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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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嵬並不想成為其中一員。
所以昨夜意識到自己有了醉意的瞬間,他就立刻抽身離開。
因為再留下去,他怕會跟沈雲屏講出太多東西,而且他一定會講謝翎。
在他心裡,寫字看書是乾淨美好的東西,謝翎是乾淨美好的人。
而沈雲屏除了少爺脾氣和臉上的毛病外,身上再沒有多少特質與謝翎相似。
秦嵬幻想過謝翎長大的樣子,他既會像謝塹那樣仗義江湖,也會和方錦一樣縱馬狂歌。
他總將一切自己覺得很好的事物按在謝翎的頭上,但也不是不能接受謝翎可能會在長大的過程中發生改變。
可謝翎絕不會像沈雲屏這樣隱在層層紗簾錦布之後,在繚繞的凝神香裡窺視和算計。
但偏偏是沈雲屏,既在他的掌心寫下乾淨的字,又總是讓他想起乾淨的謝翎。
秦嵬坐在床上看著自己的右手,昨夜沈雲屏就是拿著他的這隻手寫字,現在他用左手食指在右手掌心仿照著寫了一個“秋”。
除了飯桶他們外,沒有人知道他的左手和右手用得一樣好,所以他的這個“秋”字也寫的很順暢,還試圖模仿沈雲屏的頓筆和提勾。
謝翎總是喜歡坐在他的左邊,因為寫字方便。他在秦嵬的左手掌心留下了二三十個字。
而沈雲屏寫的字恰好不在這二三十個之中。
謝翎的筆畫稚嫩,與沈雲屏即便是簡單寫寫也看得出揮灑自如的感覺毫不相同。
年少時謝翎曾與三乞兒做過許多約定,長大後要一道闖江湖,要行俠仗義,要做光明磊落的大俠,要給三人起更像樣的名字……但都沒有實現。
謝翎已死,三乞兒沒有一個做上與他約好的大俠。
倒是都有了像樣的名字,因為已等不來謝翎來起,只好遇到合適的字或者起名的機會就拿來用,而謝翎也永遠不會知道三人如今的姓名。
好聽不好聽的,也就那樣了。
當年誓言,已如冬雪化為爛泥,都被他們仨糟蹋光了。
秦嵬回過神時,自己正用右手在左手的掌心寫字。他寫了一遍又一遍的“翎”,腦子也一遍比一遍清醒。
最終緊緊攥著兩隻手,肩膀沉得像扛著已永久留在當年的四個孩子。
他只在床上發呆了半盞茶的時間,就已爬起來開始穿衣服。
美夢和沉醉是奢侈的,而悲傷和動搖也一樣。
秦嵬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最重要的是,他迄今為止還沒有為謝翎做成過哪怕一件事。
天色終於有了要亮的趨勢,緩慢地泛起藍。
他換好衣服,穿的卻並非昨天八方樓給準備的那身,而是先前的粗布衣袍,提著刀走出門。
門外的走廊上已有暗探和僕從們活動往來,見到秦嵬也並不驚訝阻攔,行了禮之後又各自忙活。
秦嵬下得一樓,見酒樓內已開始為今日的生意做準備,衛四地正立在一樓樓梯口。
“我只是去後院兒再和騾子聊幾句,不會離開酒樓,何必一大早就堵在這裡。”秦嵬臉上的表情也漸漸甦醒,露出了散漫的笑容。
衛四地先恭恭敬敬地抱了拳,才低聲道:“並非要堵秦大俠,而是樓主交代,讓咱們等秦大俠起床後告訴您,後院兒已騰出了可以簡單練功的地方,早飯等您忙完後再端去您屋裡,出城並不急,得要天完全大亮後才不引人注意。”
秦嵬聽得怎舌:“連我習慣早起練武也知道,這些年你們八方樓到底派了多少人盯我?”
這話衛四地彷彿沒聽到,只笑不答。
秦嵬又問:“要是我天亮再起,你豈不是要一直等著。”
衛四地答道:“樓主說了,不會等太久。因為您喝了一肚子酒,就算再能睡,也得被尿憋醒。”
“……”秦嵬喃喃道,“我真不大想再跟你們樓主見面了。”
衛四地還有話說:“樓主還說了,拼酒輸了並不丟人,輸了之後避而不見就有些沒臉見人了,他希望您保持刮他金皮時的無恥,因為那樣比較有意思。”
秦嵬開始懷念沈雲屏裝出的痴呆少爺的樣子了,他忽然覺得自己寧可沈雲屏是個笨蛋,也不要他把自己當笨蛋。
但既然人家已將一切備好,秦嵬也大方地笑納了,徑直走向後院兒。
快出門時,又回頭問了一句:“你家樓主還在睡?”
