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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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到了約定還款的日子, 錢卻沒能還上。
再一打聽, 壞了。
王家的兒子在外邊吃喝嫖賭, 欠了一屁股債, 這會兒早就逃出天都去了。
王家明面上就只剩了那麼一處房子, 全家老小都住著,陳家又能怎樣?
王家那個老公公說了,實在不行,就把我殺了,用我這條老命來抵吧!
陳三娘只能認栽。
那之後陳三家的就算是有事兒幹了, 忙完家裡頭的事情,就開始磨牙罵街。
錢收不回來,還不許他罵兩句了?
在家的時候,也跟妻子說:“我就不信他們沒錢,前幾天還燉肉呢,真要是沒錢,一個個吃得腦滿腸肥的?就是想賴帳罷了!”
陳三娘是個老實人,聽完也覺無奈:“官也報了,臉也撕破了,還能怎樣?真上門去搶?”
陳三家的唉聲嘆氣,在家咒那群王八蛋不得好死!
這天清早,他才要重操舊業,開始罵街,他孃家妹妹就來串門了。
進了門,興沖沖地道:“哥,你知道京兆府新出了一條公示不?”
陳三家的一個男人,素日裡只在自家灶臺周圍打轉,哪知道那些?
他問妹妹:“什麼公示?”
妹妹念過書,說起話來也很條理:“京兆府說了,自即日起,所有在京兆府登記過、且權責明確的欠條,都可以去京兆府進行二次登記。”
“如若狀告人情願,就由京兆府出面討債,額度是欠款的一十三成,其中八成歸狀告人,五成歸京兆府,用作公用。”
陳三家的聽完,眼睛就亮起來了:“真是可以追一十三成?!”
比最開始的欠款,甚至於還多了三成呢!
陳家其實並不很缺那筆錢,但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多少年的老街坊,借錢也是滿懷善意,結果王家人沒良心,忘恩負義,裝聾作啞!
他跟妻子其實都已經死了要回這筆錢的心了,也就是因為死了心,所以才要罵。
受了委屈還不叫人出聲,這不是憋屈死?
這會兒知道不僅有希望要回八成,還能叫王家多出三成血,他豈能不願。
當下馬上就問:“真的嗎?!”
他妹妹知道哥哥的心結,也說:“就是得趕快啊,要是王家搶在你們去之前把錢還了,豈不是白便宜了他們!”
陳三家的急了,馬上叫妹妹去找陳三:“我一個男人家,拋頭露面的不好,你去找你嫂子,讓她趕緊去!”
他妹妹麻利地應了聲:“你放心吧哥,我這就去!”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許多人那裡。
告到京兆府去,一是為了要回原本屬於自己的錢,二來是要爭一口氣。
有什麼比叫被告不僅要還錢,且還要多還三成更解氣的?
雖說要回欠款,自己只能得到八成,但起碼心裡是暢快的。
且八成其實也不少了,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數字。
……
顧縱帶著人往京兆府來,聽公孫照說了事情首尾,不禁失笑:“你之所以叫金吾衛和禁軍的人來操持此事,除了覺得這兩邊的人得用之外,怕也是為穩妥計吧。”
公孫照心下微奇,臉上卻不動聲色:“這話怎麼說?”
顧縱覷了她一眼,搖頭失笑:“小魚兒,你不老實,考我呢。”
說罷,他神色為之一正:“因為金吾衛也好,禁軍也罷,本職工作都不是做這個的,你不必擔心兩軍長久地把持著這個買賣。”
別看那些欠款多半都是小額,但天都是什麼地方?
首善之地,天子腳下!
所有的官司加起來,小額欠款,也會變成一個相當龐大的數字!
而這筆數字的五成,會惹得很多人心動的。
心動的人會怎麼做?
很簡單,只聯合京兆府那邊的關係,對有能力處置的借款案置若罔聞,無期限地推脫下去,讓這個案子進入到一十三成的領域當中去就行了。
這會催生出蓄意為之的怠政來。
所以公孫照不能設定一個專門的機構來處置這件事。
不然,在短暫的絢爛之後,這個機構會反過來,成為倒逼行政拖延的幫兇!
公孫照心下一顫,她看向顧縱的目光,是含著濃郁欣賞的。
這一點許綽沒有想到,花巖也沒有想到。
但是顧縱想到了。
他還問她:“你這麼看著我幹什麼?”
