候,陸煒便把實彈拆出來裝在空彈的前面。好幾次,悄悄來查崗的頭兒爬上哨樓,一抬頭,看見陸煒正舉著槍,對準他的頭。

  陸煒反覆地跟頭兒們說,你們不要這樣,我真的會開槍。沒人相信他。

  在那一年多的時間裡,陸煒一共執行了六次死刑,四次作押解員,兩次副槍手。後來,他真的想回家了。

  ……

  話匣子開啟之後,陸煒似乎找到宣洩的出口,他開始不斷的說,不斷的說,期間因為口乾,而抓起茶杯來,將裡面的茶一飲而盡,而告晶晶出奇的安靜,她就在旁邊靜靜的聽。

  陸煒押解的第一個死刑犯是他見過的最鎮定的人之一。

  那是一個江西人,系列搶劫殺人犯,一個人幹了六個案子,一個活口沒留。從宣判大會下來到刑場上,犯人跟陸煒說,“我兜裡還有一盒紅塔山,給我來一根。”他的手綁著,陸煒從他的衣兜裡掏出煙盒,五根菸,一個打火機。

  “我留不著,你們都抽了吧。”一個死刑犯,四個行刑隊員,每人點了一根。抽完煙,犯人說了最後一句話:“求你個事兒——今天讓哥哥痛快點。”

  陸煒說不清他對這個江西人的感覺。他覺得他是個好漢,又覺得這樣想不應該。他不再認為“我們這樣做是對的”——“起碼把這些事情作為談資拿出來吹牛逼,一定是不對的。”

  陸煒今年33歲,眉目和身材依舊保持著當年體工隊的精幹強壯,說到他想不清楚的事兒,眼光直愣愣的。他沒有宗教信仰,也沒去過西藏,但他手背上文了三個藏文單詞:自由、遺忘、永恆。

  他的心路歷程很艱難,我能夠與聽得出,但我沒有打斷他我知道他需要宣洩,還是讓他將心裡憋了很久的話說出來吧。

  如果仔細觀察,還可以發覺陸煒身上來自軍隊的一點點痕跡。比如他筆直的坐姿,平頭,和黝黑的皮膚。而他拿酒杯灌酒的姿勢就像北京街頭常見的那種年輕小夥子,“愣頭青”,一言不和就會摔杯子撕打起來,酒醒後又會抱頭痛哭。

  他有那種不管不顧的氣息。

  陸煒身上的紋身有些已經褪色了。他胸口上是一片大麻葉子。雖然“早不碰了”,但他說,最愛的東西要離心近點。他笑著,有點不好意思,還有點憨。

  他的左臂上文著媽媽的肖像。2008年奧運會開幕那會兒,陸煒跟父親一起參加網球俱樂部的一個雙打比賽,那天晚上媽媽猝死,什麼話也沒留下就走了。

  陸煒沒見到媽媽最後一面。而就在媽媽去世前不久,因為媽媽沒給他錢,他發了好多髒話簡訊到媽媽的手機上。這些事他忘不了。

  “人死了唯一能帶走的就是皮膚。我要跟我媽媽永遠在一起。”肖像的旁邊他又文上了仙鶴和櫻花,“就算駕鶴西遊吧”。

  手臂上的媽媽有一雙非常平靜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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