“沒有,樓主已醒了,在處理昨天還未處理完的事情。”衛四地道,“他時常說,越是喝得多,就越要醒得早,因為一次放縱,就會有接連不斷的放縱,死也就不遠了。”
秦嵬笑了一聲:“這話真是再對沒有了。”
說完,已撩開簾子去了後院兒。
八方樓的人果然已給他騰出了一塊兒隱蔽的地方,雖然十分簡陋,但秦嵬很會在任何地方找到捶打自己的方式。
沒人打擾,也不趕時間,秦嵬久違地練了個痛快。
等他撩著被汗水浸泡透了的額前碎髮走回自己房間時,發現衛四地又悄無聲息地立在了門口。
秦嵬不由道:“你是不是範遇塵帶出來的探子?”
“您知道?”衛四地愣了下,“我的確是範統領帶進樓的,而且跟在他身邊學了一段時間。”
秦嵬不陰不陽道:“沈雲屏一個眼神,你倆就能順著做出許多事情的眼力見兒簡直如出一轍。”
衛四地不好意思地笑了:“秦大俠過獎了。”
秦嵬:“……”
這幾天他就沒見過討人喜歡的八方樓的探子。
“已為秦大俠備好了早飯,另有一桶洗澡水。”衛四地告知自己出現在門前的原因,“樓主說,他不想跟渾身汗臭味的人出現在同一處。”
秦嵬還沒明白這話的意思,衛四地就已經告辭離開。
他開啟門,果然瞧見桌上肉包白粥小菜一應俱全,而洗澡水裡不僅撒了花瓣,竟然還不知道放了什麼東西,以至散發出清雅香氣。
真是講究!
也真是嫌他臭!
秦大俠默默地關上門。
但很快,他就知道沈雲屏這講究不無道理。
馬車。
華貴的馬車。
由三匹馬拉著的華貴且大得幾乎已算得上是一小間屋子的馬車,漆得油光鋥亮,雕以富貴紋路,又鑲金嵌銀,卸下一個車軲轆,就夠秦嵬一個月的飯錢。
秦嵬看到這輛徐徐停靠在眼前的馬車,才知道沈雲屏最初去蘭花鎮時的馬車實在算不上什麼。
連拉車的馬,一匹都可以買十匹他之前騎著的那種馬。
常言道,富貴逼人。
秦嵬此刻深刻地理解了這個他以前只從說書先生那兒聽過的詞兒——的確逼人,這馬車折成銀子給他,那沈雲屏逼他幹什麼都可以。
“如何?看得上眼嗎?”身後傳來沈雲屏的聲音。
秦嵬扭頭,見沈雲屏已換了身月白色的衣袍,頭戴小金冠,手裡又拿起了摺扇,腰間的玉佩隨著他的行走而漫不經心地晃動。
這打扮顯然也是刻意琢磨過的,沈雲屏以往雖也挑剔衣服,但也要行動便利,要華而不顯,很有些講究。
但現在這身穿上,倒顯得有些奢靡了。
秦嵬嘆道:“我知道你說要高調顯眼,但這馬車也太高太招眼了。當然看得上眼,我何止看得上眼,簡直看得眼紅!”
“蛟洲海家的馬車,這已算是普通的了。”沈雲屏對他從不掩飾好財和嫉妒這一點一向不討厭,笑道,“況且我問的也不是馬車,而是我。”
秦嵬愣了愣。
他右手正握著刀,刀鞘因被驟然捏緊而硌著掌心,也壓不下先前橫撇點捺的感覺。
面兒上卻還笑道:“自然更是看得上眼。”
“真的?”沈雲屏問。
秦嵬想了想,真心道:“我以前見過那些名門世家的少爺們,也總喜歡打扮得富貴雍容,以往我只覺得這調調太過累贅,少了江湖兒女的英氣,但今日穿在你身上,又覺得不錯,原來衣服還是要人撐得起才行。”
他肚子裡文墨實在少得可憐,夸人也有些磕一個頭放仨屁,可卻令人聽得出坦蕩真誠。
不喜歡這調調是真不喜歡,但沈雲屏這麼穿,他就覺得也不錯了。
沈雲屏頓了頓,他本只是想要再耍秦嵬一回,來報昨夜喝酒到一半被掃興的仇,卻沒想到是這麼個答案。
他接下來的話幾乎沒有過腦子,已說了出來:“原來男人真的可以用‘看得上’來形容另一個男人?”
秦嵬奇怪道:“難道我又用錯了詞?”
沈雲屏的腦子後知後覺地咀嚼了一回剛才的話,略掉自己心裡的驚異,慢騰騰道:“不,沒錯,你這麼覺得就好,因為海家的少爺海連潮就該是這樣的一個人。”
他說完,對秦嵬意味深長地笑了笑。
秦嵬勐然想起“海家”究竟是哪一家。
蛟洲海家已不能用家財萬貫來形容,他家的家業,已足夠後人躺著不動吃上八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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