公孫照勾住他的腰帶,將他往自己面前那麼一拉。
依照她手上用的那點力氣,其實是不足以將他拉過來的。
可他自己很情願,便自然而然地靠了過去。
公孫照額頭貼在他胸前,低聲道:“顧長史天縱英才,我看得太喜歡了……”
……
公孫照隨機從京兆府的基層案件當中抽了一百份來看,因而發現,其實基層法治存在相當大的問題。
這一百個案子裡頭,兇殺案只有三個。
而除此之外的九十七個,那簡直是九十七仙過海,各展神通。
其中有鄰里糾紛。
就是屬於那種外人聽起來雞毛蒜皮,但是當事人過日子卻備受折磨的型別。
譬如說王家的兒子每天晚上都要練琴,隔壁張家不勝其擾。
王家說,就那麼一點時間,這有什麼不能忍的?我們在自己的房子裡彈彈琴,這都不行了?
張家說,忙了一天累死累活,到晚上想歇口氣,隔壁還那麼吵,時間久了,一聽見琴聲我就心悸難受!
也找里正調解過,只是始終沒有達成共識。
王家說,琴課我們都報了,琴也買了,說不練就不練,這錢你們賠嗎?受不了自己買個六進的大宅住,那樣聽不見聲音。
張家遂購置一鑼,每逢隔壁練琴之際,狂敲,你們能練樂器,沒道理我們不能練啊?
兩家大打出手。
又有經濟糾紛。
譬如說趙家的兒子去錢家的鋪子裡做工,約定了每月給多少工資,結果趙家兒子做了半個月就走了,錢家拒付工錢。
趙家說,幹了半個月呢,憑什麼不給錢?
錢家鋪子說,我們出人出力地培訓他,都沒回本呢,給什麼錢?
還有借貸糾紛——公孫照剛剛出策解決的問題,就屬於這個範疇。
除此之外,又有妻夫不和,大打出手。
郎舅相聚,喝酒爭執。
親家為利起糾葛,姐妹兄弟兄弟為分家產你死我活。
也有青年女男因感情糾紛,威脅要殺掉對方。
再之後,就是治安案件。
盜竊,打架,搶劫,詐騙,乃至於交通事故,等等等等!
一百個案子,分別屬於十個吏員。
公孫照挨著看了,察覺到其實吏員與吏員之間的處事水準,其實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有的人會中規中矩地呆板辦事,而有的人卻會因時制宜,巧妙地了結掉一樁官司,兼顧到方方面面。
她從中選了兩個自己覺得老道的,記下了名字,預備著留用,末了,又進宮去找中書省尋韋俊含。
本朝規矩,律令的制定是中書省和大理寺的活兒。
公孫照拿出了王家和張家彈琴糾紛案的卷宗出來,等他看完之後,慢慢地道:“我想著,這件事情本質上還是制度上規範得不夠明確。”
“有沒有可能,在民事法則當中增添一條,好讓以後處置起類似的案例來,可以有法可依?”
韋俊含覷了她一眼,一時忍俊不禁。
公孫照叫他給笑得不明所以:“怎麼了,這不對嗎?”
“你說得很對,但卻是正確的廢話,根本無法落到實處當中去。”
因是在談公事,韋俊含笑過之後,便正了神色,告訴她:“怎麼對這條律令進行描述呢?哪一類聲音,可以歸屬到噪音當中去?”
“彈琴算是噪音,樂器算是噪音嗎?妻夫爭執的喊叫,屬於噪音嗎?”
“怎麼在事情過後,判定噪音的確發生了,也的確對人產生了身體上的傷害?”
他神色鄭重,徐徐地道:“制定一條法律很簡單,可想把它推行到天下去,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韋俊含在紙上寫了個“官”字:“最開始,你要讓主管法度的官員知道這條律令,明白它的管束範圍和刑罰程度。”
再之後,又寫了一個“民”字:“不只是官要知道這條律令,民也得知道才行,如若不然,他們怎麼去告?只有知道這條律令的存在,明白那是違反法度的行徑,才會產生去報官的意識,不是嗎?”
最後,他又寫了一個“吏”字:“官要懂法,民要懂法,負責具體處置的吏更要懂法,如若缺失了這關鍵的一環,這法令不相當於是不廢而廢了?”
“這又涉及到執法的許可權和力度了。”
公孫照若有所思:“這是兩難之境,需要進行權衡。”
韋俊含正色道:“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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